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匿名使用者
在法院宣判決後就可以被放出來。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的解釋第一百三十四條批二款的規定,對於被逮捕的被告人,如果法院宣告緩刑的,法院在宣判後判決尚未生效前,應當對被告人變更強制措施,對被告人採取取保候審措施,從而將被告人從看守所釋放出來。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的解釋
第一百三十四條 第一審人民法院判決被告人無罪、不負刑事責任或者免除刑事處罰,被告人在押的,應當在宣判後立即釋放。
被逮捕的被告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應當變更強制措施或者予以釋放:
(一)第一審人民法院判處管制、宣告緩刑、單獨適用附加刑,判決尚未發生法律效力的;
(二)被告人被羈押的時間已到第一審人民法院對其判處的刑期期限的;
(三)案件不能在法律規定的期限內審結的。
2樓:都是小夢想家
法院人拿著判決書去看守所釋放犯人就可以出來了
如果法院判一個人有期徒刑六個月,緩刑一年.那還要坐牢嗎? 5
3樓:華律網
緩刑全稱暫緩量刑,也稱為緩量刑,是指對觸犯刑律,經法定程式確認已構成犯罪、應受刑罰處罰的行為人,先行宣告定罪,暫不執行所判處的刑罰。緩刑由特定的考察機構在一定的考驗期限內對罪犯進行考察,並根據罪犯在考驗期間內的表現,依法決定是否適用具體刑罰的一種制度。一般適用緩刑必須同時滿足第一:
被判處拘役或者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第二:有悔改表現,第三:沒有再犯罪的危險,第四:
宣告緩刑對所居住的社群沒有重大影響。若法定量刑檔在三年以上,一般是不會宣告緩刑的,但特殊情況時也有例外。那麼被判處有期徒刑,同時宣告緩刑,還需要坐牢嗎?
實際上是不需要的,緩刑不會收監,犯罪行為人依然有人身自由,宣告緩刑,但宣告緩刑對於某些犯罪分子而言,可以根據犯罪情況,同時禁止犯罪分子在緩刑考驗期限內從事特定活動,進入特定區域、場所,接觸特定的人。如果被宣告緩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處附加刑,附加刑仍須執行。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七十二條對於被判處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時符合下列條件的,可以宣告緩刑,對其中不滿十八週歲的人、懷孕的婦女和已滿七十五週歲的人,應當宣告緩刑:(一)犯罪情節較輕;(二)有悔罪表現;(三)沒有再犯罪的危險;(四)宣告緩刑對所居住社群沒有重大不良影響。宣告緩刑,可以根據犯罪情況,同時禁止犯罪分子在緩刑考驗期限內從事特定活動,進入特定區域、場所,接觸特定的人。
被宣告緩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處附加刑,附加刑仍須執行。
4樓:四哥有法說
簡單的說,就是在判決後的一年內不再犯罪,原來判決的那半年徒刑就不去坐牢了。如果在這一年的考驗期內再犯罪,就會和新罪一塊合併處罰。
1、緩刑稱暫緩量刑,也稱為緩量刑,是指對觸犯刑律,經法定程式確認已構成犯罪、應受刑罰處罰的行為人,先行宣告定罪,暫不予以量刑,由特定的考察機構在一定的考驗期限內對罪犯進行考察,並根據罪犯在考驗期間內的表現,依法決定是否適用具體刑罰的一種制度。
2、《刑法》第七十二條【適用條件】對於被判處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時符合下列條件的,可以宣告緩刑,對其中不滿十八週歲的人、懷孕的婦女和已滿七十五週歲的人,應當宣告緩刑:
(一)犯罪情節較輕;
(二)有悔罪表現;
(三)沒有再犯罪的危險;
(四)宣告緩刑對所居住社群沒有重大不良影響。
宣告緩刑,可以根據犯罪情況,同時禁止犯罪分子在緩刑考驗期限內從事特定活動,進入特定區域、場所,接觸特定的人。
