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匿名使用者
挖牆腳挖到這樣,真是可悲啊。或許你老公偷吃了想擦嘴吧甩了她吧。協商解決吧,好好談談,曉之以情,大之以理。
讓她知道她在這樣下去,得不到你老公,得不到什麼好處,只會給自己帶來壞處。這是文的。如果是不聽勸還這樣,看你對你老公還有多愛,你老公對你,對這個家有多愛。
值不值得你為他付出了。叫上家裡女的跟她開撕。用武力擊退她。
如果你老公只是把家當避難所,把你當擋箭牌,甩完這個又去找下一個,那就沒必要為這種人走這一步了,不值得。好好為自己著想,想想自己的未來,想想自己孩子的未來,這種渣就不要去讓費你的腦細胞了。
2樓:匿名使用者
到你樓下堵人,你打110報警。你沒實質證據就不要作為小三來處理,作為她干擾你正常生活。
3樓:橙子
報警吧,已經影響到你的生活了
什麼樣的證據才算是外遇的證據
4樓:法妞問答律師**諮詢
界定出軌證據應該依據《婚姻法》重婚或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是有效證據。
第二條 實行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的婚姻制度。
第三條 禁止包辦、買賣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為。禁止借婚姻索取財物。
禁止重婚。禁止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禁止家庭暴力。禁止家庭成員間的虐待和遺棄。
第四條 夫妻應當互相忠實,互相尊重;家庭成員間應當敬老愛幼,互相幫助,維護平等、和睦、文明的婚姻家庭關係。第十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無效:
(一)重婚的;
第三十二條 男女一方要求離婚的,可由有關部門進行調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准予離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
出軌證據哪些才算有效證據
5樓:月光下的星期
界定出軌證據應該依據《婚姻法》重婚或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是有效證據。
第二條 實行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的婚姻制度。
第三條 禁止包辦、買賣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為。禁止借婚姻索取財物。
禁止重婚。禁止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禁止家庭暴力。禁止家庭成員間的虐待和遺棄。
第四條 夫妻應當互相忠實,互相尊重;家庭成員間應當敬老愛幼,互相幫助,維護平等、和睦、文明的婚姻家庭關係。第十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無效:
(一)重婚的;
第三十二條 男女一方要求離婚的,可由有關部門進行調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准予離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
6樓:笑傾城蘆葦微微
不同地點兩個人的**,你可以找個私家偵探幫你照,也可以找個對方不認識的人跟蹤拍攝
老公家庭暴力,出軌,都有證據,法院會怎麼判
7樓:空谷盤
法院會依據法律原則和規定條款作出判決。
一【問題中的情形符合法定離婚條件】
老公的上述行為符合《婚姻法》第三十二條規定可以判決離婚的基本情形,可以酌情做出離婚判決。
二【離婚案件審判原則】
離婚屬於人們生活中的大事,法院在審理和決斷中都會持審慎態度,不會輕易將夫妻關係「拆散」。但是,離婚是有法定條件的,在一般情況下,庭審前,一般都會先行調解,只要調解無效,可以確認夫妻感情確實已經破裂、無以挽回的餘地,法院會做出離婚判決。
8樓:藍色櫻花作者
家暴是法律定離婚理由之一,而且受害者可以向施暴者索取承擔損害賠償。實施家暴又未構成犯法的,可以以15日以下扣留,或200元以下罰款,或警告。嚴重的話,例如:
施暴者對家庭成員以打罵,**,凍餓,強迫超體力勞動,限制自由等方式,從內在,精神上摧殘,折磨。情節惡劣的,構成虐待罪,應該處2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如果被施暴者重傷,或施暴者使受害者造成死亡,處兩年以下有期徒刑。如果施暴者用暴力公然貶低家庭成員人格,破壞名譽,情節嚴重者構成侮辱罪,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管制或剝奪政治權利。
如果施暴者故意損害受害者的身體健康,構成故意傷害罪,如果使人嚴重殘疾或讓人死亡,依據刑法最高會判死刑。依據法律,家暴實施者以暴力干涉任意家庭成員的結婚,離婚自由,構成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
9樓:xp名圖
法院首先會進行調節,若調節無效,則視情況判離婚,男方出軌,那麼在進行財產分割時你會可能多得
10樓:匿名使用者
真他媽什麼人也有,我老婆就是為了孩子還得忍
11樓:梧桐月風
房產證是誰的名字。要不以後女性和孩子住**?
