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冉水英
舉一個簡單的例子。如果a跟b關係非常好,b向a借了3萬元應急,b打了一個欠條給a,沒有約定還期,那回麼過了兩答年之後,如果沒有訴訟時效中斷、中止、延長的情形,a再向法院起訴要求b還款,就很容易被法院認定為超過了訴訟時效而喪失勝訴權。其根本原因在於,欠條自債務人出具時起,債權人即享有向其主張還款的權利,訴訟時效就開始計算,而一般訴訟時效期間是兩年,兩年以後再去主張,當然就喪失了時效期間。
如果當初b給a打的是借條,同樣沒有約定借期,根據合同法第二百零六條,「借款人應當按照約定的期限返還借款。對借款期限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條的規定仍不能確定的,借款人可以隨時返還;貸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內返還」,出借人a過了兩年再向借款人b主張還款,自其主張之時訴訟時效才開始起算,此時a起訴b,法院當然可以依法支援。所以雖一字之差,卻差異重大,結果截然相反。
2樓:坐擁風城
是的,兩年之內,你起訴他打不贏官司的。
一個朋友從去年就跟我借了300元到現在也沒還過我,借那天說3天后還我可是到現在
3樓:匿名使用者
你現在跟他開口估計也要不回來,就先別糾結不好意思開口的問題了。 我身邊人只要是我不好意思開口要他還錢的,都是我信任且尊重的人,他們自己會守信按時還錢,我不信任的人比如你說的那種不講信用的,我根本就不會借他 。 懂我意思了嗎?
以後學聰明點,沒錢就別天天借別人,畢竟這也是你父母給的。
老公的朋友在三年前向我們借了五千元錢,現在我們自己開店急需用錢,我問老公的朋友要錢,他說沒有錢還我
幸虧只bai有五千塊 要不回來 du也就算了。問題是你老公的態zhi度。他的意思dao 是,知道錢要不回專來了。但是屬,如果你不去要,那麼,他的這個朋友還能保住。起碼以後有事求到他,他欠你們的,可以出力補償。現在你去要,他又賴帳。結果就是錢也沒回來,交情也斷絕了。你老公不是個明白人。遇到事情沒有是非...
140萬投資商鋪,現在年租金6萬8千元,這間商鋪如何
投資商鋪就是靠收租來獲取回報,假如用140萬購買了一間商鋪,現年總租金是6.8萬元,年回報率為4.85 需要21年才能收回成本。所以從當前商鋪回報率來看,這間商鋪不是很好,當然一間商鋪好不好要綜合多方面分析。投資商鋪注意重點注意哪些事項?投資商鋪是很大學問的,投資好的商鋪富三代,投資不好的商鋪坑三代...
9年前找別人借了3萬多塊,錢已還清,借條沒要回來,17年別人拿借條起訴我!急
1 沒有約定還款日期的,債權人隨時可以主張權利。但從借條內容上來看,約定民具體的還款日期,根據規定超過還款日期二年後,債權人再主張權利的,超過訴訟時效。2 對於訴訟時效的抗辯,應如何提起,這是個訴訟策略,如果應用不好,會嚴重影響當事人的訴訟目的的實現。3 如果對方有借條,但當事人無法證明已經還款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