正方幸福是自己給的。反方幸福是別人給的。誰能說下這個

2021-03-05 09:16:55 字數 3347 閱讀 8722

1樓:匿名使用者

物質基礎(外界的事物)是幸福的必要不充分條件,我認為,比如說,寶馬香車是世間凡夫俗子的追求,那麼也就是當我擁有這些時我會幸福。但是其實 ,如果我說我現在很幸福,我卻並不一定因為物質上的滿足,可以是今天老師給我表揚了,我覺得很幸福。今天,我見到很多很不辛的人,我忽然想到,我雙手健全,我家庭美滿,所以,我覺得我很幸福。

這些都是我自己想通的,不是別人給的。按照常規的邏輯是這樣的。這個辯題對正方有利。

但是如果我是反方。我會這樣打。人類社會是人的關係的總和,既然是這樣,誰的生活都不能脫離這個大關係網而存在。

(即使我刻意不跟外界接觸,但是我總要吃飯吧,我的飯是買來的,是跟人買的。)既然是這樣,那麼大家想想人的喜怒哀樂來自**?戀愛中的人,幸福是因為另一半的憐惜。

(幸福是男女朋友給的)未長大的孩子,幸福是因為每個星期天可以跟爸爸媽媽去公園玩。(幸福是父母給的)年老了,幸福是因為老了,卸下重任,可以回家盡享天倫之樂。(幸福是家人給的)我認為交鋒點在於。

從哲學的高度來講,正方認為主觀感受很重要,漏洞在於,很容易陷入類似於啊q這樣的唯心主義。反方則認為物質是意識的基礎前提,人的意識主觀感受首先是因為外界事物的刺激。從這個角度來講,我認為反方更好打。

2樓:匿名使用者

幸福是一種主觀上的感受,而不是別人自己能給予,自己覺得幸福就足矣,別人給的再多還要自己去感受的到才能幸福。所以從幸福是自己的主管感受來說,可以說幸福是和自己有關的一件事情,所以,可以說幸福是自己給的。

3樓:匿名使用者

你幸福嗎?我幸福。可你沒錢。沒錢不幸福嗎?有錢幸福嗎?……………………幸福就是一種感覺,總讓別人給,別人哪兒有那麼好的心情?你當自己是乞丐,人家能天天可憐你?

4樓:匿名使用者

幸福的定義內涵廣泛,可以用來迷惑對手,也是自己的致命弱點,要好好把握。我覺得給字可以大作文章

5樓:匿名使用者

我認為幸福是個主觀因素,這就很糾結 所以應該把幸福客觀的定義一下,這場比賽很有可能在「幸福」的概念上不能達成共識 我比賽經驗很少 僅供參考 多多指教哦嘿嘿

辯論賽正方:幸福是自己給的,現在求大神破反方如下觀點!!

6樓:賢

1:父母給的愛固然重要,但是如果自己首先沒有覺得自己幸福,那麼父母給再多的愛也不會覺得幸福。2:

相汝以沫就能很好的解釋。當自己覺得幸福了,那麼也會把自己的幸福帶給自己愛的人。即使是結婚,也能繼續延續這份幸福。

3;自己覺得幸福並不是就不能群居了。人的幸福是需要傳播或感染他人。那才是幸福的含義,孤獨的幸福是不完整的。

4;首先自己覺得幸福了,別人給的幸福才會深切感受到。如果自己不覺得幸福,那麼別人給再多的幸福都不是幸福。正方應死死扣住自己的幸福是自己給的。

然後總結時要一語深中自己的要點。

辯論賽題目幸福是自己給的還是別人給的?我是反方,幸福是別人給的。

7樓:真獨一不二

如果你孤身一人活在一個只有動物的世界,

就算你能征服那個世界,你會感覺到幸福嗎?

