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匿名使用者
小區拆遷通常來說是貨幣安置:貨幣安置會以你的原房屋面積為計算基礎,結合戶內實際居住人數,補償拆遷過渡期人口安置費(具體補償月數,拆遷公示中會有明確規定);
其實這些在拆遷進入公示期後,政策上都會有明確規定的,等著就可以了。
2樓:z不可替代
小區拆遷一般採取貨幣安置:
貨幣安置是以你的原房屋面積為計算基礎,對你的實際面積進行換算,具體換算方法根據地區不同而不同,換算後的面積乘每平的**,就是拆遷所得的賠償。
拆遷進入公示期後,政策上都會有明確規定的。
拆建單位依照規定標準向被拆遷房屋的所有權人或使用人支付的各種補償金。一般有:
1、房屋補償費,用於補償被拆遷房屋所有權人的損失,以被拆遷房屋的結構和折舊程度劃檔,按平方米單價計算。
2、週轉補償費,用於補償被拆遷房屋住戶臨時居住房或自找臨時住處的不便,以臨時居住條件劃檔,按被拆遷房屋住戶的人口每月予以補貼。
3、獎勵性補償費,用於鼓勵被拆遷房屋住戶積極協助房屋拆遷或主動放棄一些權利如自願遷往郊區或不要求拆遷單位安置住房,房屋拆遷補償費的各項標準由當地人民**根據本地的實際情況和國家有關法律政策加以確定,拆建單位必須嚴格執行,不得任意更改。
老房子拆遷國家政策規定到底是怎麼賠償
3樓:匿名使用者
(一)房屋拆遷補償計算標準
(1)房屋拆遷貨幣補償=合法擁有房產評估**+房屋裝修裝飾商定補償金額(或經評估確定的房屋裝修裝飾補償金額)
(2)房屋拆遷補償差價=合法擁有房產評估**+房屋裝修裝飾商定補償金額或經評估確定的房屋裝修裝飾補償金額)-被拆遷人獲得調換產權的房屋的評估**
(二)房屋拆遷安置費計算標準
(被拆遷人或承租人)房屋拆遷安置費=搬遷補助費+沒有提供週轉房情況下的臨時安置補助費+超過過渡期限的臨時安置補助費+非住宅房屋因停產、停業造成的損失賠償費
注:1、如果拆遷人提供週轉房且拆遷房屋使用人居住,則公式第二項補助費為0;
2、如果拆遷房屋屬住宅房屋,則公式第四項賠償費為0;
3、被拆遷人獲得補償,表明該房屋由其自用。
4樓:匿名使用者
那要看您的房子坐落的土地是什麼性質的,如果是國有土地,那麼其補償規定可以參照2023年1月21日***頒發的《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條例》。如果是集體土地可以參照《集體土地房屋拆遷管理辦法》
ps:各地根據情況不同,制定的政策也有差異,但是不能與國家政策想背違,您可以到**上查一下您當地的拆遷補償政策是如何規定的
5樓:匿名使用者
國家政策性拆遷是按照當地目前市場均價進行1:1.2-1:1.5的賠償比例,賠償的是你的產權面積,產權是屬於你私人的,他們必須按照標準賠償,土地是國家的,他們有權無償收回
6樓:匿名使用者
這樣的房子如果是強行扯出你也是沒得法的,土地本身就是給你使用權利,土地國家是有權收回的,國家賠償都是有一定的賠償比例的
我們小區拆遷,一般怎麼補償,房屋大概70平方米
7樓:匿名使用者
如果是城市商品房拆遷的話,應該是按照周圍商品房的**進行賠償的。你可以根據周圍商品房**自己估算
被拆遷人在本市其他區域承租公有住宅房屋或者已按住房制度改革政策購買公有住宅房屋的,該公有住宅房屋面積與被拆遷房屋面積之和大於二十五平方米的,不適用本款第三項的規定;該公有住宅房屋面積與被拆遷房屋面積及住房改善面積之和大於四十五平方米的,不適用本款第四項的規定。
實際用於補償的房屋超出應補償面積的部分,由被拆遷人按照補償房屋的商品住房銷售**支付房款。補償房屋的產權歸被拆遷人。
買老小區的住宅房,2023年建的,現在房齡25年了 如果中途遇到拆遷怎麼辦?拆的話那房子還是我的嗎??
