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匿名使用者
是你的想法扭曲了,或許他們並沒有這意思,如果下次你小孩做錯了,你好好和孩子說不就內好了,如果他是在不聽話
容你再打再罵也不遲,況且對孩子這樣,他心裡會有陰影的。而且你們還沒結婚,如果草率了的話,關係會更僵,像我老公也是上門女婿,矛盾也挺多的,只是我父母從不說他,小孩他也不怎麼管,最重要的是你們之間有感情嗎?如果有就好好過,畢竟給孩子完整的家是你該做的,除了實在不能繼續,沒有感情的婚姻問題也會越來越多,你考慮的應該是你和你女朋友該怎麼做。。。
2樓:匿名使用者
我覺得你現在的婚姻感抄情生活是一團糟,bai這樣,讓你對生活沒有動du
力,加zhi速衰老,精神差,對工作不盡心,dao一個惡性迴圈。
當初,你去他們家的時候,彼此有想過這樣的情況嗎? 我感覺應該沒有。這個時候,你物件的態度也是很重要的。她顧忌父母顧忌你,估計也幫不上什麼忙,那麼你這樣的想法有她交流過麼?
男人最看重尊嚴權利了,何況還是在她家,孩子你有權利管,這是肯定的,你可以和她父母協商一下(我覺得這麼久了,你肯定努力了,所以這個應該是不可行的了。) 像你描述的,我覺得他們是不怎麼講道理不怎麼好相處的老人,我很佩服你,畢竟三年這樣也是不簡單的。
你要有好的改善,要麼自己買個房子,和她爸媽分開住,要麼就協商離婚(三年沒有好的改善,這個做妻子的沒有起到一點作用,她沒有想過,改善你與他爸媽的關係麼?不知道這樣你狠不好做麼?不知道心疼分擔你麼?
不要也罷。但是孩子撫養權,估計你要不到),這樣壓抑下去,保不準會發生什麼讓你自己都接受不了的事情。
孩子教育很重要,你也不希望,自己做父親的在孩子眼裡那麼沒有「地位」吧。
3樓:℡小格『調
你們為什麼不搬出來自己住
和老人在一起,很多事情很麻煩的
4樓:匿名使用者
你要找出問題所在,改掉自己可能存在的問題,讓他們容納你,你還要跟他們好好溝通,處理好家庭關係。關鍵問題就是溝通
什麼叫上門女婿?上門女婿在家就沒地位嗎?為什麼啊?
5樓:匿名使用者
上門就是和男孩到女方家,並住一塊兒上門女婿最重要的一點就是,你自己臉上沒光,你父母也跟著你臉上沒光!上門女婿的意思就是男方沒錢討不起老婆!
你以後跟他父母住在一起,你也不敢大聲對她說話,你在她家做人好像低人一等,你總會很小心翼翼,你做事也不敢大手大腳,不像在自己家裡那樣,想怎麼樣就怎麼樣,你會很做緊骨,做人會很累,還有你在她家沒有地位,做上門女婿是很壓抑的,也沒有自由可言,也就是女方佔上風,你只能聽她們家的,簡單一句話,也說大實話,上門女婿是被人瞧不起的!
所以有能力的話,男方是不肯做上門女婿的,尤其是獨生子,做上門女婿,男方的父母是很心痛的做上門女婿不僅你自己臉上沒光,你父母也跟著沒光,你考慮到你父母今後怎麼抬頭做人嗎?你自己在她家做人低人一等,你父母以後去她家看你,你父母也跟著低人一等,不要說你女友會怎麼孝順你父母了,她佔上風,只會對你父母大吼大叫,那時你能說什麼?你自己受氣,你父母也跟著受氣,到時她只要一句,做上門女婿是這樣的,當初也是你自己答應的,難道那時你們再來離婚?
6樓:事事如心意
我就是上門的真的太受氣了現在離婚了感覺好輕鬆。上門沒尊嚴命運掌握在別人手裡你說幸福嗎?俗話話得好討口都不要去上門。
7樓:匿名使用者
上門真的不好很累,建議大家不要走這條路,我就是例子,快四年準備放棄結束
8樓:匿名使用者
不是的,這要看在哪個地方了看你是不是吃軟飯的,吃軟飯的永遠不會被人看起的
9樓:匿名使用者
這個就看你上門的家庭是個什麼樣的家庭了,但是按照中國幾千年來的傳統習慣,都是誰主宰了經濟大權,誰就有說話權。但是如果你碰到的是仁善之家,或者本來就希望有個男人來給他們做主的話,那麼你不會沒有地位的,最多是說你可能克服了不了你大男人的思想,覺得去住了人家的家,你就心裡不爽而已了
我到底該怎麼做才是對的,我到底該怎麼做才是對你最好?
其實你們還是相愛的,但他採用了錯誤的方法。你們已經失去了最純 最真 最美的東西。做個普通的朋友吧!失去的永遠不會再回來,所以我們更應該珍惜現在。忘掉痛苦,拋棄煩惱,享受生活!給他打個 吧,你們不在是戀人,但你們也不是仇人!做普通朋友不好嗎?競爭用在愛情上,他真的很 如果他愛你,他不會讓你與那個女孩競...
我該怎麼做才是對的呢
你現在面臨的問題很是矛盾 但是越在這種時刻 你越要讓自己保持清醒且冷靜的頭腦 不要亂 專了方寸 你應該平心靜屬氣的想想 他在你心中的分量和地位 如果你們分手了 你會承受的了嘛 如果你以後的生活中沒有了他 將會有怎樣的變化?這些問題你都要理性的個自己個答案 愛這個字 有時候看起來很迷惘 但是你必須要清...
怎么做才是對的,怎麼做才是對的?
分手後何必做朋友 我們分手吧,分手之後,我們還是朋友,對嗎?這是有心人對你講的話,除了要表現他們的大將風度之外,他們更渴望能新歡舊愛,共聚一堂。原本相愛的戀人,面對分手,或有不得已的原因,或有不得告人的理由 而分手之後仍要做一對朋友,豈不是把過去的一切又帶回自己的生活中?何苦呢?當然,我也不贊成分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