如何蒐集出軌證據 哪些證據能證明婚外情
12樓:華律網
什麼證據能夠證明出軌?根據我國民事訴訟法的規定,婚外情的證據包括:書證、物證、視聽資料、證人證言等。
1、書證:對方與第三者之間的信件或郵件、婚外情一方寫的認錯書或者***、一方對婚外情認可的相關信件或郵件2、物證:婚外情一方會第三者親密的**、對方與第三者出入酒店開房的相關票據、**通訊記錄等等;3、視聽資料:
對方與第三者在公眾場合親密的錄影、有婚外情一方承認自己出軌的相關錄音;4、證人證言:婚外情與第三者居住場所內的其他人的證言,如小區的保安、鄰居、物業等等。需要注意的是,在提取電子郵件或者聊天記錄的過程時要經過公證處公證,在起訴離婚時自己單獨提取的電子郵件或者聊天記錄等外遇證據是很難被法院採信的。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六十三條證據包括:(一)當事人的陳述;(二)書證;(三)物證;(四)視聽資料;(五)電子資料;(六)證人證言;(七)鑑定意見;(八)勘驗筆錄。
13樓:大錘
1、有婚外情的配偶一方或婚外異性做出的書面材料;捉姦的正確姿勢
(1)雙方往來的書信或一方的日記等記載婚外情事實的書面材料;「白紙黑字」的記載,如能清晰完整地反應案件事實或與其他證據相互印證,一般能取得較好的證明效果;
(2)當婚外情突然被**或因此造成家庭矛盾激化之時,有婚外情的配偶一方或婚外異性情急之下寫下表示「保證悔改」,「不再往來」等的「保證書」、「道歉信」、「承諾書」等。
如果在法庭上,有婚外情的配偶沒有充分證據否認該書面材料是出自自己真實意願的表示,則一般會被法官採信,作為認定婚外情的關鍵證據。
2、顯示有婚外情的配偶一方與婚外異性親密關係的各種**;
例如,記錄了他們在公園、劇院等公共場所擁抱、牽手、親吻等親暱行為的**,也能從一個側面證實其間存在不正當的異性關係,證明配偶的過錯。
3、錄音錄影等能夠證明有婚外情的視聽資料;
如談話中有婚外情的一方配偶承認與第三者的婚外情關係、在自家安裝攝像裝置,拍攝到配偶與婚外異性舉止親暱的錄影等;
4、手機簡訊;
配偶與第三者之間的婚外情簡訊。
鑑於此類證據有兩個突出特點,一是儲存比較困難,二是穩定性差,容易刪減或編輯,且難以通過一般的技術手段發覺;三是很難直接證明簡訊傳送者及接收者到底是誰。
應儘量將簡訊保留在接收的手機記憶體或儲存卡中,並經公證機關的公證程式,以備將來作為證據使用。
5、通訊軟體聊天記錄和電子郵件;
在現實生活中,通過**、msn等通訊軟體聊天記錄和電子郵箱中的來往信件,發現夫妻一方有婚外情的現象大量存在,但此類證據同樣存在儲存困難,穩定性差且無法證明傳送者和接收者身份等問題。
所以這兩種證據也很難單獨作為婚外情證據,一般情況下,當事人通過截圖列印或公證後,只能將其作為輔助的證據材料,幫助證明者形成完整的證據鏈條。
14樓:匿名使用者
在合法的情況下,能收集到的證據太多了,不信可以私我看
15樓:廣東照明製造商
關於您的這類問題疑問猜疑等類似情況,我們可以
提供程式解決方案,讓您解除一切的心理之憂濾,只要對方拿著手機或者平板或者電腦,你可以從後面**一切你想知道的資料,無論他或者她在世界的哪個角落,不過我們的服務有點櫃畢竟是高技術含量測定!《望採納謝謝!》
家庭關係,父親懷疑出軌了,怎麼辦? 10
16樓:糖糖
親你好,
1,蒼蠅不叮無縫的蛋,你父親如果是好人的話,根本不會背叛;
2,他們倆現在木已成舟,而且還是在熱戀期,根本拆不開;
3,要麼選擇忍氣吞聲,要麼選擇離婚;
4,只有讓你父親倒黴一次,他才知道誰才是更愛他的;
5,做兒女的本就不應該管父母的感情之事,愛情無對錯,讓你自己的母親做選擇吧
希望可以幫助到你
女方出軌,有證據,可以要求賠償或讓她淨身出戶嗎
17樓:匿名使用者
對於女方出軌的情形,女方作為過錯方,男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規定:
第四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導致離婚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
(三)實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18樓:墨汁諾
對於女方出軌的情形,並不能就憑此要求女方賠償或者讓女方淨身出戶。但如果女方存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四十六條規定情形的,男方作為無過錯方,可以有權要求女方賠償。
相關法律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
第四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導致離婚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
(三)實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第四十七條 離婚時,一方隱藏、轉移、變賣、毀損夫妻共同財產,或偽造債務企圖侵佔另一方財產的,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時,對隱藏、轉移、變賣、毀損夫妻共同財產或偽造債務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