被宣告緩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處附加刑,附加刑仍須執行。
第七十三條【考驗期限】拘役的緩刑考驗期限為原判刑期以上一年以下,但是不能少於二個月。
有期徒刑的緩刑考驗期限為原判刑期以上五年以下,但是不能少於一年。
緩刑考驗期限,從判決確定之日起計算。
5樓:中國十七桅寶船
不用坐牢了,可以出來了。緩刑考驗期間只要不再犯事,緩刑期就可以抵掉刑期,不必再坐牢;但若再犯事,老賬新賬一起算,數罪併罰。
6樓:匿名使用者
按實際情況及相關的法律規定,如果緩刑考驗期限內,表現符合相關的法律規定,緩刑考驗期滿,原判的刑罰不再執行,並公開予以宣告。即是說,只要緩期考驗期滿,就不需要再坐牢了。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七十六條 被宣告緩刑的犯罪分子,在緩刑考驗期限內,由公安機關考察,所在單位或者基層組織予以配合,如果沒有本法第七十七條規定的情形,緩刑考驗期滿,原判的刑罰就不再執行,並公開予以宣告。
第七十七條 被宣告緩刑的犯罪分子,在緩刑考驗期限內犯新罪或者發現判決宣告以前還有其他罪沒有判決的,應當撤銷緩刑,對新犯的罪或者新發現的罪作出判決,把前罪和後罪所判處的刑罰,依照本法第六十九條的規定,決定執行的刑罰。 被宣告緩刑的犯罪分子,在緩刑考驗期限內,違反法律、行政法規或者***公安部門有關緩刑的監督管理規定,情節嚴重的,應當撤銷緩刑,執行原判刑罰。
7樓:匿名使用者
如果在緩刑考驗期內,沒有再犯新罪,沒有發現判決宣告以前還有其他罪沒有判決,沒有情節嚴重的違反有關緩刑的監督管理規定的行為.
考驗期滿,原來的刑罰就不再執行了,就是不用再坐牢了.
8樓:
不用坐牢了,只要在一年內注意就行。
9樓:豬豬力力
(一)刑法 第七十七條被宣告緩刑的犯罪分子,在緩刑考驗期限內犯新罪或者發現判決宣告以前還有其他罪沒有判決的,應當撤銷緩刑,對新犯的罪或者新發現的罪作出判決,把前罪和後罪所判處的刑罰,依照本法第六十九條的規定,決定執行的刑罰。
被宣告緩刑的犯罪分子,在緩刑考驗期限內,違反法律、行政法規或者***公安部門有關緩刑的監督管理規定,情節嚴重的,應當撤銷緩刑,執行原判刑罰。
一年內沒有犯上面的錯誤,就不要執行原刑罰了,不用進監獄了。
(二)有期徒刑不用執行了。緩刑考驗期過後,不再執行原刑罰。
(三)辦完手續後人就可以出看守所了。不用進監獄。緩刑是由公安監督執行的。在社會上不要犯事就行。
判處有期徒刑六個月,緩刑一年,是啥意思
10樓:匿名使用者
判處有期徒刑六個月,緩刑一年指的是對犯罪行為判處有期徒刑六個月,緩期一年執行,如果在緩刑期間表現良好,沒有出現違法違規的行為,則原處罰不再執行。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七十二條 對於被判處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根據犯罪分子的犯罪情節和悔罪表現,適用緩刑確實不致再危害社會的,可以宣告緩刑。被宣告緩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處附加刑,附加刑仍須執行。
第七十六條 被宣告緩刑的犯罪分子,在緩刑考驗期限內,由公安機關考察,所在單位或者基層組織予以配合,如果沒有本法第七十七條規定的情形,緩刑考驗期滿,原判的刑罰就不再執行,並公開予以宣告。
第七十七條 被宣告緩刑的犯罪分子,在緩刑考驗期限內犯新罪或者發現判決宣告以前還有其他罪沒有判決的,應當撤銷緩刑,對新犯的罪或者新發現的罪作出判決,把前罪和後罪所判處的刑罰,依照本法第六十九條的規定,決定執行的刑罰。
被宣告緩刑的犯罪分子,在緩刑考驗期限內,違反法律、行政法規或者***公安部門有關緩刑的監督管理規定,情節嚴重的,應當撤銷緩刑,執行原判刑罰。
11樓:過節烏龜
一年內不犯事,就不執行刑期(即6個月)。緩刑只在刑期少於3年的案件中適用
12樓:東東瞭解
沒有判 10年緩兩年事情!
緩刑只是適用 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 緩刑期滿 原刑期不再執行!
