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業幾個月後在辦理領取失業金,請問還能領取嗎

2021-03-03 23:21:51 字數 460 閱讀 4905

1樓:愛丫丫愛生活

在絕大部分地方是不可以的,因為即便是符合失業金領取條件,也必須「版及時」到社保機構權

辦理失業登記並領取失業金,而各地一般將其細化為「60天內」,逾期就視為自動放棄了。

當然,也有一些地方是在當事人應領取的時長中核減其延遲申領的時長,例如本應領取6個月的失業金但是當事人比規定時間晚了2個月領取,此時只會發給4個月的失業金。具體要看你們當地的《失業保險條例實施細則》。

《社會保險法》

第五十條 用人單位應當及時為失業人員出具終止或者解除勞動關係的證明,並將失業人員的名單自終止或者解除勞動關係之日起十五日內告知社會保險經辦機構。

失業人員應當持本單位為其出具的終止或者解除勞動關係的證明,及時到指定的公共就業服務機構辦理失業登記。

失業人員憑失業登記證明和個人身份證明,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辦理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手續。失業保險金領取期限自辦理失業登記之日起計算。

失業金停止領取怎麼辦理,取消領取失業金需要怎麼辦理

方法如下 一 失業人員在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自次月開始停止享受失業保險待遇 1 重新就業的 2 應征服兵役的 3 移居境外的 4 無正當理由,拒不接受公共就業服務機構介紹就業的 5 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 6 法律 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二 失業前所在單位和本人按照規定參加失業保險...

我繳5年失業保險該領取到幾個月的失業保險金

最多可以領取復18個月的,具制體如下 失業bai保du險條例 第十七條 失業人 員失業前所zhi在單位和本人按照規dao 定累計繳費時間滿1年不足5年的,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最長為12個月 累計繳費時間滿5年不足10年的,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最長為18個月 累計繳費時間10年以上的,領取失業保險金的...

辦理領取失業金後又重新就業了,如果再次失業後,怎麼去辦理之前未領取的失業金

重新就業後,再次失業的,繳費時間重新計算,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限與前次失業應當領取而尚未領取的合併計算,你應該拿著能證明你上次尚未領取失業金的證明手續去社會保險機構辦理。回答你好,首先你要確定你是否符合失業金領取條件 1 繳費1年以上 2 非自願性失業 3 有求職需求。只有符合上述三項方有資格領取失業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