離婚後,另一方發現有上述行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財產。
人民法院對前款規定的妨害民事訴訟的行為,依照民事訴訟法的規定予以制裁。離婚後,另一方發現有上述行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財產。
19樓:陽光的小白熊
可以對方出軌你可以要求賠償,或者讓他淨身出戶都可以,你也可以向法院提起訴訟。
20樓:匿名使用者
單純出軌還不行,如果是與他人同居,可以請求賠償,但是無權要求淨身出戶。
《婚姻法》第四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導致離婚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
(三)實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21樓:匿名使用者
可以要求精神賠償,法律婚姻有效期內其中一方有過錯會少分財產,淨身出戶並不容易,除非對方婚前或婚後給家庭或共同生活期間都沒有為家庭增添過財產才可以淨身出戶,或著對方有非常重大的過錯因素 比如企圖謀害家庭成員並且有證據 或著對方自願放棄財產。
若對方有悔改或懺悔行為並且共同有過子女就不要做的太絕,若對方從頭到尾都是離心離德毫無悔改就不要手軟
臨時看見你的問題抽空回答的 平板打字慢 有用請採納
22樓:牙小孬
出軌並不屬於重大過錯 無法進行賠償
發現女方出軌,離婚要什麼證據
23樓:淡定超人
證據有很多種,當事人的陳述,書證,物證等都可以作為證據。請參考以下法律資料: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指出:
第六十三條 證據包括:
(一)當事人的陳述;
(二)書證;
(三)物證;
(四)視聽資料;
(五)電子資料;
(六)證人證言;
(七)鑑定意見;
(八)勘驗筆錄。
證據必須查證屬實,才能作為認定事實的根據。
擴充套件資料:
離婚有兩條途徑,法院訴訟離婚和到民政部門婚姻登記機關辦理協議離婚兩種。
一、民政部門協議離婚程式便捷。
協議離婚過程中離婚協議的起草過程,應十分慎重,決不能草率行事,必要時最好請律師把關。根據《婚姻登記條例》第三章離婚登記第十條 內地居民自願離婚的,男女雙方應當共同到一方當事人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辦理離婚登記。第十一條辦理離婚登記的內地居民應當出具下列證件和證明材料:
(一)本人的戶口簿、身份證;
(二)本人的結婚證;
(三)雙方當事人共同簽署的離婚協議書。
離婚協議書應當載明雙方當事人自願離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對子女撫養、財產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
如果雙方都同意離婚,並且對子女撫養、財產分割能夠達成協議,自2023年10月1日《婚姻登記條例》修改實施後,到民政部門辦理協議離婚十分便捷。
二、法院訴訟離婚:便捷與繁瑣並行。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四章 離婚第三十二條 男女一方要求離婚的,可由有關部門進行調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
夫妻一方堅持不離或雖同意離婚,但對子女撫養或財產分割達不成協議的,只有通過法院訴訟離婚。
有一小三纏著我老公不放,這個問題怎麼解決
你只會怨那個小三嗎?這難道給你老公沒一點關係?三人一起吃個飯,問一下怎麼辦 我幫你解決 不過需要點費用 打一場漂亮的婚姻保衛戰,提前祝你勝利 小三一直死纏著我老公不放,我很苦惱,我該咋辦?什麼叫死纏著 你老公是不是有把柄在人家手裡啊 一個人想甩掉一個人太容易了 你老公還是願意搭理她 俗話說 一個巴掌...
小三纏著我老公,我老公現在不理她,要好好跟我過日子,我受不了小三這樣折騰,那麼我可以去起訴小三嗎
除非她有侵奪或騙取你家財產 傷害你家人的人身 借你家錢財不還等行為,你可以起訴她。否則,僅憑她糾纏你丈夫,是不能起訴她的。你最有效的辦法仍然是約束你丈夫。跟她小溝通,實在不行可以走司法途徑,應該是你勝訴 律師會告訴你怎樣解決 給你個建議!去問律師 我老公在外面搞小三十年了,我在外地打工他一直叫我回來...
老公的同事愛上我老公了,而且死纏著不放怎麼辦
不要鬧,還是從你老公下手,這才能解決根本問題。你在老公面前要自信,自信的女人才是最美的。一場對男人的爭奪戰拉開序幕了,你要小心,你不能不管不問,如果聽之任之的話,就會失去你的家庭,你要反擊 1,對你的丈夫要亦近亦遠,不能太好,也不能太生疏2,改變自己的生活習慣,讓他對你擔心 3,讓他明白你是很愛他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