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實習期簽了勞動合同,辭職需要賠違約金嗎

2022-01-04 09:53:37 字數 5232 閱讀 3999

1樓:南巷如也

需要支付違約金,能夠辭職。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二十二條

用人單位為勞動者提供專項培訓費用,對其進行專業技術培訓的,可以與該勞動者訂立協議,約定服務期。

勞動者違反服務期約定的,應當按照約定向用人單位支付違約金。違約金的數額不得超過用人單位提供的培訓費用。用人單位要求勞動者支付的違約金不得超過服務期尚未履行部分所應分攤的培訓費用。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服務期的,不影響按照正常的工資調整機制提高勞動者在服務期期間的勞動報酬。

2樓:米蘭加油

首先說一下違約金的問題,根據法律規定,需要支付違約金的情況有兩種,第一種是服務期,就是說用人單位為勞動者提供專項培訓費用,對起進行專業技術培訓的,可以約定違約金。就是說雙方協商後,如果你違反服務期約定的,需要支付給公司違約金。

那第二種情況就是保密義務和競業限制,就是說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可以在勞合同中約定保守用人單位的商業祕密和與智慧財產權相關的保密事項。

對負有保密義務的勞動者,用人單位可以在勞動合同或者保密協議中與勞動者約定競業限制條款,並約定在解除勞動合同後,在競業限制內給予勞動者經濟補償。勞動者違反這個約定的可以支付單位違約金。

用人單位出資(指有支付貨幣憑證的情況)對職工進行各類技術培訓,職工提出與單位解除勞動關係的,如果在試用期內,則用人單位不得要求勞動者支付該項培訓費用。如果試用期滿,在合同期內,則用人單位可以要求勞動者支付該項培訓費用。

如果你目前屬於試用期內,單位不應該讓你支付違約金。

3樓:

簽了合同,就必須遵守,如果有誰違約,就必須受到制裁。具體你的培訓該不該繳納違約金,就看你們當初簽訂協議的時候,是否有這方面的規定了。如果有,就必須照辦。祝順!

4樓:太陽雨與風

應該是要賠償的,不知道你的合同上是怎麼寫的,你可以提前一個月跟公司提出辭職,看公司的態度,有的公司不會追究這一塊,但有的可能就會很較真的。你可以先跟公司溝通一下這個事兒。

5樓:韓飛律師

在實習期簽了勞動合同,如果合同中約定了培訓協議,並且用人單位未勞動者提供了專業的技術培訓,提供了培訓期間所發生費用的發票,勞動者辭職的是需要支付違約金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二十二條 用人單位為勞動者提供專項培訓費用,對其進行專業技術培訓的,可以與該勞動者訂立協議,約定服務期。

勞動者違反服務期約定的,應當按照約定向用人單位支付違約金。違約金的數額不得超過用人單位提供的培訓費用。用人單位要求勞動者支付的違約金不得超過服務期尚未履行部分所應分攤的培訓費用。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服務期的,不影響按照正常的工資調整機制提高勞動者在服務期期間的勞動報酬。

簽了勞動合同的辭職,要交多少違約金啊

6樓:華律網

辭職一般不需要支付違約金。除了「用人單位為勞動者提供專項培訓費用,對其進行專業技術培訓的,可以與該勞動者訂立協議,約定服務期」和「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可以在勞動合同中約定保守用人單位的商業祕密和與智慧財產權相關的保密事項。勞動者違反約定的,應當按照約定向用人單位支付違約金」兩種情況外,用人單位不得與勞動者約定由勞動者承擔違約金。

法律只是限制勞動者向用人單位支付違約金的情形,而用人單位向勞動者支付違約金的情形,法律並不限制。當勞動合同約定了用人單位提前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向勞動者支付違約金的情形時,法律並不禁止,用人單位需按約定的數額向勞動者支付違約金。綜上,在一般的情況下,員工辭職是不需要繳納違約金的,只有員工在違反了相關的規定才要對該企業進行賠償。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二十二條用人單位為勞動者提供專項培訓費用,對其進行專業技術培訓的,可以與該勞動者訂立協議,約定服務期。勞動者違反服務期約定的,應當按照約定向用人單位支付違約金。

違約金的數額不得超過用人單位提供的培訓費用。用人單位要求勞動者支付的違約金不得超過服務期尚未履行部分所應分攤的培訓費用。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服務期的,不影響按照正常的工資調整機制提高勞動者在服務期期間的勞動報酬。

7樓:匿名使用者

只有經過專業技術培訓的,才需要繳納違約金,違約金數額為不高於尚未履行期間分攤的培訓費。

根據《勞動合同法》第二十五條規定,只有以下兩種情況,用人單位可以勞動者約定違約金:

1、按《勞動合同法》第二十二條規定,用人單位對勞動者進行了專業技術培訓(不是崗前職業培訓),支付了培訓費,可以在勞動合同或者培訓協議中約定服務期,勞動者違反服務期約定的,應當向用人單位支付違約金。但違約金的數額不得超過尚未履行期間分攤的培訓費用。

2、按《勞動合同法》第二十三條、二十四天規定,用人單位可以與高階管理人員、高階技術人員和其他負有保密義務的人員,在勞動合同或者保密協議中約定保密事項和競業限制條款,並約定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後,在競業限制期限內按月給予勞動者經濟補償。勞動者違反競業限制約定的,應當按照約定向用人單位支付違約金。

勞動者辭職解除合同的,只有上述第1種情形。但按《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第二十六條規定,即使用人單位支付了培訓費,對勞動者進行了專業技術培訓,約定了服務期的,勞動者依照《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規定解除合同的,不屬於違反服務期約定,無需支付違約金。

