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匿名使用者
如果還是處於戀愛階段的話最好兩個人別把錢扯的太緊,我前一段日子見了
內這樣一個案例容:男的很信任這個女人,準備結婚了,然後良人一起準備買房子,男方父母把一生攢下的錢都給了他們,買房子的時候女方要求寫自己的名字,男方為了表示自己的誠意,就答應了,一天男的去出差了,趕回來了,房子早被難的賣了,人家有一戶人家已經住進去了。
這樣看來,還是別,誰出的錢就寫誰的名字吧,免的以後分手時麻煩,我是這麼想的。
2樓:匿名使用者
這說明了你對你們之間的感情不是很信任,還是簽上吧!!!
3樓:匿名使用者
房子是屬於兩人的共有的財產,不代表誰個人所屬.需要雙方彼此信任,真心相愛.說不好聽,到最後有什麼問題,還是通過相關法律來判定.
4樓:
看情況吧,如果真心相愛又覺得很合適的話,那就簽上吧,反正大家都有份出錢回,如果比較計較答的話,沒簽字就不出錢,簽了字就出錢,不計較的話,也無所謂,看經濟能力感情觀。反正,兩個人好的時候什麼都好,散的時候就難說了~~~
5樓:阿彤木
這就要看你們倆感情的深度了。
6樓:匿名使用者
當然要簽上呀,如果打算結婚的話,。
7樓:匿名使用者
肯定籤都簽上,我就是這樣
8樓:體溫〇度
房產,不會因為結婚了、離婚了變成共有財產。它始終屬於房產證上名字的人。當然付過錢的人可以追回錢(有證據的前提)。所以你自己看吧!
9樓:匿名使用者
其實兩個人真心相愛就 無所謂了,如果是斤斤計較的男女朋友,最好還是全簽上吧,省得以後找麻煩啊!!!!
10樓:匿名使用者
這是不能無所謂的,同時寫雙方的名字這是必須的,如果他沒寫你就讓寫上你版的名字(當
權然只寫你的那就更好了不過這樣的男人少咯),這是他給你的.....什麼都好!在好的感情也沒有保障的啊!這也是為自己好,誰也不知道以後的事.
我家父母要求男朋友來我們市區買房子,要求3室一廳,付80,男朋友家不願意
男方家付40 女方家付40 就80 了你們以後負擔輕,房產寫兩個人的名字又共同出資,所以屬於兩人共同財產。如果光讓男方付,又是婚前,那麼以後房子升值部分和你沒關係哦,而且加不加你名字也都屬於男方婚前財產。所以說服父母要用利益,而且主要矛盾也在你父母這邊,需要你去化解,你就多瞭解點法律知識來和父母達成...
跟男朋友結婚之前,買房子的時候要求我出一半的錢,這種做法合理嗎
結婚之前男朋友要求我出一半的錢買房子這種做法究竟合不合理呢?我認為不能一概而論,應該視情況而定。從感情的角度或者說傳統習俗的角度來看可能大多數人是不能接受的,但有時從理性現實情況來說,卻又未必該被過度苛責。首先,從中國傳統習俗來看,嫁出去的女兒潑出去的水,女兒嫁出去了就是男方家裡人了,婚房由男方來負...
大家說說如果讓你買房子,你最看重的是什麼
地段環境還有我所擁有的錢財可以賣多少平米的房子。最看重的還是這個房子還能不能升值,因為我們不可能在那座房子裡住一輩子的,還要想著可不可以轉手不虧本。地鐵,雙學區,小高層,樓間距 聽朋友說起過買房的注意事項。商品房。重要的是物業。物業不負責任那業主過得肯定不舒心。在一個就是小區的位置。停車位之類的。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