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呂艾
【1】根據《侵權責任法》第二條規定,發簡訊,罵人,是侵犯了被罵人的名譽權。
【2】手機購買後的開通,網通、電信、移動都是實行實名制。
【3】也不能避免卡號和手機丟失的現象。還有手機借給別人的現象。
【4】接到罵人的簡訊的人可以把罵人手機號回撥過去,把詢問情況錄音。
【5】如果確實是手機主人,或者是是熟人罵你,你可以作為證據使用。
如果是生人罵你,你就算了吧,就當是個瘋子,**簡訊吧。
【5】注意:手機錄音的語音不能失真。
【6】可以憑手機簡訊和對手機主人或者熟人的錄音,起訴罵人者。
2樓:蘑菇丶
收集到相關證據後,可到法院進行訴訟。
侮辱罪,是指使用暴力或者以其他方法,公然貶損他人人格,破壞他人名譽,情節嚴重的行為。
***(《刑法》[1]第246條),是指故意捏造並散佈虛構的事實,足以貶損他人人格,破壞他人名譽,情節嚴重的行為。
3樓:匿名使用者
首先應該不會受理的…,還得看秈罵你什麼,除非有緋磅或強烈影響你心理及生活成份才有機會受理。但你想試的可以,留下手機的簡訊記錄,即使對方刪除,**還是找得出來的,可是真的有九成不會受理的…你罵回去或找其他方法讓他難受這種報復比較快吧。
有人發簡訊罵我,我想去法院告他,法院會怎麼處理
4樓:水6元
你可以找該人的單位領導進行投訴,要求該人賠禮道歉,中止繼續侵權行為。否則,你將訴訟法院處理糾紛。
5樓:匿名使用者
一個人要有好的心態,要有包容心,寬容心,他發簡訊罵你一兩句,若不是經常的,不是故意的,你別理他,也沒必要告他,過了自然就好,俗話說有理讓三分,咱不跟人計較這些,這些又算得了什麼,罵罵一兩句,我們只能這麼理解他,他愛罵人,只能說他還沒長大,還不成熟,你也沒必要在乎這些。我們都可以原諒。這都不是什麼大事。
開心些,願你幸福!
6樓:張答善
中國法律沒有那麼健全 不是你要告人家誹謗 恐嚇就受理的 去法院是自討沒趣
7樓:好好學習
判你有神經病,你不理會就是了唄
有人發簡訊總在辱罵我我可以去法院告她嗎
8樓:豆芽青菜蘿蔔
情節嚴重的,可能會構成跟侮辱罪或者***,具體要看對方怎麼罵你。在你收集到相關證據後,可到法院進行訴訟。
有個人發簡訊罵我,我可以報案嗎?
9樓:華律網
類似於「被辱罵」的生活小糾紛,雖然可以報警,但**沒有權利立案調查,只能簡單調解處理,無法最終解決問題,但是會留下報警記錄,有需要時可以向公安機關調取作為重要的證據使用。因此,受到不法侵害時都可以報警處理,至於作用和效果則需要根據具體情況確定。
10樓:匿名使用者
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四十二條 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重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五百元以下罰款:
(一)寫恐嚇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脅他人人身安全的;
(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實誹謗他人的;
(三)捏造事實誣告陷害他人,企圖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處罰的;
(四)對證人及其近親屬進行威脅、侮辱、毆打或者打擊報復的;
(五)多次傳送淫穢、侮辱、恐嚇或者其他資訊,干擾他人正常生活的;
(六)**、**、竊聽、散佈他人隱私的。
派出所民警的答覆有問題,對方已經構成多次傳送侮辱、恐嚇或者其他資訊,干擾他人正常生活,完全可以先進行治安處罰.是不是要夠50條才能立為刑事案件要看當地的立案標準,但你可以先持保留的簡訊作為證據要求派出所進行處理,光同情不處理屬於一種不作為,可以向當地派出所的上級機關投訴他們.
