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朋友拿二萬找我幫他辦事。拿錢前說好了事辦不辦得成這錢不退。他那

2021-03-19 20:08:21 字數 5371 閱讀 7976

1樓:匿名使用者

詐騙的要件是是否虛構事實,如果你拿了他的錢,用在與所託事情無關的消費上,就涉嫌詐騙。否則詐騙不成立

拿錢找人辦事沒辦成錢不退算詐騙嗎

2樓:正氣長春

拿錢找人辦事沒辦成,錢不退是不是詐騙,要看他有沒有辦事的能力。

還要看他是否將錢用在辦事上,

如果沒有,則屬於詐騙無疑。

我的一個朋友求我幫他辦事,給了我2萬元錢,這錢我花在打點上了,現在事情沒有辦成,我這個朋友要告我

3樓:虎躍鵬騰

既然已經鬧成這樣子,一方面把情況說清楚,並歸還一部分錢,畢竟你沒辦成事兒;另一方面畢竟你付出了,應該取得一定酬勞。如果實在糾纏不清,那麼就只能法院上見了,只要他能拿出委託你辦事並提供經費的證據。

如果你是國企或者公務員,收取此類錢財辦事,是要承擔責任的。

4樓:匿名使用者

你要拿出證據來證明是你幫他打點的,之前你們應該有協議的!具體告你什麼要看你朋友了。

5樓:小兵和元帥

口頭協議?你可以去告他誹謗了

6樓:匿名使用者

如果是認識很久且可信任的朋友、你們之間應該好好解釋清楚。

如果他有證據說你侵吞了他的錢,可能就構成了犯法。

但是如果你們之間有什麼協議,或是有第三方在場證明的話,那應該好辦的多。

7樓:武漢時尚先生

不犯法如果你朋友跟你玩命的話你也不犯法

找人辦事,事沒辦成,錢不退怎麼辦

8樓:鸚鵡螺濤濤

對方說過事情一定成嗎,如果沒有說過,畢竟還是有辛苦費的,如果說過不成退錢,那就可以問他這筆錢。

9樓:匿名使用者

這個事前就要先說好了,事後再來吵只怕沒結果。還有找人辦事一般都是完事了才付錢,或是先付定金就可以了,你事前就付了現在再來要回恐怕不易,肉包子打狗有去無回哪 !

我給別人辦事,對方給了二萬元好處費,事辦成了,對方反悔了,這個錢要退嗎

10樓:喜愛環環

不需要退,其實沒辦事之前你們已經達成協議,協議本來就是不得反悔,讓他悔吧

11樓:匿名使用者

你幫他辦的事是合法的,當初你們也約定的,當然不要退還。否則就不好說了。

12樓:馨兒

你好,花出去的錢。潑出去的水。希望我的回答可以幫助到你!祝你生活愉快!

13樓:匿名使用者

誰的錢都是辛苦錢,今天你錚的快,明天說不定吐的快。

我有個朋友拿錢幫別人辦事,事沒辦成錢也退不了,而且給打了收條,會負法律什麼責任,證人負什麼法律責任

14樓:匿名使用者

沒有追究就不會承擔什麼法律責任。

這種行為因為有收條,所以可以在法律上形成不當得利,應當返還。如果你們之間委託辦理的事情是非法的話,此收條不受法律保護。現實中,可以由中間人協商,或者到公安、紀委、檢察院等部門舉報。

收條是收到別人或單位送到的錢物時寫給對方的一種憑據,應當具有法律效力,打收條就應當承擔法律責任。

正式的「收條」又稱為「收據」,無論收到錢,還是收到物品都可以開具「收條」,「收條」可以用來證實履行了交錢或物的合同義務。

《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 詐騙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證人一般不承擔相應還款責任,但還是有特殊情況的,如果明知存在非法集資或者捐款跑了,則可能構成非法集資的共犯。

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非法集資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法釋〔2010〕18號第三條 非法吸收或者變相吸收公眾存款,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一)個人非法吸收或者變相吸收公眾存款,數額在20萬元以上的,單位非法吸收或者變相吸收公眾存款,數額在100萬元以上的;

(二)個人非法吸收或者變相吸收公眾存款物件30人以上的,單位非法吸收或者變相吸收公眾存款物件150人以上的;

(三)個人非法吸收或者變相吸收公眾存款,給存款人造成直接經濟損失數額在10萬元以上的,單位非法吸收或者變相吸收公眾存款,給存款人造成直接經濟損失數額在50萬元以上的;

(四)造成惡劣社會影響或者其他嚴重後果的。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屬於刑法第一百七十六條規定的「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

1、個人非法吸收或者變相吸收公眾存款,數額在100萬元以上的,單位非法吸收或者變相吸收公眾存款,數額在500萬元以上的;

2、個人非法吸收或者變相吸收公眾存款物件100人以上的,單位非法吸收或者變相吸收公眾存款物件500人以上的;

3、個人非法吸收或者變相吸收公眾存款,給存款人造成直接經濟損失數額在50萬元以上的,單位非法吸收或者變相吸收公眾存款,給存款人造成直接經濟損失數額在250萬元以上的;

