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方被出借方騙了,居間人有何責任

2021-03-03 20:52:08 字數 2412 閱讀 6973

1樓:正氣長春

陳與妻子用岳父的車貸款,如果岳父不同意,是不合法的。

林與陳簽訂的合同無效或者部分無效。

林需要承擔法律責任。

a應在責任範圍內承擔責任。

借款方被出借方詐騙,居間人有責任嗎

2樓:正氣長春

借款方被貸款方詐騙,中間人是否有責任,要看具體情況。

如果中間人和貸款人一起詐騙,中間人是有責任的。

但如果中間人不知情,也是受騙者,是沒有責任的。

我與居間人沒有簽訂任何居間協議 如果我被騙 居間人是否有部分責任? 200

3樓:會計稅法達人

《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四百二十四條:居間合同是居間人向委託人報告訂回立合同的機會或者提供答訂立合同的媒介服務,委託人支付報酬的合同。

第四百二十五條居間人應當就有關訂立合同的事項向委託人如實報告。

居間人故意隱瞞與訂立合同有關的重要事實或者提供虛假情況,損害委託人利益

的,不得要求支付報酬並應當承擔損害賠償責任。

在司法實踐中,通過業務介紹收取介紹費還算比較普遍,g女士與你之間沒有簽訂任何協議,也談不上是你的居間人,至於他和中介之間是否簽訂協議,根據你提供情況也不得而知,

你要求g女士承擔責任得前提是她與中介之間有無惡意串通,這一切還有待刑事案件的責任認定,但你把首付款和中介費都交給g女士說明你缺乏起碼得風險意識,也太輕信人了,

所以目前啊,你最好先報案,再向人民法院同時起訴中介和g女士,要求其承擔相應連帶責任,因為詐騙罪一般不可以提起附帶民事訴訟,但可以單獨提起民事訴訟,但是民事案件如果牽涉刑事案件,再刑事案件未定性之前,很難審理民事案件。

4樓:踏理尋法

比較麻煩。當然了,最有策略當然是把g連同中介一起告上法庭,要求承擔連帶責任。至於最終g是否承擔責任,有太多不確定因素。

不過,因為涉及到刑事案件,估計民事訴訟沒法進行。最好等刑事案件審理終結後再起訴。

5樓:陝西李桂娟律師

中間人需要承擔部分責任

6樓:扛火箭筒的八戒

趕緊報案吧,明顯的詐騙罪,至於你說的居間人並不算居間人,促成你跟賣房人籤合同的中介才是居間人,除非她明知對方是**,否則你沒法找她追償。

借款方,出借方是不是指的是,別人差我的錢叫我叫出借方,別人叫借款方是嗎?怎樣寫一分具有法律的借條,

7樓:匿名使用者

1、借條的書寫

人一定要由借款人書寫,而不是由貸款人書寫。這樣可以防止借款人以貸款人擅自書寫內容為由,拒絕承認借條的有效性。

2、借條儘量簡潔明瞭,不要用模稜兩可的語言。比如:a借b一萬元。這樣的語言無法明確是誰向誰借錢,應當用「借給」而不是「借」,沒有明確方向性。

3、不要書寫借條的原因關係。比如:因為什麼原因向你借錢,這個與借條本身無關,如果加入就可能產生附帶條件的借貸民事行為,導致借款人引用該條件進行抗辯。

4、儘量附帶借款人和貸款人的身份證號碼。體現在借條中,這樣可以避免不必要的確認借條當事人的過程。因為,有時候某些人的日常用名與其身份證上的名字是不同的,如果借款人是用化名或小名和你交往和書寫借條的,那麼,該借條的簽名就存在重大瑕疵。

5、最重要的是借款人的簽名一定要親眼所見。如果借款人利用他人之手來簽署名字,就會導致借條失去證明力,因此,不要接受已經書寫好的借條或事後書寫的借條,必須要求借款人當面書寫借條。

6、借條本身必須是一張完整的紙,不能是撕過或裁剪過的紙張。曾有一個真實的案例是:一個借款人分幾次償還借款,每次償還就書寫在借條的下部,最後,貸款人把下部撕去,否認借款人前面幾筆還款的事實,將借款人告上法庭,要求其全額償還。

借款人以借條有撕去部分作為抗辯,最後被法官結合其他證件採納借款人,判決貸款人敗訴。

因此,借條的完整性也非常重要,防止借款人以借條不具有完整性作為抗辯,因為法院並不瞭解撕去的部分是否有其他意思表示,而民事訴訟中,本著誰主張誰舉證的原則,如果你作為原告主張撕去的是空白無用的廢紙,是需要自己舉證,如果舉證不能就要承擔敗訴的結果。

7、訴訟時效的問題,3年的訴訟時效是從還款日開始起算,如果從還款日起3年內,你未向借款人主張債權就喪失勝訴權。雖然從法理上,你只要向借款人要求還款就中斷訴訟時效,但是,你要證明自己某日確實向借款人主張過債權是非常困難的(這種情況下由貸款人證明),在實踐中基本沒有可操作性。

8樓:輕舞白

樓主,你說的是對的。

一、出借方:別人

9樓:科爾沁草原狼

法律上一般稱為債權人和債務人,債權人

指的是把錢借給別人的人,債務人是指向別人借錢的人。完全符合法律定義的這一條,首先要有借款日期,有明確的還款日期,有債權人及債務人的身份證號碼,有影印件就更好了。再加上借款理由,最好是在有一個與雙方都無關係的見證人,就完全沒有問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