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孩子戶口在一起,我和老公離婚了我要辦獨生子女證能辦嗎

2021-03-23 17:02:51 字數 1098 閱讀 8259

1樓:最愛幻雪寶兒

額。。。那你當初為什麼不早點辦啊?

現在就算辦了獨生子女證也沒有多大用處了

因為國家都已經開放了二胎政策了

我和孩子一個戶口丈夫一個戶口辦獨生子女證可以嗎

2樓:匿名使用者

可以的,辦理獨生子女證和戶口無關,《獨生子女證》父母各一本,請分別父母的戶籍所在地辦理,因為《獨生子女證》是發給獨生子女的父母的,而不是發給獨生子女本人的。

帶好夫妻雙方身份證、戶口本、結婚證,以及孩子的戶口本、出生醫學證明,到夫妻戶籍所在地的街道社群申請辦理。

今後是否發放《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分三種情形:

一是在國家提倡一對夫妻生育一個子女期間(2023年1月1日之前生育),自願終身只生育一個子女的夫妻,尚未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仍可以辦理。

二是已經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但遺失或損毀的,持證人可以向夫妻一方現戶籍地鄉鎮(街道)計生辦申請補領新證。

三是對子女在兩孩政策實施後(2023年1月1日之後生育)出生且自願終身只生育一個子女的夫妻,不予辦理《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不再享受獨生子女父母獎勵政策,不再納入獎勵扶助和特別扶助範圍。

我想辦獨生子女證,我和老公的戶口不是一個地區,孩子在老公戶口上,我應該去**申請

3樓:匿名使用者

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可以申請領取《獨生子女證》:

(1)夫妻生育一個孩子後不再生育,並且其子女在十六週歲以內的;

(2)夫妻按有關規定收養一個孩子後不再生育,並且其子女在十六週歲以內的;

(3)夫妻原有兩個計劃內生育的孩子,其中一個意外死亡,另一個不滿十六週歲的;

(4)夫妻喪偶後只有一個不滿十六週歲孩子的;

(5)夫妻離婚前生育過一個孩子,離婚時孩子判由本人撫養,並且該孩子不滿十六週歲的;

(6)再婚夫妻一方生育過一個孩子,另一方未生育過孩子,現家庭只有這一個不滿十六週歲孩子的;

(7)再婚夫妻再婚前雙方各生育過一個孩子,其中一個由對方撫養,現家庭只有一個不滿十六週歲孩子的;

(8)經過批准可以生育第二個孩子的夫妻放棄生育,且現家庭孩子年齡在十六週歲以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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