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帥氣的小宇宙
1、公安局決定屍檢的,費用由辦案機關支付。
2、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害人近親屬申請進行補充鑑定或者重新鑑定的費用,原則上應當由申請人支付。但補充鑑定、重新鑑定的結論與原鑑定結論不相同的,鑑定費用應當由辦案機關支付。
3、屍體被害人遺體的存放費用和火化費用,應當由負刑事責任的被告人支付。被害人近親屬接到公安機關遺體的通知後,逾期拒不執行的,遺體的存放費用和火化費用,應當由被害人近親屬支付。
2樓:淡月
公安做屍體檢驗應該不會收家屬的費用。
3樓:超級無敵豬八戒
驗屍期間是不收費的,但是驗屍結束後3天內如果家屬不簽字驗收報告的話,公安局會將屍體移送到殯儀館的停放間裡。一般家屬認可報告的話就會直接火化了,不會產生多少費用。如果家屬不認可報告或者其他原因不火化,那麼這期間的停放費用就得由家屬承擔。
4樓:禾鳥
屍檢的費用先由被害人家屬墊負,法院認定嫌犯有罪可由被告人承擔,另,對第二次屍檢不服可以申請更權威的鑑定中心鑑定。
5樓:芝麻的芝麻的
這事不會收死者家屬任何費用的,這是公家辦案,費用由公安局掏。
在驗屍期間醫院是與公安方面聯絡的,不會找家屬。
6樓:三六沖九
公安辦刑事案件將屍體放醫院驗屍房應該將案件定性前都不收費用,其後會收的
公安辦案件將屍體放驗屍房幾天會收死者家屬費用嗎?
7樓:人文漫步者
如果是為了辦案需要的話通常不會收取費用的,但是當給你向他領取通知書後也需要儘快去領,如果延期的話就需要收費了。
8樓:丁丁愛答題
這個要收一定的保管費
9樓:匿名使用者
你好!每天都有冷藏費用的。希望能幫到你!!!
10樓:唯話子
安範建將屍體停放驗屍間是不會向死收費的
公安機關辦理刑事案件中處理屍體的規定
11樓:匿名使用者
公安機關排除刑事案件的屍體可以領取。
《公安機關辦理刑事案件程式規定》
第二百一十三條 為了確定死因,經縣級以上公安機關負責人批准,可以解剖屍體,並且通知死者家屬到場,讓其在解剖屍體通知書上簽名。
死者家屬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場或者拒絕簽名的,偵查人員應當在解剖屍體通知書上註明。對身份不明的屍體,無法通知死者家屬的,應當在筆錄中註明。
第二百一十四條 對已查明死因,沒有繼續儲存必要的屍體,應當通知家屬領回處理,對於無法通知或者通知後家屬拒絕領回的,經縣級以上公安機關負責人批准,可以及時處理。
12樓:把你的手給我
《公安機關辦理刑事案件程式規定》
第二百一十三條 為了確定死因,經縣級以上公安機關負責人批准,可以解剖屍體,並且通知死者家屬到場,讓其在解剖屍體通知書上簽名。
死者家屬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場或者拒絕簽名的,偵查人員應當在解剖屍體通知書上註明。對身份不明的屍體,無法通知死者家屬的,應當在筆錄中註明。
第二百一十四條 對已查明死因,沒有繼續儲存必要的屍體,應當通知家屬領回處理,對於無法通知或者通知後家屬拒絕領回的,經縣級以上公安機關負責人批准,可以及時處理。
刑事案件中被害人屍檢的費用該誰出?協助法醫鑑定的費用屬於屍檢費嗎?
13樓:柔情西瓜啊
刑事案件的第一次鑑定都由公安機關負責,不需要他人支付;如對鑑定
意見有異議,申請重新鑑定的一方要支付鑑定費用,如鑑定結論與第一次一致,則費用不退,如鑑定意見與第一次不一致,則由公安機關繳費,退還原申請人。
根據《公安機關辦理刑事案件程式規定》規定:
第二百一十三條 為了確定死因,經縣級以上公安機關負責人批准,可以解剖屍體,並且通知死者家屬到場,讓其在解剖屍體通知書上簽名。
死者家屬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場或者拒絕簽名的,偵查人員應當在解剖屍體通知書上註明。對身份不明的屍體,無法通知死者家屬的,應當在筆錄中註明。
第二百一十四條 對已查明死因,沒有繼續儲存必要的屍體,應當通知家屬領回處理,對於無法通知或者通知後家屬拒絕領回的,經縣級以上公安機關負責人批准,可以及時處理。
擴充套件資料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
第一百三十一條 對於死因不明的屍體,公安機關有權決定解剖,並且通知死者家屬到場。
第一百三十二條 為了確定被害人、犯罪嫌疑人的某些特徵、傷害情況或者生理狀態,可以對人身進行檢查,可以提取指紋資訊,採集血液、尿液等生物樣本。
第一百三十三條 勘驗、檢查的情況應當寫成筆錄,由參加勘驗、檢查的人和見證人簽名或者蓋章。
第一百三十五條 為了查明案情,在必要的時候,經公安機關負責人批准,可以進行偵查實驗。
偵查實驗的情況應當寫成筆錄,由參加實驗的人簽名或者蓋章。
14樓:貓雲
協助法醫鑑定具體指什麼?若確認為刑事案件的,由公安機關進行屍體檢驗是不收取任何的費用的。若是被害人家屬提出由第三方鑑定機構進行屍體檢驗的,由被害人家屬墊付,再由被害人家屬找罪犯及其家屬索要。
15樓:花千骨不了情
屬於,檢方確認殺人**刑事審判中相可以提出人身傷害賠償,其中包括鑑定等相關費用可以在刑事符帶民事賠償中一併得到賠償。
刑事訴訟中,屍體檢驗解剖需要家屬同意嗎?
