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匿名使用者
依照《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處理程式規定》,交警中隊有權扣留你的駕駛證,屬於正常行政強制措施的一種,但行駛證法律法規並無規定。
法律條文
《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處理程式規定》第二十二條第二款之規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及其交通警察在執法過程中,依法可以採取下列行政強制措施:(二)扣留機動車駕駛證」。
因此,交警中隊扣留駕駛證屬於合法的行政強制措施。
如何儘快拿回行駛證和駕駛證?
法律法規並無扣留行駛證的行政強制措施,駕駛員可依法向執法機關申請要回行駛證。
扣留駕駛證為執法機關合法的行政強制措施,想要索回,需儘快解決肇事爭議。
擴充套件資料
交警在執法過程中除扣留駕駛證外,還有以下行政強制措施:
1、扣留車輛
2、扣留機動車駕駛證
3、拖移機動車
4、檢驗體內酒精、國家管制的精神藥品、***品含量
5、收繳物品
6、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行政強制措施
請駕駛員朋友謹慎駕駛,以免由於被執行行政強制措施而給自己帶來不必要的麻煩!
2樓:僅僅是追憶
交警在執法過程中採取的行政強制措施只包含扣押駕駛證,不包含扣押行駛證。沒有扣押行駛證一說。交警有以下行為不符合規定:
1、除可扣留情形及檢驗鑑定的需要外,交警不能扣留事故車輛,駕駛證也是同理。
2、如果要扣留車輛和駕駛證,應當出具行政強制措施通知單。
3、行政強制措施拖車費用和停車費用,應當由行政部門承擔。如果是修理拖車費用,應當計入定損損失。
3樓:之何勿思
交警有以下行為不符合規定:
1、除可扣留情形及檢驗鑑定的需要外,交警不能扣留事故車輛,駕駛證也是同理。
2、如果要扣留車輛和駕駛證,應當出具行政強制措施通知單。
3、行政強制措施拖車費用和停車費用,應當由行政部門承擔。如果是修理拖車費用,應當計入定損損失。
4、未隨車攜帶駕駛證行駛證,只是記1分,罰款50元一項,按無證駕駛處罰是錯誤的行政行為,並且該行為是由錯誤行政行為導致的,可以行政複議。
4樓:風行天下
當然有權扣留的。主要是由於你的違法行為才可以扣留的噢。祝你健康快樂好運連連
5樓:匿名使用者
這中隊有扣留行駛證及行駛證不權利,他們是執法中隊,有這個權利
6樓:匿名使用者
交警中隊是有權扣留你的駕駛證和行駛證。
7樓:樂駕無憂駕照
注意看你駕照後面,公安交通管理部門外其他人一律沒權力.
8樓:漢儀打雙頭鷹
傳統,具體依據也很疑惑。
個人強制扣留對方駕駛證行駛證違法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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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駛證和駕駛證有什麼區別,駕駛證和行駛證一樣嗎?它們有啥區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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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駕駛證和行駛證有什麼區別,駕駛證和行駛證一樣嗎?它們有啥區別?
駕駛證是證明持證本人有駕駛相應車型的證件,上面的內容有駕駛證號,有效如期,準駕車型等.行駛證是證明對應車輛的有效證件,上面內容有車牌號碼,車主姓名,發動機號等,兩證結合用,不能互用。駕駛車輛時須攜帶這兩個證件 駕駛證是記錄,駕駛員的一些資訊,行駛證是記錄車輛資訊的,交警一般會叫你出示這兩本證,因為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