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闆對我很好,但是我想換工作了,該怎麼開口呢

2021-03-03 23:17:24 字數 2906 閱讀 8371

1樓:魘魅

善意地找一個理由離職(家中有事等等),如果你老闆絕對夠坦誠,你可回以直接說明你離職的答理由,但是我希望你能把你現在的老闆當作朋友一樣,無論你將來做了什麼都要時常走動,我想你就不會為了你當初的離職不好意思了,說不定還會成為合作伙伴呢,祝你順利

老闆對我很好,可是我想辭職,該怎麼和老闆說?

2樓:最後的完美

該怎麼說,就怎麼說,有些事準備做的時候才會怕,真正做的時候就不會怕了,所以你需要做的就是走進老闆辦公室,坐下跟老闆說我要辭職,接下來的事就不用你操心了,因為老闆會問你,你只需要回答!別人再給你的建議也不一定對你的情況有實際意義,你要針對你的情況去思考如何應對老闆的挽留

3樓:勞動法諮詢師韓飛

勞動者辭職,是不需要任何理由的,勞動者辭職,只需要提前一個月以書面的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就可以解除勞動關係。

一、個人提出離職分三種情況:

1、用人單位存在《勞動合同法》38條的情況,勞動者書面提出解除勞動關係後可以立即走人不需要用人單位的批准,並可以要求支付剩餘的工資及經濟補償金(每工作1年支付1個月工資)及辦理離職手續等;

2、沒有提前30天提出離職,用人單位也不存在《勞動合同法》38條的情況,勞動者直接提交辭職信就走人,這個時候就是違法了,給用人單位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招聘勞動者產生的費用,用人單位可以要求勞動者承擔。

3、依據《勞動合同法》37條,勞動者提前30天提出的書面離職,不需要用人單位批准就可以離職。其中,試用期提前3天書面提出;用人單位有義務結清工資辦理離職手續。

二、勞動者可以通過快遞或**信郵寄給用人單位解除勞動關係的通知(也就是通俗說的辭職信、辭職報告),這樣便於保留證據。用人單位不支付勞動者工資或不為勞動者辦理離職手續,勞動者可以通過申請勞動仲裁解決。

三、相關法律依據:

《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七條 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第三十八條 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二)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三)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四)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單位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者勞動的,或者用人單位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勞動者人身安全的,勞動者可以立即解除勞動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單位。

第四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一)勞動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二)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條規定向勞動者提出解除勞動合同並與勞動者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的;

(三)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四)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條第一款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五)除用人單位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續訂勞動合同,勞動者不同意續訂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一項規定終止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四項、第五項規定終止勞動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七條 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勞動者月工資高於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公佈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

本條所稱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第五十條 用人單位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並在十五日內為勞動者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係轉移手續。

勞動者應當按照雙方約定,辦理工作交接。用人單位依照本法有關規定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在辦結工作交接時支付。

用人單位對已經解除或者終止的勞動合同的文字,至少儲存二年備查。

4樓:匿名使用者

好好對你老闆說,他會理解,畢竟他也是從這樣過來的,如果你直接走掉或者是事後發個資訊什麼的,不太a

5樓:手機使用者

在他不在的時候放一張辭職信裡面寫明原因以及抱歉,再默默地離開

6樓:匿名使用者

該怎麼說就怎麼說啊 很正常

老闆對我很好,但是我想跳槽又不好意思給他說怎麼辦?誰能幫幫我啊?

7樓:匿名使用者

看你要跳槽的真正理由是什麼了,是那邊給的福利待遇更好還是未來的發展空間更大。員工跳槽是很正常的事,畢竟人往高處走,和老闆把你的真實想法說下他會理解的,因為你肯定不是他手下第一個跳槽的也不會是最後一個。

8樓:匿名使用者

找一個能說過去的理由,老闆會答應的。

9樓:貸款吧樂園

事業是自己的 如果你和老闆關係很好 你換的工作對你好 他應該也會支援你的

10樓:匿名使用者

理由就像織毛衣,編一編還是有滴!

我想辭職了,但是老闆對我很好,我應該咋跟老闆說

11樓:

既然決定想走了,就直接說吧!你說想換個環境工作!世界那麼大,你想去闖闖

12樓:匿名使用者

世界那麼大,你想去看看,哈哈,不開玩笑的說,家人需要照顧啊,或者家裡給安排了另外的穩定工作啊

13樓:儒雅的小倪

老闆對你好 他就會理解你的

我想辭職,但是老闆對我很好,不讓走,怎麼辦

表明因身體原因,實在是短期內不能勝任工作,申請辭職。如果老闆認為本人對公回司真的很有價值,那麼身體答能勝任工作的時候自會前來報到。不能因為自己連累公司。辭職一般有三種情形 1.依法立即解除勞動關係,如用人單位對職工有暴力或威脅行為強迫其勞動 不按合同約定支付工資等,職工可以隨時向用人單位提出解除勞動...

想辭職了。但是對我很好的師傅想挽留我。我該怎麼回覆他

寵辱不驚,笑看庭前花開花落 去留無意,靜觀天外雲捲雲舒。師傅,我知道你是為我好也想庇護我,不過我想自己去闖一次,師傅你應該為我高興然後相信我啊,對吧,再說了師傅,如果我失敗了我可是會再回來的,到時候師傅你可要收留我啊 請你師傅吃飯的時候說 關鍵是辭職的原因,我辭職的時候同事都挽留只有領導沒有挽留 所...

我找了一份工作,老闆娘對我很好,因為某些原因,我不做了,我該怎麼說

您好個人建議你直接和老闆娘說明自己的苦衷,坦誠的和老闆娘說,這樣不至於你們的關係出現淚痕,也方便以後見面說話什麼的,這樣都是很不錯喲,所以建議你直接坦白的和老闆娘說吧。坦誠溝通吧,應該可以理解的。你可能覺得自己對她很重要,但是沒有人是不可取代的,最好能提前1 3個月通知,給老闆娘留足時間找替換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