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匿名使用者
第三章 生育調節
第十七條 公民有生育的
權利,也有依法實行計劃回生育的義務答
,夫妻雙方在實行計劃生育中負有共同的責任。
第十八條 國家穩定現行生育政策,鼓勵公民晚婚晚育,提倡一對夫妻生育一個子女;符合法律、法規規定條件的,可以要求安排生育第二個子女。具體辦法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代表大會或者其常務委員會規定。
少數民族也要實行計劃生育,具體辦法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代表大會或者其常務委員會規定。
第十九條 實行計劃生育,以避孕為主。
國家創造條件,保障公民知情選擇安全、有效、適宜的避孕節育措施。實施避孕節育手術,應當保證受術者的安全。
第二十條 育齡夫妻應當自覺落實計劃生育避孕節育措施,接受計劃生育技術服務指導。
預防和減少非意願妊娠。
第二十一條 實行計劃生育的育齡夫妻免費享受國家規定的基本專案的計劃生育技術服務。
前款規定所需經費,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列入財政預算或者由社會保險予以保障。
2樓:匿名使用者
計劃生育是一項基本國策,並且用法律地位鞏固下來,計劃生育辦公室雖然不是法律機關,但是具有行政執行能力的機構,所有有這個權利
3樓:匿名使用者
當然沒有,這樣做嚴重違法
計生委有沒有權力強制對婦女檢查身體
4樓:匿名使用者
沒有,應該來說,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享有隱私權,
尤其身體部位的隱私是每個公民都享有的任何人都不能侵犯的權利,所以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對其進行侵犯。但為了更多公民的安全與健康,公安機關有權對嫌疑人進行必要的身體檢查(即指搜身)。
假設,計生委有權強制對婦女檢查身體,其理由其行為豈不是像計生委有權**婦女了嗎?
計劃生育辦公室有沒有權利強制育齡婦女做節育手術
5樓:匿名使用者
計生辦強抄制育齡婦女做結語手術bai違法。
無論du是《人口與計劃生育法
zhi》還是各省、直dao轄市、自治區《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都只是規定「育齡夫妻應當及時落實避孕節育措施,接受計劃生育技術服務指導,預防和減少非意願妊娠」,「提倡已生育過子女的夫妻,選擇長效避孕節育措施」。計生辦應當通過宣傳教育和提供技術服務、物質支援、獎勵措施,促使育齡婦女自己選擇長效避孕措施。
如何向計劃生育辦公室舉報超生現象
可以打 希望採納最佳答案 如何查別人是否違反計劃生育政策 只有從事計生工作人員才能從計生系統中查詢,其它任何單位或者個人都無權查詢。違反以下任何一條都算是違反計劃生育政策。不符合條件生育的,對男女雙方分別按照統計部門公佈的當地縣 市 區 上一年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的下列倍數徵收...
我違反了計劃生育法 但是受過處分 有沒有權利參加村幹部競選
是超生嗎?如果是那肯定不能參選啦,現在計劃生育對各級 的考核是一票否決,而且你這種情況作為村幹部也有負面影響,就算村民支援也沒人敢用你啊。遺憾。這根本就不影響你參選,選舉與被選舉是公民的基本權利,只要不是被剝奪了政治權利,或者限制了政治權利,都享有此權利。如果你上頭的關係很硬的話 沒有關係,可是不硬...
警察有沒有權利強制叫人去警局做筆錄
警察有權將人強制帶回警局做筆錄,法律用語中稱為傳喚或留置盤問,傳喚分口頭傳喚,書面傳喚,強制傳喚,本案例中警察雖然要求某甲去警察局,但是沒有采取強制行為,如推 拉 架或上裝車之類的,應屬於普通的口頭傳喚,或留置繼續盤查,這種措施涉及到部分限制人身自由,所以是有嚴格的條件要求的,是否符合條件要求由現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