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緣盾情感
婚姻法:老公出軌離婚,女
2樓:緣盾情感
寶媽求助:老公月子期出軌,要求半年內離婚
在小涵鼓起勇氣找緣盾情感求助的時候,她向古非老師承認,儘管她已經關注緣盾情感好幾年了,但她一直以為緣盾的案例故事只是誇大其詞,等到這類「戲劇化」的故事真實發生在她身上後,她才在走投無路之下選擇信任緣盾。
說起小涵跟老公剛結婚的甜蜜時光,她是根本不相信緣盾的案例故事會一字不差地發生在她身上。當時的老公極其寵愛小涵,比如小涵半夜突發奇想要吃什麼,老公再晚也會親身去買,記得有一次颱風天,就連外賣小哥也拒絕接單了,但在小涵的一再要求下,老公還是冒著生命危險衝入瓢潑大雨之中,只為小涵帶來熱騰騰的美食。
然而,寶寶的出生並沒有讓夫妻兩人的感情進一步昇華,老公的頻繁加班讓一直關注緣盾情感的小涵及時發現了老公的行為異常。
「沒錯,我在外面有人了。」
在小涵的隨意試探下,老公居然很大方地承認了自己出軌女同事的事實,看著面前這個若無其事的男人,小涵的情緒失控了,她不斷捶打老公,卻沒有得到他的任何懺悔,從那一天起,老公就離家出走了。
跟很多遭遇出軌的女人一樣,小涵不斷**、資訊轟炸老公,用盡她能想到的惡毒語言去咒罵老公,得到的卻是老公要求寶寶滿六個月後就離婚的答案。
小涵徹底崩潰了,她想到了各種悲慘的結局,甚至想到了死,就在她快要墮入無盡深淵的時候,她突然想起自己如今所做的,不正正是她一直關注緣盾情感所描述的錯誤行為嗎?
帶著最後一絲希望,小涵向緣盾情感的古非老師求助,想在離婚期限內的最後三個月挽回老公,時間非常緊迫,小涵也非常焦慮,但古非老師的輔導卻是讓小涵先穩定自己的情緒。
古非老師表示,小涵的性格比較作,在談戀愛和剛結婚的時候,問題還不嚴重,但隨著寶寶的誕生,老公既要應付新生兒所帶來的沉重生活壓力,還要應付情緒失控的妻子,備受壓力的老公這才會犯下一時的錯誤。
在古非老師介入輔導的短短20多天裡,小涵的失控情緒得到了極大的改善,老公不但主動跟小三分手,還回歸到正常的家庭生活中,每天下班就直接回家陪寶寶玩,甚至連平時最愛玩的手機也放下來了。
離婚的期限還沒到,老公就跟小涵為出軌的事情道歉,並承諾以後會好好過日子,不會再出軌,小涵也承認自己過去經常由於老公不陪伴自己而吵鬧的性格有問題,將來會學習多理解老公。一場婚姻危機,最終卻成為夫妻兩人共同成長的契機。
更多關於情感修復問題,婚姻挽回真實案例分析以及面對小三該如何處理的兩性問題等,可以諮詢緣盾情感的情感專家,為你做一下婚姻診斷,諮詢都是免費的,對解決婚姻問題有著很大作用,行動起來,不要坐以待斃了。
3樓:華律網
主要看外遇是否構成導致離婚的情形,且外遇一方是否存在過錯。《婚姻法》第四十六條確立了離婚損害賠償制度,主要是針對因一方過錯導致離婚的情形,無過錯方可依法要求過錯方承擔損害賠償責任。婚姻法上的過錯一般是指家暴、與他人同居或者重婚等,因此,有證據證明對方構成婚姻法上的過錯,作為無過錯方有權提出人身損害賠償,對於賠償金額問題,因法律對此尚無明確規定,實踐中法官自由裁量權較大,但一般不會超過10萬元,以2-5萬元居多。
因此如果一方有外遇出軌的情況,但是並不能夠達到長期與別人同居或者重婚的情況,則無過錯方起訴要求損害賠償,法院不予支援。
4樓:離婚律師許乃義
南京專業離婚律師許乃義為您解答:
離婚賠償標準結合司法實踐,人民法院在審理離婚案件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時,可以遵循以下原則:
1.男女平等原則
男女平等原則既反映在《婚姻法》的各條法律規範中,離婚賠償標準又是人民法院處理婚姻家庭案件的辦案指南。離婚賠償標準體現在離婚財產分割上,就是夫妻雙方有平等地分割共同財產權利,平等地承擔共同債務的義務。
2.照顧子女和女方利益原則
