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法幫網知道
1、我國《物權法》頒佈後,將此類糾紛納入建築物區分所有權糾紛;有些仍然按不動產相鄰權糾紛;2、我國《房間空調器安裝規範》的國家標準(gb17790-1999)「空調器的室外機組應儘可能地遠離相鄰方的門窗和綠色植物,與相對方門窗距離不得小於下述值;a)空調器額定冷量不大於4.5kw的為3m; b)空調器額定製冷量大於4.5kw的為4m;空調器冷凝水的排放不得妨礙他人的正常生活、工作」;3、建議調解解決,調解不成,可以「停止侵權,排除影響,賠償損失」為請求,訴訟解決 。
鄰居家把空調室外機安裝在我家的陽臺旁邊上是否侵犯相鄰權
2樓:夏花秋葉
無賴的鄰居!完全理解你此刻的心情,與你一道分擔遇到的憂愁!
3樓:匿名使用者
太痛苦了,所以買房不能買套房。
4樓:點匠心
我家倒黴鄰居也是,居然按在我家窗外半米的樓體裝飾上了,正對著我家窗戶
鄰居家把空調室外機安裝在我家窗外的陽臺上是否侵犯相鄰權
5樓:春素小皙化妝品
屬於相鄰權糾紛。
相鄰不動產的所有人或使用人在行使自己的所有權或使用權時,應當以不損害其他相鄰人的合法權益為原則。如果因權利的行使,給相鄰人的人身或財產造成危害的,相鄰人有權要求停止侵害、消除危險和賠償損失。
在處理相鄰關係時,相鄰各方應該本著有利生產、方便生活、團結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則,互諒互讓,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以請求人民法院依法解決。
《物權法》第七章 相鄰關係
第八十六條 不動產權利人應當為相鄰權利人用水、排水提供必要的便利。
對自然流水的利用,應當在不動產的相鄰權利人之間合理分配。對自然流水的排放,應當尊重自然流向。
第八十七條 不動產權利人對相鄰權利人因通行等必須利用其土地的,應當提供必要的便利。
第八十八條 不動產權利人因建造、修繕建築物以及鋪設電線、電纜、水管、暖氣和燃氣管線等必須利用相鄰土地、建築物的,該土地、建築物的權利人應當提供必要的便利。
第八十九條 建造建築物,不得違反國家有關工程建設標準,妨礙相鄰建築物的通風、採光和日照。
第九十條 不動產權利人不得違反國家規定棄置固體廢物,排放大氣汙染物、水汙染物、噪聲、光、電磁波輻射等有害物質。
第九十一條 不動產權利人挖掘土地、建造建築物、鋪設管線以及安裝裝置等,不得危及相鄰不動產的安全。
擴充套件資料
房地產相鄰權的實質為對房地產相鄰各方行使房地產所有權或佔有、使用權的合理延伸或必要限制。例如,在相鄰一方所有的建築物範圍內的歷史形成的必經通道,所有權人不得加以堵塞,以免妨礙相鄰他方的生產、生活。這對於使用通道的一方而言,是對其權利的合理延伸;而對所有人而言,則是對其所有權的必要限制。
房地產相鄰權是由法律所賦予的,它對相鄰各方所有權或佔有使用權的延伸和限制是法律所允許的,是有關各方的法定權利、義務。法律設定房地產相鄰權的宗旨是方便相鄰各方生產、生活,發展相鄰各方團結互助、公平合理的友好關係,促進社會主義物質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設。
6樓:漁漁
此類糾紛應屬於相鄰權糾紛。安裝空調時應儘可能遠離相鄰方門窗。應排除妨礙,恢復原狀。
相鄰權指不動產的所有人或使用人在處理相鄰關係時所享有的權利。具體來說,在相互毗鄰的不動產的所有人或者使用人之間,任何一方為了合理行使其所有權或使用權,享有要求其他相鄰方提供便利或是接受一定限制的權利。
相鄰不動產的所有人或使用人在行使自己的所有權或使用權時,應當以不損害其他相鄰人的合法權益為原則。如果因權利的行使,給相鄰人的人身或財產造成危害的,相鄰人有權要求停止侵害、消除危險和賠償損失。
1、我國《房間空調器安裝規範》的國家標準(gb17790-1999)「空調器的室外機組應儘可能地遠離相鄰方的門窗和綠色植物,與相對方門窗距離不得小於下述值:
(1)空調器額定冷量不大於4.5kw的為3m;
(2)空調器額定製冷量大於4.5kw的為4m;空調器冷凝水的排放不得妨礙他人的正常生活、工作」;
2、建議調解解決,調解不成,可以「停止侵權,排除影響,賠償損失」為請求,訴訟解決 。
擴充套件材料:
法律條文:處理相鄰關係糾紛的法律依據主要是
1、《民法通則》第83條
第八十三條 不動產的相鄰各方,應當按照有利生產、方便生活、團結互助、公平合理的精神,正確處理截水、排水、通行、通風、採光等方面的相鄰關係。
給相鄰方造成妨礙或者損失的,應當停止侵害,排除妨礙,賠償損失。
2、《物權法》第84-92條
第八十四條 不動產的相鄰權利人應當按照有利生產、方便生活、團結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則,正確處理相鄰關係。
第八十五條 法律、法規對處理相鄰關係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法律、法規沒有規定的,可以按照當地習慣。
第八十六條 不動產權利人應當為相鄰權利人用水、排水提供必要的便利。
對自然流水的利用,應當在不動產的相鄰權利人之間合理分配。對自然流水的排放,應當尊重自然流向。
第八十七條 不動產權利人對相鄰權利人因通行等必須利用其土地的,應當提供必要的便利。
第八十八條 不動產權利人因建造、修繕建築物以及鋪設電線、電纜、水管、暖氣和燃氣管線等必須利用相鄰土地、建築物的,該土地、建築物的權利人應當提供必要的便利。
第八十九條 建造建築物,不得違反國家有關工程建設標準,妨礙相鄰建築物的通風、採光和日照。
第九十條 不動產權利人不得違反國家規定棄置固體廢物,排放大氣汙染物、水汙染物、噪聲、光、電磁波輻射等有害物質。
第九十一條 不動產權利人挖掘土地、建造建築物、鋪設管線以及安裝裝置等,不得危及相鄰不動產的安全。
第九十二條 不動產權利人因用水、排水、通行、鋪設管線等利用相鄰不動產的,應當儘量避免對相鄰的不動產權利人造成損害;造成損害的,應當給予賠償。
7樓:法幫網知道
1、我國《物權法》頒佈後,將此類糾紛
納入建築物區分所有權糾紛;有些仍然按不動產相鄰權糾紛;2、我國《房間空調器安裝規範》的國家標準(gb17790-1999)「空調器的室外機組應儘可能地遠離相鄰方的門窗和綠色植物,與相對方門窗距離不得小於下述值;a)空調器額定冷量不大於4.5kw的為3m; b)空調器額定製冷量大於4.5kw的為4m;空調器冷凝水的排放不得妨礙他人的正常生活、工作」;3、建議調解解決,調解不成,可以「停止侵權,排除影響,賠償損失」為請求,訴訟解決 。
對面窗的鄰居把空調室外機裝在我的外牆上,這樣合法?
