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糹色又寸犭艮
一個沒結婚 不算重婚,兩個都辦結婚證了才叫重婚,是因為我國民政局網點落後城市之間不能互聯才造成這種情況,他還給定個重婚罪來彌補他們的工作不足,正常先進的話你無論在那個城市都能查到你是否結婚自然就不會再次給你辦理結婚登記。
2樓:哇!好酷的老頭
這不是重婚 那個女人要求賠償的話 男的就賠點錢而已 他們在一起是你情我願的
3樓:匿名使用者
不算,2023年開始國家就不承認事實婚姻了,只認結婚證,南方和第一個沒領證就不是夫妻,和另外一個領證是合法的
4樓:手機使用者
你這樣說那那個女人悲劇了
一個男人有老婆和孩子,且跟另外一個女人無結婚證生了孩子,這算重婚嗎?量刑如何?哪為大俠能告訴我? 20
5樓:
算重婚罪,他已經與那個女人產生事實婚姻,沒有結婚證也是重婚。
重婚是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
6樓:**艹尼瑪
如果這個男人和他老婆登記結婚了並且有結婚證,在沒有離婚的情況下和別的女人生了孩子,這屬於重婚,至於量刑,我就不知道了
7樓:匿名使用者
重婚罪至少起判是5年,挺重的
,但是首先要他和這個女人在外人面前專已夫妻相成,屬但是他們現在也是事實婚姻孩子都有了,你可以要求賠償,他是過錯方,現在事實如此,你也不必糾結於此了,看看你們的共同財產能分到多少吧
8樓:匿名使用者
一個男人有老婆和孩子,跟另外一個女人無結婚證生了孩子,因為是無證的,從法律上來講不能算重婚的。
9樓:匿名使用者
三個都有罪,第一:一個男人和一個女人必須在國家審批後才能結婚,你們都沒有結婚證,所以三個都有罪。至於你們的孩子哪來的,我想你們清楚,以後最好別做那種事情了,要做等結婚後再做也可以啊。
10樓:匿名使用者
這不算重婚,重婚應該是又領證的才算,只能算是家外有家,這個無法判刑的,只是道德問題而已。
11樓:匿名使用者
在法律上講是不算重婚的,領兩次結婚證才是重婚。無需判刑,但可能會引來官司。道德問題
12樓:麥兜麥兜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二百五十八條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之結婚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第二百五十九條明知是現役軍人的配偶而與之同居或者結婚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贊同
13樓:匿名使用者
不算重婚,和老婆有結婚證嗎?法律上只認可結婚證,不認可事實婚姻的。
14樓:匿名使用者
孩子都有了肯定算是重婚的啊!原配如果告的話會被判刑啊!
15樓:匿名使用者
算重婚了,實質他們已經是夫妻了,法律會判重婚的
16樓:匿名使用者
二個女人都沒婚證,這個不好說了。新法不承認事實婚姻。暈死!!只有第一個還能行,只要她是在新法出來之前的事實婚姻,應該能行。
17樓:匿名使用者
肯定算重婚啊,如果你老婆去告你的話,肯定要判刑的
18樓:匿名使用者
男方有重婚罪。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258條的規定,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之結婚的,處2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19樓:匿名使用者
其實這也不算重婚,只能說那個女的是個小三,道德不容忍她
20樓:匿名使用者
如果他們在外邊以夫妻名義生活,那就可以找人證告他們重婚;如果不是的話,他們只能算非法同居,只受道德譴責,不受法律制裁
21樓:匿名使用者
算重婚的,如果有控告,則他會被抓去坐牢。
22樓:匿名使用者
這個男人和第三者他們之間已經構成事實婚姻,你找到有利證據去告他們
23樓:匿名使用者
算重婚的。可以起訴。他要坐牢的。
24樓:匿名使用者
有了孩子的話應該算的。
一個已婚的男人在外面又跟另一個未婚女人生了一個孩子,而這個男的並未離婚,這算重婚罪嗎?