這裡的「照顧」,離婚損害賠償標準既可以在財產份額上給予女方適當多分,也可以在財產種類上將某項生活特別需要的財產,比如住房,分配給女方。畢竟從習慣勢力上、從傳統因素的影響所造成的障礙上、從婦女的家務負擔、生理特點上講,離婚後一般婦女在尋找工作和謀生能力上也較男子要弱,更需要社會給予更多的幫助。同時,離婚賠償標準在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時,要特別注意保護未成年人的合法財產權益。
離婚賠償標準規定未成年人的合法財產不能列人夫妻共同財產進行分割。
3.有利生活,方便生活原則
離婚損害賠償標準規定在離婚分割共同財產時,不應損害財產效用、效能和經濟價值。在對共同財產中的生產資料進行分割時,離婚賠償標準應儘可能分給需要該生產資料、能更好發揮該生產資料效用的一方;在對共同財產中的生活資料進行分割時,要儘量滿足個人從事專業或職業需要,以發揮物的使用價值。離婚賠償標準不可分物按實際需要和有利發揮效用原則歸一方所有,分得方應依公平原則,按離婚時的實際價值給另一方相應的補償。
4.權利不得濫用原則
離婚損害賠償標準規定離婚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時不得把屬於國家、集體和他人所有的財產當作夫妻共同財產進行分割,不得借分割夫妻共同財產的名義損害他人合法利益。
5.夫妻一方所有的財產,在共同生活中消耗、毀損、滅失的,另一方不予補償
男方出軌,女方提出離婚,可以要求賠償多少精神損失費
5樓:七臺河李陽平
一、男方僅僅是也軌(與他人通姦),雖然是過錯(但不屬於法定可請求版賠償的過錯行為權),女方無權主張損害賠償或精神撫慰金,除非男方自願給與。
二、需要根據女方因此受到的損害結果或程式來確定,確實因此造成了精神障礙或出現了自傷、自殘、自殺行為等自害行為的,可以適當判定精神撫慰金。
三、我國現行《婚姻法》第46條確實有規定離婚損害賠償的制度,但這條法律規定的過錯與老百姓的理解過錯(比如婚外情)相差甚遠。
《婚姻法》第46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導致離婚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
(三)實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而我們通常意義上理解的出軌,既不符合「重婚」這一標準,也不符合「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這一標準。從立法者角度來看,出軌(婚外情、婚外性行為)屬於私德,法律不干涉。
因此,法院在判決時,一般不會支援女方要求精神損失費的要求。
女方要求離婚該怎麼賠償,女方要求離婚怎麼賠償
根據我國相關法律規定,結婚是每個人的權利,因此女方提出離婚並不需要賠償男方,但是如果在夫妻離婚中,一方有下列過錯的情形而導致離婚的,無過錯方有權向有過錯方請求損害賠償。如果提出離婚一方需要賠償對方,那麼便違背了離婚自由的本質。1 一方重婚的 2 一方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 3 一方實施家庭暴力的 4 ...
男方有外遇,女方要求離婚,怎樣對女方有利
讓男方可勁作,在親戚朋友面前都承認小三的地位,抓住他們以夫妻的名義生活一起的證據,你就可以告他們重婚罪。到時他們不想坐牢,離婚條件你就可以隨便開 建議繼續收集男方出軌證據,男方出軌,女方可以請求損害賠償,另外,列舉小孩跟女方更有利於成長的證據,例如收入 一起生活等等。房子屬於婚前財產但可以主張婚後按...
女方身體有病男方提出離婚女方要求賠10萬這樣合理嗎該怎麼解決
你們登記了,她就是你的老婆了,是你妻子了。已經是了。就是離婚了,也是 前妻 還沒擺酒就變成 前妻 了 她還為你有了孩子,做了流產 對身體傷害很大的,生理和心裡的。因為體檢發現身體不好,你就沒感情了,你好冷酷啊。這種情況下,你和她說離婚,你對她的傷害又進一步地加劇了.你一句和她沒感情了,就完事了?你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