11樓:匿名使用者
告訴他,在發簡訊你就可以報警了,不要讓他有恃無恐
12樓:唐文秀
你好,這種沒素質的人不理他交給警察處理,你就等50條資訊攢夠了就報案讓警察給你破案。
13樓:都市新
小事一樁你可以問問怎麼回事。
14樓:匿名使用者
我認為對方的行為已觸犯了《治安管理處罰法》第42條第5項的規定,你可以向當地公安機關報案,建議你先到公證處對簡訊內容進行證據保全。除此外,你還可以向法院提起民事侵權訴訟,要求他停止侵害、賠禮道歉,消除不良影響。
15樓:匿名使用者
如果違法,可以到當地的資訊網路監察警察支隊報案,可以採取網路報**式,我在這無法告訴你切確的網路報警網頁。你所在的地區公安局網頁上會有資訊網路監察警察支隊的****和報警網頁。
16樓:曼登琳
50條是刑事案件的法定標準.
但是,可以去公證處,進行證據保全,然後以保全的證據為依據,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要求民事賠償.
17樓:長安城遊子
積攢夠50條.警察腦子沒問題吧!!!
18樓:sh毛毛雨
有個人發簡訊罵我,我可以報案嗎?你可以的
如果有人發簡訊誹謗我,法律怎麼懲罰的 ?
19樓:華律網
我國法律沒有規定汙衊罪名,侮辱誹謗情況比較嚴重,可能構成***。根據《刑法》,***是指故意捏造並散佈虛構的事實,足以貶損他人人格,破壞他人名譽,情節嚴重的行為。構成***的誹謗行為,必須是情節嚴重的。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若干問題的意見(試行)》規定,洩露並宣揚他人隱私,給他人名譽造成不良影響的,是侵害名譽權的行為,不構成***。法人、團體、組織不能成為***的犯罪物件。即使善意的檢舉、揭發、批評中有不實成分的,也不應以***論處。
***散佈的必須是捏造的虛假的事實。如果散佈的是客觀存在的事實,雖然有損於他人人格、名譽,但不構成***。而名譽侵權行為,即使所述的內容是真實的,但只要是法律禁止公開宣揚的,公開了將有損於他人人格、名譽,也可以構成名譽侵權。
對於侮辱行為引起被害人精神失常甚至自殺身亡等後果,嚴重危害社會秩序的,檢察機關一樣可以自主介入調查,並追究當事人的刑事責任。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條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實誹謗他人,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
前款罪,告訴的才處理,但是嚴重危害社會秩序和國家利益的除外。通過資訊網路實施第一款規定的行為,被害人向人民法院告訴,但提供證據確有困難的,人民法院可以要求公安機關提供協助。
20樓:蠶她爸
單獨發簡訊給你,不算誹謗或者侮辱,更夠不上罪。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四十二條可以進行行政處罰。
《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四十二條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重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五百元以下罰款:(一)寫恐嚇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脅他人人身安全的;(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實誹謗他人的;(三)捏造事實誣告陷害他人,企圖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處罰;(四)對證人及其近親屬進行威脅、侮辱、毆打或者打擊報復的;(五)多次傳送淫穢、侮辱、恐嚇或者其他資訊,干擾他人正常生活的;(六)**、**、竊聽、散佈他人隱私的。
造成嚴重後果的,追究刑事責任。
《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條 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實誹謗他人,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 治權利。
前款罪,告訴的才處理,但是嚴重危害社會秩序和國家利益的除外。
侮辱罪,是指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情節嚴重的行為;在客觀方面這裡所說的「侮辱」,是指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詆譭他人人格,破壞他人名譽的行為。侮辱的方法可以是暴力,也可以是暴力以外的其他方法。所謂「暴力」,是指以強制方法來損害他人人格和名譽,如強迫他人「戴高帽」遊行、當眾剝光他人衣服等。