25樓:廖明明
重婚罪與非罪要區分重婚罪與臨時姘居。
重婚罪是指有配偶又與他人結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之結婚的行為。
所謂有配偶,是指男人有妻、女人有夫,而且這種夫妻關係未經法律程式解除尚在存續的,即為有配偶的人;如果夫妻關係已經解除,或者因配偶一方死亡夫妻關係自然消失,即不再是有配偶的人。
姘居是指有配偶者與婚外異性,不以夫妻名義持續、穩定地共同生活居住。
如果有足夠的證據證明已婚男與未婚女是以夫妻名義或者在外人看來是以夫妻名義同居生活的都是構成重婚罪的。
關於孩子:《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十二條規定對重婚導致的婚姻無效的財產處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當事人的財產權益。當事人所生的子女,適用本法有關父母子女的規定。
與就是說重婚導致的婚姻無效的子女撫養處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當事人的子女撫養權益。
26樓:五年後的之後
不一定。如果雙方並沒有以夫妻關係同居或者領取結婚證,則不可以算重婚,或者只是***或婚外情。既然是孩子的父親,男方的撫養條件優於那女人,男人可以爭取到孩子的撫養權。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條規定,重婚罪是指有配偶又與他人結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之結婚的行為。所謂有配偶,是指男人有妻、
女人有夫,而且這種夫妻關係未經法律程式解除尚在存續的,即為有配偶的人;如果夫妻關係已經解除,或者因配偶一方死亡夫妻關係自然消失,即不再是有配偶的人 。
構成要件:
1、客體要件
重婚罪侵犯的客體是一夫一妻制的婚姻關係。一夫一妻制是婚姻法規定的原則,重婚行為破壞了社會主義婚姻、家庭制度,必須予以刑事處罰。
2、客觀要件
重婚罪在客觀方面表現為行為人必須具有重婚的行為。即有配偶的人又與他人結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之結婚的,就構成重婚罪。
有配偶,是指男人有妻、女人有夫,而且這種夫妻關係未經法律程式解除尚在存續的,即為有配偶的人;如果夫妻關係已經解除,或者因配偶一方死亡夫妻關係自然消失,即不再是有配偶的人。所謂又與他人結婚,
包括騙取合法手續登記結婚的和雖未經婚姻登記手續但以夫妻關係共同生活的事實婚姻。所謂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之結婚的,是指本人雖無配偶,但明知對方有配偶,而故意與之結婚的(包括登記結婚或者事實婚)。此種行為是有意破壞他人婚姻的行為。
3、主體要件
重婚罪的主體為一般主體,一是有配偶的人,在夫妻關係存續期間又與他人成立婚姻關係;二是沒有配偶的人,明知對方有配偶而與之結婚。
4、主觀要件
重婚罪在主觀方面表現為直接故意,即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之結婚或自己有配偶而故意與他人結婚。如果沒有配偶一方確實不知對方有配偶而與之結婚或以夫妻關係共同生活的,無配偶一方不構成重婚罪,有配偶一方則構成重婚罪。
重婚的動機是多種多樣的,有的是喜新厭舊;有的是出於貪圖享樂;有的是封建思想作祟等等。但動機不影響重婚罪的成立。
犯罪型別:
1.與配偶登記結婚,與他人又登記結婚而重婚,也即兩個法律婚的重婚。有配偶的人又與他人登記結婚,有重婚者欺騙婚姻登記機關而領取結婚證的,也有重婚者和登記機關工作人員互相串通作弊領取結婚證的;
2.與原配偶登記結婚,與他人沒有登記確以夫妻關係同居生活而重婚,此即為先法律婚後事實婚型;
3.沒有配偶,但明知對方有配偶而與已登記結婚或以夫妻關係同居而重婚
擴充套件資料:
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是指有配偶者與婚外異性,不以夫妻名義持續、穩定地共同生活居住。俗稱為姘居。
禁止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是修正後的婚姻法為保障一夫一妻制原則而新增加的禁止性規定。在適用這一禁止性規定時,應當注意以下問題:
1、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與重婚的區別。重婚系是以夫妻關係的名義共同生活,而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則不是以夫妻名義同居生活。
2、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與那些應由道德規範調整的通姦、婚外戀等行為相區別。通姦是指雙方或一方有配偶的男女,祕密、自願發生兩性關係的行為。婚外戀則泛指已婚者與配偶之外的人發生戀情。
通姦、婚外戀都屬於有悖社會主義道德的行為,
一般由道德規範調整。而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則屬於婚姻法禁止的違法行為,行為人要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婚姻法第三條規定:禁止重婚。禁止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
3、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民事法律後果。婚姻法不但在總則中明令禁止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而且還在其他章節的相關條文中規定了這一違法行為的法律後果和法律責任。
《婚姻法》第四十六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導致離婚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
(三)實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重婚是破壞國家婚姻制度的犯罪行為。刑法第258條規定:「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之結婚的,處2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在司法實踐中,同時還可以處以重婚者向無過錯方予以損害賠償。
事實婚姻有可能會構成重婚罪
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之結婚的,處兩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這是對重婚罪的界定,據此,重婚罪有兩種情況,是本人無配偶而與他人結婚;名副其實的重婚,對本人來說並不構成重婚,但因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之結婚,就成為重婚罪的共犯。
當然,相婚者在不知對方有配偶的情況下與之結婚並不構成重婚。堅持對包括雙重事實婚姻在內的各類事實婚姻均應治罪的認識,現階段還有其實情考慮:其一,事實婚姻在廣大農村還是較普遍的現象,尤其是在經濟文化落後的邊遠山區,事實婚姻佔有很高的比例。
事實重婚是敗壞社會風尚的最嚴重的汙染之一,如果法律對事實重婚不予打擊,無疑是對毒化社會風氣的行徑的容忍與放縱。其二,改革開放以來,經濟迅速發展,使一部分人先富起來,其中一些思想意識不健康的人便飽暖思淫慾。有的棄家別子,
另尋他歡,包二奶現象大增,如不以重婚論,會更加嚴重地衝擊社會主義婚姻家庭關係。其三,從保護婦女、兒童合法權益考慮,離婚、重婚使婦女、兒童無家可歸,更不利於對兒童的教育。
27樓:匿名使用者
1、重婚罪的定義:《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條規定:「【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之結婚】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2、重婚罪的認定:一是有配偶又與他人領結婚證的;二是有配偶雖然沒與他人(她)再領結婚證,但以夫妻名義同居的。或者明智他人有配偶、仍然與他人又領結婚證或者以夫妻名義同居的。
3、一個已婚的男人在外面又跟另一個未婚女人生了一個孩子,而這個男的並未離婚,這算重婚罪嗎?:
(1)如果這男人和那女人又領了結婚證,或者以夫妻名義共同生活:涉嫌重婚罪。
(2)如果他們沒有再領結婚證、也沒有以夫妻名義共同生活:即使生了孩子 ,也不構成重婚罪,只是違反《婚姻法》的違法行為。
4、關於孩子:孩子是男人和那女人的共同子女,如果孩子已經超過2週歲且男方的撫養條件優於那女人,男人可以爭取到孩子的撫養權。
ps:不知道樓主是什麼意思,如果還有問題請繼續追問
28樓:蔬菜沙拉果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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