16樓:匿名使用者
刑事訴訟中,屍體檢驗解剖不需要家屬同意。
《刑事訴訟法》第一百三十一條 對於死因不明的屍體,公安機關有權決定解剖,並且通知死者家屬到場。
因此,根據這一規定,只要公安機關認為死因不明,就有權力決定解剖,不需要徵得家屬同意。家屬不同意解剖,公安機關照樣可以進行解剖。這樣規定的理由是:
1.檢驗屍體必須及時進行,以防止屍體上的痕跡因屍體變化和腐爛而消失。2.
死因不明,就不能排除親屬**的可能。
通知家屬到場,是公安機關的義務。家屬是否到場,是家屬的權利。家屬是否到場不影響屍體解剖的進行。
17樓:律師刑事專業
你好1、《刑事訴訟法》第104條規定,對於死因不明的屍體,公安機關有權決定解剖,並且通知死者家屬到場。
2、公安部出臺的《公安機關辦理刑事案件程式規定》第199條規定,為了確定死因,經縣級以上公安機關負責人批准,可以解剖屍體或者開棺檢驗,並且通知死者家屬到場,並讓其在《解剖屍體通知書》上簽名或者蓋章。死者家屬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場或者拒絕簽名、蓋章的,不影響解剖或者開棺檢驗,但是應當在《解剖屍體通知書》上註明。
18樓:幸福
不用徵得家屬同意只需要通知就可以。 《刑事訴訟法》第一百零二十九條規定:對於死因不明的屍體,公安機關有權決定解剖,並且通知死者家屬到場。
因此,根據這一規定,只要公安機關認為死因不明,就有權力決定解剖,不需要徵得家屬同意。家屬不同意解剖,公安機關照樣可以進行解剖。這樣規定的理由是:
1.檢驗屍體必須及時進行,以防止屍體上的痕跡因屍體變化和腐爛而消失。2.
死因不明,就不能排除親屬**的可能。
通知家屬到場,是公安機關的義務。家屬是否到場,是家屬的權利。家屬是否到場不影響屍體解剖的進行。
19樓:小熊寶寶
看情況,因為有時犯罪嫌疑人就是家屬,刑事訴訟是國家公訴的,不只是個人的事情。當然,家屬的意見也會參考。
屍體解剖檢驗需要把死者所有的器官都切走檢驗嗎?屍體解剖結果需要多長時間?法律規定幾天能出來屍檢結果
20樓:匿名使用者
不是的。
應該是與相關要求進行一些必要的檢查。時間長短就看人家相關部門的程式,通常是一兩個月左右
21樓:鞏夕晏歌
1、一般情況下屍體解剖檢驗只會器官取樣,不會出現全部切走情況。
具備屍體凍存條件的(持續低溫冷凍儲存,溫度在零下20度至零下18度),可以延長至7日進行屍檢。
法律沒有明確屍檢結果幾天出,一般在20天到30天左右。
2、如果家屬對驗屍(死亡原因)報告有疑問,可以在當地公安機關或上級機關申請二次屍檢。
3、驗屍人員為2人或2人以上,且有多人簽名;鑑於行政問責,法醫絕對不會張冠李戴。
屍體解剖是在偵查活動中進行屍體檢驗經常使用的檢驗手段。也就是在進行屍體檢驗中遇到死因不明的時候,需要通過解剖屍體,檢視內傷,取樣化驗等方法查明死亡的原因。
因此,屍體解剖是屍體檢驗的重要組成部分,是偵查活動的重要內容。決定解剖死因不明的屍體是公安機關行使偵查權的具體表現。因此,只有公安機關才有權進行屍體解剖。
公安機關決定解剖屍體應當通知死者的家屬到場,這樣死者家屬可以瞭解解剖的情況,有利於家屬配合公安機關查明案情,有利於偵查活動的順利進行;同時有家屬在場在客觀上起到了對公安機關進行屍體解剖進行監督的作用,有利於公安機關依法進行屍體解剖。
進行屍體解剖,可以根據案件的實際情況,進行全部解剖或區域性解剖。解剖後應當作出解剖結論,寫明死亡的原因、死亡的時間,損害的位置、程度、特徵、病史等。
公安機關辦理刑事案件的時間,辦理刑事案件程式和時間
這個問題非常複雜。首先是刑事拘留,拘留後一般會逮捕,逮捕後偵查期限2個月,2個月不夠的話,根據情況經檢察院批准可以延長。延長後偵查完畢到檢察院,檢察院期限是1個月不超過一個半月,如果認為事實不清可能退回公安補偵,補偵限於兩次,每次1個月,每次補偵完畢到檢察院,檢察院重新計算自己的辦案期限。下一步到法...
公安機關辦理刑事案件是丕立案期限是多少
公安機關會視情況對其進行刑事拘留,三日提請檢察院批捕,可以延長一至四日,檢察院一般會在七日內決定是否批准逮捕,如果是流竄作案 結夥作案或多次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請批捕的時候可以延長至一個月,也就是說刑事拘留一般是十多天,最長是三十七天。逮捕後的偵查期限一般不得超過二個月,案情複雜的案件,可以經上一...
50萬的詐騙案,公安不破案,法院牽連刑事案件不審理怎麼辦
您好,這個只能等破案了 您好,中國快律為您解答。您直接起訴借款糾紛,你是借款人,朋友是欠款人。至於朋友被騙和你們之間的借款關係沒有牽連,不要混為一談。希望能幫助到您。法律都有什麼法?1 憲法,憲法相關法 例如法院組織法 2 民商法 民法通則 合同法 物權法 智慧財產權法 公司法 法等等 3 刑法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