你只會感到孤獨

小時候的幸福,是你的父母給的

大一點的時候,是你的老師給的

8樓:

「為自己」和「為別人」不是絕對的的。 相對來說,在你有能力有條件的情況下,還是為別人活著你才能能從中得到吏大的快樂。比如說袁隆平研究雜交水稻,當然是為了人類(是為別人)最終他不是也得到了最大的快樂嗎?

古人云「惻隱之心人皆有之」。「這個惻隱之心」就是人能夠替它人著想的一種心態,一種本能。 「人人為我,我為人人」人人為我是客觀存在,我們的衣食住行那一件事能離得開世人呢(也都是別人)?

而我為人人,這就是我們自己應做的了。人間的物質財富精神文明是人類共同創造的,也是提供給人類共同享受的。你要參加到這個創造的行列裡來,然後你在享受人間的這些物質文明,你也就心安理得了。

若是一味的為自己,那必然會想到「人不為已,天殊地滅」「人為財死,鳥為食亡」………這些「道理」了,然而這些卻是**、腐敗、盜竊、欺詐產生的思想根源啊。

參加辯論賽,我是正方,辯題是人生幸福在於堅持理想。反方人生幸福在於隨意而安。正方能向反方提什麼問題

9樓:高銳

1.俗話說理想是指路的航燈,在人生的道路上如果連航向都沒能把握又有何幸福可言呢?

2.堅持理想,為理想而努力奮鬥,這是對生命的敬意,而隨意而安往往碌碌無為,這是對生命的浪費。請問對方辯友如何讓看待?

3.當我堅持了理想的時候,即使我的理想最終沒有實現,我的人生也因我追夢的路程而閃閃發光,這難道不是人生最大的幸福嗎?

4.請問隨遇而安是不是在對各種外在困難妥協容忍不理會呢?

5.如果隨意而安,那麼困難還需不需要克服,阻力還需不需要反抗,理想還需不需要追尋?

6.我們看到馬丁路德金對自由的堅持,看到抗日將士對解放的堅持,看到感動中國人物對愛與信念的堅持,他們對於人生沒有隨遇而安,他們對理想的堅持給無數人帶來幸福,而他們自己也得到了更高層次的幸福,難道這還不能證明我方的觀點嗎?

10樓:鄧新宇

幸福是什麼?是不是你得到了你想要的?

那你想要的是什麼呢?

你今天想要這個,明天想要那個。。。那你到底要哪個?

你堅持某一個追求,並不斷付出。。。

看著目標離自己越來越近,難道不幸福嗎?

11樓:可可不洛

過於隨意能否有充實的生活,理想的物資?繁瑣的問題會纏繞你的生活,理想是一個蒸蒸向上的人的主心骨,是一個能夠拼搏的人的最佳動力!

辯論賽 給予幸福還是得到幸福? 我是「得到」方。好的重重有賞

12樓:煥新路1號

幸福是一種心理慾望得到滿足時的狀態。

是一種持續時間較長的對生活的滿足和感到生活有巨大樂趣並自然而然地希望持續久遠的愉快心情。

大家都知道 力的作用是相互的。 同樣,幸福的作用也是相互的在給予幸福的同時必能得到幸福

我們給予付出的終極結果是得到幸福

贈人玫瑰手有餘香 看到對方的開心是一種「得到幸福 」

關愛父母孝敬老人 看到他們臉上的知足與不捨也是一種「得到幸福」

擁抱愛人疼愛子女 看到對方臉上的甜蜜更是一種「得到幸福」

。。。。。。

盧梭曾經說過,經驗告訴他,追求幸福乃是人類活動的唯一動力。

究根結底,我們的一切行為活動都是為了追求幸福 得到幸福這並不是說我們給予幸福的目的是得到幸福

而是指「得到幸福」是生活的一個驅動力

人們從每一次的付出和給予中得到了滿足 感受到了愉悅因此人們才願意一次又一次的伸出援手、慷慨解囊、給與幸福所以說 給予幸福只是得到幸福的必經之路,得到幸福才是人生追求的唯一終點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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