這裡的暴力,其目的不是為損害他人的身體健康,如果在實施暴力侮辱的過程中造成他人死亡或者傷害後果的,即構成故意殺人罪或者故意傷害罪。所謂「其他方法」,是指以語言、文字等暴力以外的方法侮辱他人,如當眾嘲笑、辱罵,貼傳單或者漫畫等來侮辱他人。所謂「公然」侮辱他人,是指當眾或者利用能夠使多人聽到或看到的方式,對他人進行侮辱。
侮辱他人的行為,必須是公然進行,如果不是公然,不構成本罪。所謂「他人」,在這裡是指特定的人,即侮辱他人的行為必須是明確地針對某特定的人實施,如果不是針對特定的人,而是一般的謾罵等,不構成本罪。在主觀方面本罪是故意犯罪,並有侮辱他人的目的,過失的行為不構成犯罪。
***,是指故意捏造事實,公然損害他人人格和名譽,情節嚴重的行為。 「誹謗」,是指故意捏造事實,並且進行散播,損害他人人格和名譽的行為。所謂「捏造事實」,就是無中生有,憑空製造虛假的事實。
誹謗除捏造事實外還要將該捏造的事實進行散播,散播包括使用口頭方法和書面方法。捏造事實的行為與散播行為必須同時具備才構成本罪。如果只是捏造事實與個別親友私下議論,沒有散播的,或者散播的是客觀事實而不是捏造的虛假事實的,都不構成本罪。
本罪是故意犯罪,誹謗行為針對的也必須是特定的人。
依照本條規定,構成侮辱罪、***的行為,都必須是情節嚴重的行為。這裡所說的「情節嚴重」,主要是指侮辱、誹謗他人手段惡劣、後果嚴重或者影響很壞等情況。關於侮辱罪、***的刑罰,依照本款的規定,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實誹謗他人,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
本條第二款是關於侮辱罪、***屬於告訴才處理的犯罪的規定。依照本款的規定,對於侮辱罪、***,只有被侮辱人、被誹謗人親自向人民法院控告的,人民法院才能受理,對於被侮辱人、被誹謗人不控告的,司法機關不能主動受理,追究侮辱、誹謗行為人的刑事責任。但也有例外,一是根據本法第九十八條的規定,如果被害人受強制或者威嚇而無法告訴的,人民檢察院和被害人的近親屬也可以告訴;二是依照本款的規定,嚴重危害社會秩序和國家利益的除外,這裡所說的「嚴重危害社會秩序和國家利益」,主要是指侮辱、誹謗行為嚴重擾亂社會秩序的;侮辱、誹謗外交使節造成惡劣國際影響的;侮辱、誹謗行為給國家形象造成惡劣影響的,等等。
對於這種嚴重危害社會秩序和國家利益 侮辱、誹謗犯罪行為,可由人民檢察院提起公訴。
21樓:匿名使用者
如果有證據證明可以搞他***,法律會根據情況做出:陪賠償受害人的精神和精神損失,公開向受害人道歉,並挽回名譽。如果造成嚴重的後果還要承擔刑事責任。
22樓:安徽律師團1團
如果已經嚴重影響你的生活了,你可以帶上簡訊到公安局報案,就告侮辱***
23樓:匿名使用者
如果他只向你發簡訊,而沒有向其他人散佈的話,不算***
24樓:法妞問答律師**諮詢
***是指故意捏造並散佈虛構的事實,足以貶損他人人格,破壞他人名譽,情節嚴重的行為。誹謗後協商不成可以報警處理,收集資料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我想問一下,我前女友結婚了後,發簡訊罵我一直罵我,還說怪我當初沒出息,沒錢。她還愛我嗎
愛不愛你已經不重要了,她已經是別人的老婆了。有點出息吧,如果她真的愛你,又怎麼會成為別人的老公 愛不愛的她都已經結婚了和你有什麼關係,你還想當第三者或幻想她離婚了跟你,為了錢離開你的女人有什麼好珍惜的 愛但是像上面哪位說的愛與不愛都已經不重要了向美好明天努力 她只是恨自己嫁給了錢 現實 她現在過得不...
他喜歡我我拒絕他Q後來他發簡訊說為什麼會這樣我問他真的放棄嗎他發簡訊說你真笨是大笨蛋
如果不喜歡他,就不要理他,更不想給他機會,如果你加了他,他就會證明有機會,會一直纏著你,一個男生說喜歡我,然後被我拒絕了,然後他又發說說說就當是自己犯賤了,然後又和我說他不會放棄的,可是 親 不喜歡就直接拒 絕 他要犯賤就犯賤好了 你就應該私底下 兩人坦然的來對待這個問題 不喜歡就直接拒絕 你無視他...
在她很思念他時,他發簡訊說 「我感到你在思念我。」她很吃驚,這是心靈感應嗎?代表他愛她嗎
正常啊復,我和我男友常制常都有這種心靈感應的,例如我想他想找他時,他就突然打 來了。他說他也想我。還有我去了一個地方,他能感應到我去了。呵呵。我跟我男友很多年了,但不知道你們一起多久,我覺得,兩個喜歡的人或月老想揍合的人會不知不覺間產生了心靈效應,這就是所謂的緣!至於有沒有份就要看你們的造化了,緣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