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匿名使用者
帶汙的**,說明她喜歡你,想要暗示你,告訴你她喜歡你,女孩還是比較矜持,。如果你也喜歡她的話,那不防你主動看看。
2樓:體娛荒原
十六歲還是很純潔的年紀
可以試試談戀愛
但是別做越界的事
3樓:天師除邪
網戀是有成功的情呂,但有一定的岡險,就算雙方都有喜歡,難以確定結果的性質,因為一句話的佩服影起喜歡,一字的錯誤反倒成仇恨,說不清楚的就是網戀
4樓:晴天便好
16歲的男孩,女孩年齡太小
還在上學吧。出了什麼問題
沒有看到你的問題
5樓:樂逍遙
可能有吧,可能沒有,青春期什麼感覺可能都是錯的,你可以去試試啥意思吧,
一個16歲的女孩和一個29歲的男孩談戀愛,正常嗎?
6樓:匿名使用者
不該堅持,時間會證明你堅持是錯的,因為你很累,不開心,放不下也要放下,沒有過不去的砍,自己都想放下了還要堅持嗎?沒有人比你自己更瞭解痛不痛哭 不該堅持,時間會證明你堅持是錯的,因為你很累,不開心,放不下也要放下,沒有過不去的砍,自己都想放下了還要堅持嗎?沒有人比你自己更瞭解痛不痛哭
7樓:小艾都
我也為這個問題煩惱,我很喜歡他
一個15歲的男孩與一個16歲的女孩同居,違反了什麼法律?
8樓:月夜
一、一個15歲的男孩與一個16歲的女孩同居沒有違反法律條款但是會進行教育和引導,其父回母也會撤銷
答監護資格。
二、根據《未成年保**》規定:
第五十三條 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不履行監護職責或者侵害被監護的未成年人的合法權益,經教育不改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有關人員或者有關單位的申請,撤銷其監護人的資格,依法另行指定監護人。被撤銷監護資格的父母應當依法繼續負擔撫養費用。
第五十四條 對違法犯罪的未成年人,實行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針,堅持教育為主、懲罰為輔的原則。
對違法犯罪的未成年人,應當依法從輕、減輕或者免除處罰。
第五十五條 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人民法院辦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和涉及未成年人權益保護案件,應當照顧未成年人身心發展特點,尊重他們的人格尊嚴,保障他們的合法權益,並根據需要設立專門機構或者指定專人辦理。
9樓:匿名使用者
十四歲以上的未成年人處於自願同居雖然不違法。但男方十四周歲以上版
,不滿十六週歲,與不權滿十四周歲的女孩自願發生關係則違法且構成犯罪。
和你同居的是你姐姐嗎,有血緣關係的那種嗎?如果是女朋友或是簡單的異性朋友也不要同居,你們還小,萬一發生什麼事了你能負責嗎?這個責任連成年人都不敢隨意承擔,你就這樣!
10樓:匿名使用者
女方已經年滿十四周歲就不違法。
11樓:我
沒有~來~~誰說的??和他
源拼了......20歲能和bai69歲的人在一起,為什麼du就不能和他zhi在一起,什麼態度dao還不讓人喜歡啦~~~法律上根本就沒有這一條吧,這樣的事也很正常嘛,現在都什麼時代了,就算是以前這種事也是常有的,不要管人家怎麼說,自己喜歡怎麼做就怎麼啦......想開點別杞人憂天......
12樓:中顧法律網援助
沒有專門的法律或者罪名規定這一問題,而且同居不犯法。就該案來說只能是使用未成年人保**。
13樓:手機使用者
沒事。監護人可能會糾結點~就這樣。記者也很討厭
14樓:星沉_地動
以前就有和同年級的女生合租過房子,沒什麼的。
15樓:匪徒的智慧
未成年保**沒有專門的處罰條款,只能算是一部指導性的法律。一般來說就算觸犯了也沒事。
16樓:匿名使用者
應該不算違法吧,只能從道德上來說
17樓:匿名使用者
現在這個社會,沒犯法,不要有太大壓力。
困惑16歲男生的個人問題,困惑一個16歲男生的個人問題。
當什麼力斷,別想有關係,就果斷點,你這樣也傷害了她,不喜歡她就直說,老是磨磨唧唧的,長痛不如短痛,沒聽說過?我1992年1月30日 我17她1991年8月24日 她18相差幾個月,我用我的努力,換來了她 年齡又不是問題,真心喜歡不就行了,要不喜歡就直接拒絕 麻煩的人類.你認做妹妹咯 別理她了,這種人...
15歲的女孩和16歲的男孩同居,他們是違反了婚姻法還
這種bai 情況屬於非法同 du居,所謂非法同居,是指均zhi無配偶的dao男女雙方在未辦結婚登記,回又不符合結婚實 答質條件時,以夫妻名義共同生活,或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所形成的兩性關係。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 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 若干問題的解釋 二 第一條 當事人起訴請求解除同居關係的,人民法院不...
和滿16週歲的女孩私奔,帶16歲的女孩私奔違法嗎?
你現在連自己的未來都把握不好,又怎麼說給她幸福呢?也許現在的你真的是一片真心,也有這個決心,但是現實往往是很殘酷的。我不是說你一定一事無成,最起碼現在不能保證你到什麼時候能成功或是成功到什麼程度。到你女朋友長大了,接觸的事情多了之後,你不能保證她是不是還喜歡你,也不能保證你是不是能接受長大的那個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