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淮安浙江人
1、第二百條 在審判過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致使案件在較長時間內無法繼續審理的,可以中止審理:
(一)被告人患有嚴重疾病,無法出庭的;
(二)被告人脫逃的;
(三)自訴人患有嚴重疾病,無法出庭,未委託訴訟**人出庭的;
(四)由於不能抗拒的原因。
中止審理的原因消失後,應當恢復審理。中止審理的期間不計入審理期限。
二、第二百二十八條
原審人民法院對於發回重新審判的案件,應當另行組成合議庭,依照第一審程式進行審判。對於重新審判後的判決,依照本法第二百一十六條、第二百一十七條、第二百一十八條的規定可以上訴、抗訴。
三、第二百四十五條
人民法院按照審判監督程式重新審判的案件,由原審人民法院審理的,應當另行組成合議庭進行。如果原來是第一審案件,應當依照第一審程式進行審判,所作的判決、裁定,可以上訴、抗訴;如果原來是第二審案件,或者是上級人民法院提審的案件,應當依照第二審程式進行審判,所作的判決、裁定,是終審的判決、裁定。
2樓:匿名使用者
不管是民事案子還是刑事案子,發回重審的都要另行組成合議庭。法律依據:1、《民事訴訟法》第四十條人民法院審理第二審民事案件,由審判員組成合議庭,合議庭.
3樓:鈞諾律師事務所
恢復審理不需要,發回重審需要。
發回重審的案子都需要另行組成合議庭麼
4樓:雪人晒太陽
發回重審的bai
案子都需要另行組成合議庭du
,另zhi行組成合議庭是對第二審人
dao民法院發回重版新審判的案件以權及人民法院按照審判監督程式,重新審判的案件進行審理的審判組織方式,是迴避制度的一種體現。
發回一審法院重審的案件,無論是一審法院,還是二審法院,審理案件時都應當另行組成合議庭;庭審書記員應當予以更換。以上結論適用民事、刑事、行政案件的審判。
5樓:匿名使用者
補充,但是發回重審後,經過一審上訴進入二審程式的,刑事案件及其附帶民事訴訟不需要另行組庭。
6樓:四哥有法說
不管bai是民事案子還是刑事案子,du發回重審的都zhi要另行組成合議庭。
法律依dao據:
1、《專民事訴訟法》第四十條 人屬民法院審理第二審民事案件,由審判員組成合議庭,合議庭的成員人數,必須是單數。
發回重審的案件,原審人民法院應當按照第一審程式另行組成合議庭。
審理再審案件,原來是第一審的,按照第一審程式另行組成合議庭;原來是第二審的或者是上級人民法院提審的,按照第二審程式另行組成合議庭。
2、《刑事訴訟法》第二百二十八條 原審人民法院對於發回重新審判的案件,應當另行組成合議庭。
7樓:張勇律師
是的,需要另組合議庭。
8樓:純粹遊客
是的,這類案件,民事訴訟法明確規定另行組成合議庭。
9樓:匿名使用者
要的 民事訴訟法有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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