8樓:匿名使用者
在公共部位上安放私人物件,本身就該有公德之心。從法律層面講,應不影響不損害相鄰方的合法正當權益為前提。
若好好對對方講他不聽,且物業也不管(或不懂),你可以報警呀。再升級,可以打官司啊。前提是,你要蒐集或拿出證據,你的利益怎樣受到侵害了。
例如,空調外機噪聲大,影響你休息;易攀爬,家裡容易遭賊光顧,等等。
這是正路子。也可換個法子,來歪路子的:你可以」以其人之道,還治其人。。。。。。「
9樓:匿名使用者
這個鄰居不太地道,就是因為是公共地方,所以才不能放,這是國家規定的,你只能放你家自己的地方,而且不能影響到鄰居的生活。
1、找物業;2、找城管;3、走法院;4、天天鬧;
時間長了這人就臭了
10樓:匿名使用者
請問我家空調外機裝在我窗戶下,算不算裝錯了,下面一層人家不讓裝亂說。
11樓:栩栩如生的秋天
這類問題好像沒有法律明文規定,因此不涉及違法,只能是通過民間自己調解,對方素質差也是沒有辦法的事;
12樓:挑戰傷不起
物業公司就有權管理這方面的事情。
直接去物業公司交涉,他們就幫你辦了。
別人家空調外機裝我家陽臺外牆面合法嗎?
13樓:千面恐龍
根據家用空調安裝規範,居民有鄉鄰權。5p以下的空調對面不的小於5m左右不的跨越建築牆體。室外機不的大於55db,鄰街不的低於2.
2米。可以根據《房間空調安裝規範》gb-2001的相關法規向有關部門投訴。比如當地質監局、工商局、環保局、和安裝單位、還原製造廠商接洽!
14樓:匿名使用者
當地zf 為了給上面看 真是會做面子 找**給他暴光 最好是**臺 有份量 順便說 陽臺外側最好不要安裝空調外機
15樓:匿名使用者
理論上是不可以的,你可以檢視參照最新出來的《物權法》有關規定,具體哪條你可以仔細看看,但是一定是可以找到你要的答案
16樓:匿名使用者
當然不啦
找他協商,不行就找物業
17樓:匿名使用者
就是不讓他安。讓他們想辦法去,因為你有理。強硬著點。
我有權利要鄰居搬走裝在我家外牆上的空調外機嗎?
18樓:法邦網專家
根據民法通則的規定相鄰權受到侵害的可以要求排除妨害
對面窗的鄰居把空調室外機裝在我的外牆上,這樣合法
在公共部位上安放私人物件,本身就該有公德之心。從法律層面講,應不影響不損害相鄰方的合法正當權益為前提。若好好對對方講他不聽,且物業也不管 或不懂 你可以報警呀。再升級,可以打官司啊。前提是,你要蒐集或拿出證據,你的利益怎樣受到侵害了。例如,空調外機噪聲大,影響你休息 易攀爬,家裡容易遭賊光顧,等等。...
空調室外機排水管安裝在什麼位置
空調室外機排水管安裝冷凝器下方。1 排水管不小於1 100的傾斜度。2 水平排水管必須避免對衝現象,以免出現倒坡和排水不暢。3 排水管最高點應設通氣孔,以保證冷凝水順利排出,排氣口必須朝下,以免汙物進入管道內。4 管道連線完成後,應做通水試驗和滿水試驗,一方面檢查排水是否暢通,另一方面檢查管道系統是...
安裝空調室外機比室內機高行嗎,安裝空調外機高於內機可以嗎
室外機比室內機位置高是可以的,只要考慮好冷凝水排放,不影響使用 但最好是室外機比室內機低,這樣有利於冷凍油迴流至室外機,能延長壓縮機的使用壽命,以及不影響空調效果,因為如果冷凍油積聚於室內機不利於換熱。正常情況下,空調室外機應儘量低於室內機,這樣可保證從壓縮機串出的潤滑油順利迴流,保證壓縮機潤滑良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