4、造成特別惡劣社會影響或者其他特別嚴重後果的。

15樓:幸運的海嘯

這種行為因為有收條,所以可以在法律上形成不當得利,應當返還。如果你們之間委託辦理的事情是非法的話,此收條不受法律保護。現實中,可以由中間人協商,或者到公安、紀委、檢察院等部門舉報。

我拿朋友4萬元幫他找人辦事,結果事沒辦成錢給自己用完了!朋友向我要錢!一時又還不起!如果朋友告我詐

16樓:原野茫茫

真是坑爹的貨

你這樣對不起朋友

這種事情法院有兩種判決:

民事判決,以不當得利為案由,判決返還款項,或刑事判決,以詐騙罪判刑,並退賠受害人經濟損失。

17樓:匿名使用者

主觀意識是幫他辦事,但是現有證據先,如沒有確切證據!那麼有多少是花在你朋友身上的,如果有這方面證據!這錢你不用還,但4萬,你能找到多少是花在他身上的就不用還多少,剩下的你就自己想辦法還吧,你不跑,不夠成詐騙,只是民事糾紛,不用擔心!

你要玩消失,就是詐騙!

18樓:匿名使用者

第一句,什麼叫我拿朋友錢幫他辦事,朋友和他的關係不明,第二句「自己」指代不明,不知道再說什麼

19樓:匿名使用者

會成立的,畢竟不少。

20樓:寧靜志遠

你是不是有打借據或欠條?

辦事收錢事辦不成錢沒退就成詐騙嗎

21樓:李保忠律師

辦事收錢事辦不成錢沒退涉嫌詐騙。本案中行為人實施了欺詐行為,承諾可以「辦事」找工作,而這種「辦事」不是自己能力下能完成的事情,甚至虛構了可以「辦事」的過程。隱瞞了自己無法完成的事實真相,其目的是為了被害人的財物。

從實質上說是使被害人陷入錯誤認識的行為,並作出行為人所希望的財產處分。這種財產超過一定的標準,即符合詐騙罪的構成要件,構成詐騙犯罪。建議積極退贓,可以從輕處罰。

詐騙,是指以非法佔有為目的,用虛構事實或者隱瞞真相的方法,騙取款額較大的公私財物的行為。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

【詐騙罪】詐騙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22樓:匿名使用者

詐騙與否,與收的錢退沒退無關。

你本來辦不成,卻收人家錢,且不告訴人家真相,找各種推諉理由,這就是詐騙。

至於退錢,如果人家一直在辦,沒辦成,別說退了,不退你也沒什麼話說,人家請吃飯,不能讓人家吐出來吧。辦事要煙錢、車錢,你不能不給報吧。

23樓:法妞問答律師**諮詢

辦事收錢事辦不成錢沒退有詐騙的嫌疑,但是是否能構成詐騙罪要看具體的數額。

1、詐騙,是指以非法佔有為目的,用虛構事實或者隱瞞真相的方法,騙取款額較大的公私財物的行為。

2、根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辦理詐騙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2023年4月8日起施行)的規定:詐騙公私財物價值三千元至一萬元以上和三萬元至十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上的,應當分別認定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規定的"數額較大"與"數額巨大"、"數額特別巨大"。

_3、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詐騙罪】詐騙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24樓:家庭教師張

如果有證據證明他拿了錢不還,那就是詐騙。

25樓:匿名使用者

想辦法判輕些吧,坐牢肯定不好受,

可是你這個明明就是詐騙,社會上有很多,怎麼你還解釋的那麼曖昧呢。

申明初犯,無預謀,可能會好一點吧。

26樓:吉祥天寶

只要努力去辦了,在辦的環節出現某種變故而未辦成,這種情況不構成詐騙罪!

27樓:漆黑星海鏢師

拖人辦事這錢不管成不成你都要不回來這人你還想要回你啊以後別求人了,還有,別人替你跑關係請請人吃飯給人送禮都需要錢,很想說一些人替你跑關係那個傻啊替你們出這錢,那些自私的人別去找人辦事。

28樓:專抓**天

這確實是詐騙罪,畢竟你虛構可以辦事情,但是這個事情,超過自己的能力範圍內,你也收錢了,卻沒有退還,那麼就是詐騙罪。所以,自己無能力,辦成的事情,千萬不要說有能力,而且,還收錢。這個錢,不好拿的。

這根本就不用起訴了,而是公安機關去處理了。事情辦不成,就早點退款,免得被別人告,天底下,沒有白用的錢。

朋友拿1萬元給我辦事,事沒辦成錢拿不回該怎麼辦?因沒寫任何書面的東西。求問?

29樓:吳豔濤

良心帳 你們不是朋友吧 是朋友你不會發這個問題 不會不信任他

30樓:匿名使用者

你拿出去的,你繼續跟送錢的物件說呀,讓他幫你事辦成。你也要給他時間的

31樓:匿名使用者

如果沒有任何約定,有口難辯!

32樓:匿名使用者

兄弟~經驗久了點!當教訓吧!事先如果沒說好就把錢墊上吧!收錢不辦事非君子也!

33樓:匿名使用者

能還就還,有困難要拖些時間的話要跟朋友說,能給你一萬的朋友沒幾個

有時候朋友讓你幫她拿東西,你幫她拿一次,然後她什麼都叫你幫她拿,而自己卻坐在那裡不動。然後要是我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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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朋友我拿他當朋友他自己不給自己機會你們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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