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成立公司,兩個自然人股東法人股東,初始入股要求達到

2021-03-18 07:42:44 字數 2464 閱讀 3009

1樓:午午夜陽光林

有限責任公司註冊條件

註冊有限責任公司,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1.股東符合法定人數。 法定人數是指法定資格和所限人數兩重含義。

法定資格是指國家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的可以作為股東的資格。法定人數是《公司法》規定的註冊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人數。《公司法》對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限定為二個以上五十個以下。

一人****為一**東。

2.股東出資達到法定資本的最低限額。 公司必須有充足的資金才能正常運營。股東沒有出資,公司就不可能設立。股東出資總額必須達到法定資本的最低限額。即:

(1)以生產經營為主的公司人民幣五十萬元;

(2)以商品批發為主的公司人民幣五十萬元;

(3)以商業零售為主的公司人民幣三十萬元;

(4)科技開發、諮詢、服務性公司人民幣十萬元。

特定行業的有限責任公司註冊資本最低限額需高於前款所定限額的,由法律、行政法規另行規定(如拍賣業至少需100萬元註冊資本)。

股東可以用貨幣出資,也可以用實物、工業產權、非專利技術、土地使用權作價出資,以工業產權、非專利技術作價出資的金額不得超過有限責任公司註冊資本的百分之二十,對國家採用高新技術成果有特別規定的除外。科學技術部、國家工商局《印發〈關於以高新技術成果出資入股若干問題的規定〉的通知》(國科發政字[1997]326號)規定,以高新技術成果向有限責任公司出資入股,作價總金額可以超過公司註冊資本的百分之二十,但不得超過百分之三十五,作價金額超過公司註冊資本百分之二十的,需報省級以上科技管理部門認定,方能到工商行政管理機關辦理有關登記。

3.股東共同制定章程。 制定有限責任公司章程,是設立公司的重要環節,公司章程由全體出資者在自願協商的基礎上制定,經全體出資者同意,股東應當在公司章程上簽名、蓋章。

4.有公司名稱、建立符合有限責任公司要求的組織機構。

設立有限責任公司,除其名稱應符合企業法人名稱的一般性規定外,還必須在公司名稱中標明"有限責任公司"或"****"。建立符合有限責任公司要求的組織機構,是指有限責任公司組織機構的組成、產生、職權等符合《公司法》規定的要求。公司的組織機構一般是指股東會、董事會、監事會、經理或股東會、執行董事、一至二名監事、經理。

股東人數較多,公司規模較大的適用前者,反之適用後者。

5.有固定的生產經營場所和必要的生產經營條件。

五.有限責任公司法律特徵

照我國2023年1月1日開始執行的新《公司法》規定,有限責任公司具備如下法律特徵:

(一)有限責任公司是企業法人,公司的股東以其出資額對公司承擔責任,公司以其全部資產對公司的債務承擔責任。

(二)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人數是有嚴格限制的。各國對有限責任公司股東數的規定不盡相同。我國《公司法》規定股東人數為2人以上50人以下。

(三)有限責任公司是資合公司,但同時具有較強的人合因素。公司股東人數有限,一般相互認識,具有一定程度的信任感,其股份轉讓受到一定限制,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股份須得到其他股東過半數同意。

(四)有限責任公司不能向社會公開募集公司資本,不能發行**。六.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規定

[編輯本段]6.1 有限責任公司的設立和組織機構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第二章有限責任公司的設立和組織機構

第一節 設 立

第二十三條 設立有限責任公司,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一)股東符合法定人數;

(二)股東出資達到法定資本最低限額;

(三)股東共同制定公司章程;

(四)有公司名稱,建立符合有限責任公司要求的組織機構;

(五)有公司住所。

第二十四條 有限責任公司由五十個以下股東出資設立。

第二十五條 有限責任公司章程應當載明下列事項:

(一)公司名稱和住所;

(二)公司經營範圍;

(三)公司註冊資本;

(四)股東的姓名或者名稱;

(五)股東的出資方式、出資額和出資時間;

(六)公司的機構及其產生辦法、職權、議事規則;

(七)公司法定代表人;

(八)股東會會議認為需要規定的其他事項。

股東應當在公司章程上簽名、蓋章。

第二十六條 有限責任公司的註冊資本為在公司登記機關登記的全體股東認繳的出資額。公司全體股東的首次出資額不得低於註冊資本的百分之二十,也不得低於法定的註冊資本最低限額,其餘部分由股東自公司成立之日起兩年內繳足;其中,投資公司可以在五年內繳足。

有限責任公司註冊資本的最低限額為人民幣三萬元。法律、行政法規對有限責任公司註冊資本的最低限額有較高規定的,從其規定。

比如公司股東由一個自然人和一個法人股東組成,那這個自然人股東和法人股東有什麼區別

2樓:匿名使用者

自然人股東為—個具體的人,個人享有並直接行使股東權利並承擔義務,如參加股東會,查閱財務會計資料、領取股紅等。

法人股東是一個組織,作為抽象的依法擬製的實體,其權利義務的行使承擔,需通過具體人的行為來完成,方式為派出股東代表,憑授權委託手續代表其完成,後果由組織承擔。

由此:主要區別僅在於權利義務行使承擔方式上有別。權利義務的實質內容無區別。

自然人獨資公司股東不變股份不變只變更法人不設董事會設執行董事一人為公司法定代表人

不是,你們那邊工商局沒有模版的嗎?北京這邊網上登記填好資訊之後自動生成模版,網上搜,要律師寫要付費 一個人的獨資公司,只變更企業法人和監事,股東不變,怎麼辦?可以啊,進行公司備案申請書的時候,變更一個法定代表人,監事做備案,股東決定免除原來的法人,重新任命現在的法人,免去原來的監事,任命現在的監事,...

自然人能否成立多個公司(包括一般納稅人,小規模,個體經營戶)有什麼區別或者有什麼好處,為什麼

可以。由於經營 範圍的不同,允許一個自然人同時註冊經營多個公司。主要原因 行業不同,稅率不同,經營範圍不同,象運輸公司 服務業 加工企業 廢舊 服裝加工與機械加工,他們分數多個行業,不可能成立一家公司同時經營。如果合法經營,不能說有什麼好處,僅僅是需要而已。同一行業也可成立多家公司,好處是 分擔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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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登記,股東公司與兩個以上公司的區別在於 註冊資本不同,章程不同,責任不同。一 註冊資本 一 東的公司 股東公司的最低註冊資本不得低於10萬元。兩個或以上股東的公司 兩個以上公司的最低註冊資本不低於3萬元。二 不同的公司章程 一 東的公司 股東公司制定本公司章程,並在章程上簽名 蓋章。兩個或以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