8樓:帥帥的豬胖
即便再老的房子,產權也是你的,拆遷也要給你相應的補償。
我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第三十一條中明確規定:房地產轉讓時,房屋的所有權和該房屋佔用範圍內的土地使用權同時轉讓。所謂的70年產權,說的是土地使用權,即使到期了,房子的產權也還是你的。
拆遷補償的問題,根據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條例第二十一條,被徵收人可以選擇貨幣補償,也可以選擇房屋產權調換。被徵收人選擇房屋產權調換的,市、縣級人民**應當提供用於產權調換的房屋,並與被徵收人計算、結清被徵收房屋價值與用於產權調換房屋價值的差價。因舊城區改建徵收個人住宅,被徵收人選擇在改建地段進**屋產權調換的,作出房屋徵收決定的市、縣級人民**應當提供改建地段或者就近地段的房屋。
9樓:以我來說的話
我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第三十一條中明確規定了房地產轉讓時,房屋的所有權和該房屋佔用範圍內的土地使用權同時轉讓,也就是說,房與地的關係是不可分割的。房屋是建設於土地之上的,房屋的建設基礎,即為建設單位擁有合法的土地使用權。
在我國,用於房地產專案開發的土地均為國有土地,任何開發商要進行開發建設,必須先行繳納土地出讓金,取得土地使用權。
土地使用的年限按用途分為住宅70年,商住綜合50年,商業40年。因此,用於建設住宅的土地使用權年限從開發商從國土部門移交土地開始計算70年的使用期限。因此,70年產權的說法是指的土地使用許可權,而非房屋產權。
那麼,70年的土地使用權到期後怎麼辦呢?
根據《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第21條規定:「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約定的使用年限屆滿,土地使用者需要繼續使用的,應當最遲於屆滿前1年申請續期,除根據社會公共利益需要收回該塊土地的,應當予以批准。
續期的應重新簽訂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依照規定支付土地使用權出讓金。」這一條規定說明,土地使用年限屆滿時,使用者需要繼續使用土地的,可以申請繼續使用該土地,國家可以不收回土地使用權。
即使是因社會公共利益需要國家收回該塊土地,國家收回的也只是土地使用權。簡而言之就是,建設於土地之上的房屋,屬於物權,不論是住宅、商住綜合還是商業,對購買人而言,都是永久性的所有權。
土地使用權到期後,按現在的政策需自動續期,即土地使用權自動續期,但是否還應當支付土地出讓金則按到時候的具體政策確定。也就是說,土地使用權期滿後,房子還是你的,只要它還存在。
不過,從現實情況看,強調房屋永久所有權意義不大。依照我國目前的拆遷習慣和城市建設速度,一般房屋在實際使用30年到40年後,都會面臨「舊城改造」、「重新規劃」之類的拆遷,屆時,土地被重新收儲並被重新變賣土地使用權,新建設的房屋及土地使用年限即將重新開始計算。而被拆遷房屋的所有權人得到的拆遷補償,即包括了對房屋所有權及剩餘土地使用權年限的補償。
擴充套件資料:
房屋拆遷補償協議,是指拆遷人對被拆除房屋的所有人,依照《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條例》的規定給予的補償。拆遷補償的 方式,可以實行貨幣補償,也可以實**屋產權調換。
貨幣的補償是以被拆遷房屋所處地段的當前**來衡量的。房屋的產權調換則需要拆遷人與被拆遷人進**屋與安置房的**結算。根據被拆遷人的要求可以是異地兌換,也可以是同地兌換。
補償安置協議特徵
1、房屋拆遷補償安置協議是房屋拆遷雙方的法律行為。協議關係主要有房屋拆遷雙方當事人參加,僅有一方當事人,協議關係便不能成立。
2、房屋拆遷當事人之間的法律地位平等。一是無論當事人雙方的經濟實力、政治地位如何,不允許任何一方將自己的意志強加給另一方;二是體現房屋拆遷權利義務的對等性,即一方從對方獲得某項權利時,也承擔相應的義務。凡顯失公正的協議是可撤銷的。
3、協議必須是房屋拆遷雙方的合法行為。所謂合法行為,是指按照房屋拆遷法規規定的要求而實施的行為。如 當事人的資格,社會組織作為房屋拆遷協議當事人要有法人資格;承辦人簽訂協議要有法人或法人代表的授權證明;委託**訂立協議的要有合法手續;被拆遷人簽訂協議時,應當出具產權證書、使用權證明等法律檔案。
凡違反法規規定,採取欺詐手段等所訂立的協議都是無效協議。
4、房屋拆遷補償安置協議是具有法律效力的檔案。表現在其權利依法產生後受到法律的保護;其義務依法產生後,則受到法律的強制。其次是依法訂立的協議必須認真恪守,當事人任何一方均無權擅自變更或解除。
再就是在履行協議中發生糾紛,協議條款便是解決糾紛的主要依據。
5、房屋拆遷補償安置協議是一種雙務有償協議,協議的當事人依據協議享有一定的權利,同時又要承擔相應的義務。
6、房屋拆遷安置協議必須採用書面的形式。
10樓:彝月
房子拆遷,**一般都會給賠償的,一般是現金或者房子。
11樓:小董的人生
目前,許多人都認為購買的房屋所有權是有年限的,根據房屋性質分為40年和70年等等,到期後房子就不是自己的了,許多開發公司的售樓顧問在推銷商品房時,也會肯定的向顧客宣傳,我們的房子有70年的產權;甚至一些**也做出過諸如住宅具有70年產權的報道,似乎這種認識已經成了大家的共識,由此亦引發了些許對國家法律的不滿和質疑。事實真的是這樣嗎?