《勞動合同法》

第二十五條 除本法第二十二條和第二十三條規定的情形外,用人單位不得與勞動者約定由勞動者承擔違約金。

第三十八條 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二)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三)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四)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單位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者勞動的,或者用人單位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勞動者人身安全的,勞動者可以立即解除勞動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單位。

8樓:ofweek人才網

如果你是正常的辭職,用人單位是沒有權利扣除你的工資的;

一、如果你沒有按照正常的途徑辭職,給用人單位造成了一定的損失,用人單位是可以要求你賠償其招聘費、誤工費等費用;

二、如果你與用人單位簽訂的由競業限制、保密協議等,你辭職,用人單位是可以要求你進行一定的賠償的;‍

9樓:匿名使用者

如果一方違約,違約方得按照雙方簽訂的勞動合同中所約定的違約金賠付給對方。

10樓:網上取名難啊

除非是硬性條款規定了交多少違約金,否則就不用交違約金,只需要提前1個月提出離職,讓對方招聘人來接替你

實習期間簽訂了具有違約金的服務協議,還可以辭職嗎?需要賠償違約金嗎? 25

11樓:我愛過兩個人

用人單位為對勞動者進行專業技術培訓而且為此支付了專項費用的培訓,可以與勞動者約定服務期。《勞動合同法》第22條規定:「用人單位為勞動者提供專項培訓費用,對其進行專業技術培訓的,可以與該勞動者訂立協議,約定服務期。

」《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第16條進一步指出這裡所謂的培訓費用是指「有憑證的培訓費用、培訓期間的差旅費用以及因培訓產生的用於該勞動者的其他直接費用」。這意味著:

1、可以與勞動者約定服務期的培訓的內容必須是「專業技術培訓」,企業通常對勞動者進行的入職培訓、管理培訓等,不屬於可以要求服務期的培訓範圍;

2、必須是企業為此支付了有憑證的費用,企業內部進行的專業技術培訓也不屬於可以要求服務期的培訓範圍;

3、服務期必須是由企業與勞動者另外約定。企業進行了專項技術培訓並支付了專項費用並不自然導致勞動者有服務期義務。

你朋友是實習生,不是勞動合同主體,但是也可以根據以上內容作為參考。如果公司確實支付了費用為你朋友進行了專業技術培訓,那麼在服務期內離職是要支付違約金,但違約金數額不超過未履行部分服務期應占的培訓費用比例。如果公司沒有為你朋友支付費用進行專業技術培訓,要求支付違約金有違公平原則,你朋友不需要支付違約金。

12樓:睢莞

合同都已經簽了,那就履行合約精神,繼續工作直至服務期滿吧,否則是要付違約金的

13樓:書掉了

合同有效期間離職是需要支付違約金的

14樓:匿名使用者

簽了該協議,你服務期未滿離職的話,是要承擔違約金的!

而且是你實習期滿了(2023年6月30日)以後再算一年的服務期(2023年6月30日)!

1、如果實在不行,就只有硬辭,不要工資,等他起訴你了哦!

2、你朋友是否是在校生,如果是非在校生,是單位違規簽訂《實習合同》,要求對方給你改簽《勞動合同》並提供社保(去勞動監察大隊提請要求,或者你已經畢業了也要求單位和你簽訂《勞動合同》並提供社保),也許單位就會主動和你解除勞動關係;

3、長期違規違紀,勞動態度不端正!

15樓:忍住

不能辭職,那就違約了。

簽了合同再辭職需要賠違約金嗎???

16樓:雜談趣事

不要輕易的籤勞動合同,除非你真的確信這個公司是自己未來較長一段時間之內都能夠適應並且覺得不錯的,而且勞動合同簽訂的時間不要太久,一年到三年,尤其是第1次簽訂勞動合同,可能。二次續簽你已經在這個公司工作了兩三年的時間了,你覺得環境挺好的,那你籤一個時間更久一點的是對自己的保障,也是對公司的約束。

17樓:華律網

辭職一般不需要支付違約金。除了「用人單位為勞動者提供專項培訓費用,對其進行專業技術培訓的,可以與該勞動者訂立協議,約定服務期」和「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可以在勞動合同中約定保守用人單位的商業祕密和與智慧財產權相關的保密事項。勞動者違反約定的,應當按照約定向用人單位支付違約金」兩種情況外,用人單位不得與勞動者約定由勞動者承擔違約金。

法律只是限制勞動者向用人單位支付違約金的情形,而用人單位向勞動者支付違約金的情形,法律並不限制。當勞動合同約定了用人單位提前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向勞動者支付違約金的情形時,法律並不禁止,用人單位需按約定的數額向勞動者支付違約金。綜上,在一般的情況下,員工辭職是不需要繳納違約金的,只有員工在違反了相關的規定才要對該企業進行賠償。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二十二條用人單位為勞動者提供專項培訓費用,對其進行專業技術培訓的,可以與該勞動者訂立協議,約定服務期。勞動者違反服務期約定的,應當按照約定向用人單位支付違約金。

違約金的數額不得超過用人單位提供的培訓費用。用人單位要求勞動者支付的違約金不得超過服務期尚未履行部分所應分攤的培訓費用。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服務期的,不影響按照正常的工資調整機制提高勞動者在服務期期間的勞動報酬。

實習期了月,未簽訂勞動合同,提出辭職不交接公司停發月工資對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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簽了勞動合同之後可以辭職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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簽了勞動合同,辭職怎麼計算工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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