13樓:匿名使用者
有期徒刑6個月就是在監獄呆6個月,
緩刑是在看你在那6月月裡表現怎樣。
根據表現再做決定
我是這麼理解的。
其實我們還是有必要充實自己的課外知識。
同學給我個**。 上學吧。要我去看看。
我覺得你也可以。
14樓:匿名使用者
意思就是拘役期間也算在內來,緩一年就是由居住地街道監管一年。表現好就不了了之。表現不好還是要行刑。
有期徒刑六個月,緩刑一年什麼意思
15樓:華律網
緩刑,全稱暫緩量刑,也稱為緩量刑,是指對觸犯刑法,經法定程式確認已構成犯罪、應受刑罰處罰的行為人,先行宣告定罪,暫不執行所判處的刑罰。緩刑由特定的考察機構在一定的考驗期限內對罪犯進行考察,並根據罪犯在考驗期間內的表現,依法決定是否適用具體刑罰的一種制度。對宣告緩刑的犯罪分子,在緩刑考驗期限內,依法實行社群矯正,如果沒有刑法第七十七條規定的情形,緩刑考驗期滿,原判的刑罰就不再執行,並公開予以宣告。
判刑一年是判處有期徒刑一年的意思。緩刑兩年:對判處有期徒刑一年的處罰結果兩年內暫不執行,由特定機構對罪犯兩年內的表現進行考察,決定是否執行有期徒刑一年。
如果在兩年內沒有犯新罪或者查出其他罪原判刑罰不再執行。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七十六條對宣告緩刑的犯罪分子,在緩刑考驗期限內,依法實行社群矯正,如果沒有本法第七十七條規定的情形,緩刑考驗期滿,原判的刑罰就不再執行,並公開予以宣告。
16樓:
因犯罪被宣告6個月有期徒刑,有1年的考驗期。在考驗期內不犯新罪,1年考驗期滿了就不用執行6個月的有期徒刑,如果考驗期內不遵守規定再次犯罪將撤銷緩刑,執行6個月的有期徒刑,而且加上新罪的處罰。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七十六條【緩刑的考驗及其積極後果】對宣告緩刑的犯罪分子,在緩刑考驗期限內,依法實行社群矯正,如果沒有本法第七十七條規定的情形,緩刑考驗期滿,原判的刑罰就不再執行,並公開予以宣告。
第七十七條【緩刑的撤銷及其處理】被宣告緩刑的犯罪分子,在緩刑考驗期限內犯新罪或者發現判決宣告以前還有其他罪沒有判決的,應當撤銷緩刑,對新犯的罪或者新發現的罪作出判決,把前罪和後罪所判處的刑罰,依照本法第六十九條的規定,決定執行的刑罰。
被宣告緩刑的犯罪分子,在緩刑考驗期限內,違反法律、行政法規或者***有關部門關於緩刑的監督管理規定,或者違反人民法院判決中的禁止令,情節嚴重的,應當撤銷緩刑,執行原判刑罰。
擴充套件資料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七十二條【適用條件】對於被判處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時符合下列條件的,可以宣告緩刑,對其中不滿十八週歲的人、懷孕的婦女和已滿七十五週歲的人,應當宣告緩刑:
(一)犯罪情節較輕;
(二)有悔罪表現;
(三)沒有再犯罪的危險;
(四)宣告緩刑對所居住社群沒有重大不良影響。
宣告緩刑,可以根據犯罪情況,同時禁止犯罪分子在緩刑考驗期限內從事特定活動,進入特定區域、場所,接觸特定的人。被宣告緩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處附加刑,附加刑仍須執行。
第七十五條【緩刑犯應遵守的規定】被宣告緩刑的犯罪分子,應當遵守下列規定:
(一)遵守法律、行政法規,服從監督;
(二)按照考察機關的規定報告自己的活動情況;
(三)遵守考察機關關於會客的規定;
(四)離開所居住的市、縣或者遷居,應當報經考察機關批准。
法院判決犯人有期徒刑月,在看守所服刑,家屬是否可以送吃的食品或是水果之類的東西進去給他(她)
可以送的 執行機關應當將罪犯及時收押,並且通知罪犯家屬。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 第二百五十三條 罪犯被交付執行刑罰的時候,應當由交付執行的人民法院在判決生效後十日以內將有關的法律文書送達公安機關 監獄或者其他執行機關。對被判處死刑緩期二年執行 無期徒刑 有期徒刑的罪犯,由公安機關依法將該罪犯送交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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