其實,這種說法是對我國法律的誤解,是完全錯誤的。以住宅為例,購房人購買的房屋,所享有的房屋產權不僅僅是70年,而是永久的所有權。那麼,所謂70年產權的說法從何而來呢?
首先,要從房屋和土地的關係說起。我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第三十一條中明確規定了房地產轉讓時,房屋的所有權和該房屋佔用範圍內的土地使用權同時轉讓,也就是說,房與地的關係是不可分割的。房屋是建設於土地之上的,房屋的建設基礎,即為建設單位擁有合法的土地使用權。
在我國,用於房地產專案開發的土地均為國有土地,任何開發商要進行開發建設,必須先行繳納土地出讓金,取得土地使用權。土地使用的年限按用途分為住宅70年,商住綜合50年,商業40年。因此,用於建設住宅的土地使用權年限從開發商從國土部門移交土地開始計算70年的使用期限。
因此,70年產權的說法是指的土地使用許可權,而非房屋產權。
那麼,70年的土地使用權到期後怎麼辦呢?
根據《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第21條規定:「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約定的使用年限屆滿,土地使用者需要繼續使用的,應當最遲於屆滿前1年申請續期,除根據社會公共利益需要收回該塊土地的,應當予以批准。續期的應重新簽訂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依照規定支付土地使用權出讓金。
」這一條規定說明,土地使用年限屆滿時,使用者需要繼續使用土地的,可以申請繼續使用該土地,國家可以不收回土地使用權。即使是因社會公共利益需要國家收回該塊土地,國家收回的也只是土地使用權。簡而言之就是,建設於土地之上的房屋,屬於物權,不論是住宅、商住綜合還是商業,對購買人而言,都是永久性的所有權。
土地使用權到期後,按現在的政策需自動續期,即土地使用權自動續期,但是否還應當支付土地出讓金則按到時候的具體政策確定。也就是說,土地使用權期滿後,房子還是你的,只要它還存在。
不過,從現實情況看,強調房屋永久所有權意義不大。依照我國目前的拆遷習慣和城市建設速度,一般房屋在實際使用30年到40年後,都會面臨「舊城改造」、「重新規劃」之類的拆遷,屆時,土地被重新收儲並被重新變賣土地使用權,新建設的房屋及土地使用年限即將重新開始計算。而被拆遷房屋的所有權人得到的拆遷補償,即包括了對房屋所有權及剩餘土地使用權年限的補償。
小區是不是每層樓都有監控,一般的小區單元樓裡面有監控麼
監控的情況要看各個小區物業的基本配置,一般住宅樓沒有,但是商用的一般每層都有。向你說的管電源系統的頂樓通常是沒有配備監控 的。小區監控的情況要看各個小區物業的基本配置。一般小區只在重點區域 關鍵部位布點監控。普通住宅樓不會每層都裝監控。高層住宅的電梯口有可能安裝,但有利有弊,安全性高,住戶的私人空間...
一般小區家庭承受用電最大功率,一般普通家庭的用電可以承受多少功率?
1 先看電錶的資料,如果是10a 40a 這樣的規格。2 10ax220v 2200w是長期安全的功率。功率就是表示物體做功快慢的物理量,物理學裡功率p 功j 時間t,單位是瓦w,我們在 上常常看見的功率單位有kw ps hp bhp whpmw等。還有義大利以前用的cv,在這裡邊千瓦kw是國際標準...
一般住宅小區地下車庫入口的高度為多少?建築規範有要求嗎
一般小區都是停小型車 微型車,規範要求淨高2.2米。淨高指這個範圍裡面沒有任何遮擋物,不能走管線,不能有裝修面層和構件。根據建設部批准施行的屬於強制性國家標準的 住宅設計規範 規定,地下室 半地下室作儲藏間 自行車庫和裝置用房使用時,其淨高不得低於2米 當作汽車庫時,應符合現行行業標準 汽車庫建築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