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我愛我家百合
我個人認為,假如談bai
戀愛的時候,對方du送zhi了你貴重禮物,而你沒dao有送過對方貴重禮物,現在你倆
版分手了,如果對
權方想要回,你最好還是還給對方,不值當因為這麼點兒貴重的東西就跟對方糾纏不清。
假如對方沒有想要回的意思,而你又想留下這東西,你當然可以留下。
假如談戀愛的時候,你送了對方貴重的東西,而對方並沒有送過你貴重的東西,現在分手了,要是對方願意歸還,那你就把東西要回來就行了。
假如對方沒有要歸還的意思,你也沒有必要因為這麼點兒東西跟對方糾纏不清,反正當初好歹愛過,就當是這場戀愛付出的代價就行了。
2樓:匿名使用者
既然沒有轉賬記錄,憑證的話,你要的話也沒有依據的。送就送出去吧,不要再往回來要了,畢竟喜歡過對方啊,畢竟有過美好的時光。
3樓:綠萍也妖嬈
如果秉承「再見亦是朋友」這句話的宗旨,那麼不妨彼此留個好印象,那就不要還了,畢竟曾經相愛過。
4樓:上瀨太太
早知如此,何必當初。
5樓:匿名使用者
那就要看女孩了!凡事都要自己留心,這個世界上除了父母對你是無償的,其他人都不是
男友送的貴重禮物分手後應不應該歸還?
6樓:前雲嵐徭唱
還不還分人,如果男友要就一定要還,因為這種送出去的東西,他還有臉要,不簡單的人。。。
如果你曾經非常愛他的人,你想留紀念就不還。。。
如果你曾經非常愛他的錢,更沒有必要還他。。。
如果你現在還是愛他,你一定不要還。。。。
如果你還戀戀不捨,想明白,在去做。。。
如果你決定分手,沒有必要考慮這個問題,怕思物念人的話,就把這個貴重的東西還一樣東西就可以了
根據法律講,贈予的東西是不能要回的。。。
根據感情講,他給你買許多貴重的首飾,是很看重你,至少曾經很看重你。。。
根據自己品格講,如果你是看他條件好,還不還看你人品。。。
根據自己條件講,如果你是生活條件所迫,而不還,還能說過去。。。如果你背叛對方,並不想還,那你還是隱身好。。。。
談戀愛分手後送給對方的禮物能要回嗎?
7樓:匿名使用者
你可以讓對方還給你。如果數額大或者對方不願意還的,可以去申請訴訟。前提是送東西時,你附條件了嗎?
如果有,就要看證據了,有沒有相關的人證、物證、書證等能夠反映出、推斷出:第一, 你的確是把東西送出去了;第二, 你送東西是以結婚為目的。
8樓:匿名使用者
你覺得可以要回嗎?要回來看著傷心嗎?忘記吧,錢不重要,一段回憶忘記也罷
談戀愛時,男方給女方的一些比較貴重的禮物和現金,感情不和男方提出分手後,女方應該返還財物嗎?
9樓:艾特過
如果男方沒有要求女方返回錢財,就不要主動了吧,女人最重要的就是青春了,金錢物質都可以用時間賺取,可是青春確實一去不回的了,既然南方主動提及分手,無論誰是過錯方,都該兩清了
10樓:匿名使用者
可以不還因為那是贈送的,送了就屬於你的了。那不是訂婚,或彩禮。但要是你要退回去的話,是你的仁意本分。希望我的回答能讓你滿意
雙方在談戀愛時,男方自願給女方花的錢,分手後女方有無法律義務償還?
11樓:孤九i小童鞋
這個要看情況處理,戀愛、同居期間常見的經濟糾紛有三類。
第一類是因戀愛同居產生的經濟糾紛;
第二類是戀愛期間贈與的戒指、服飾、金錢甚至汽車房產等大額財產,戀愛結束後贈與的財產能否要回;
第三類是以結婚為目的贈與的彩禮。
不同的情形法律規定也不相同。
1.同居期間財物混同適用《物權法》的共有關係
同居關係不受《婚姻法》保護,不產生夫妻之間的婚姻權利義務。
但同居期間雙方因共同生活,發生財物混同的情況,適用《物權法》第八章的共有關係。同居期間為共同生產、生活而形成的債權、債務,可按共同債權、債務處理。
2.戀愛期間贈與適用《合同法》,車房在權利轉移前可撤銷
對於戀愛期間贈與的戒指、服飾、包包、金錢等,其性質區別於彩禮。「一般認為戀愛期間的財產贈與,一經交付即完成贈與,贈與人要求返還,法院一般不予支援。
如果贈與的是車、房,如果沒有辦理過戶登記手續,根據《合同法》第186條的規定,在贈與財產的權利轉移之前可以撤銷贈與。但辦理了過戶登記手續後,想撤銷贈與,要回房車比較困難。
如果一方認為給對方的錢是借款,應有借條等書面證據,法院可憑藉貸關係的證據,要求對方返還。
3.返還彩禮 三種情形應支援
還有一種較常見的糾紛,就是以結婚為目的贈與的彩禮。彩禮是一種特定的婚前財產的贈與,可以看成是附條件的贈與。
「確定是否為彩禮性質,要考慮當地風俗習慣,一般不能隨意將彩禮的範圍擴大到所有婚前贈與的財產。」
對彩禮的返還,根據最高法院《婚姻法司法解釋(二)》第十條的規定,如果查明屬於下面三種情形,法院應當予以支援: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的;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確未共同生活的;婚前給付並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的。
12樓:熱心網友
女方是沒有法律義務償還的。
(1)但從道德角度出發,戀愛期間男方自願給女方花的錢,要根據不同情況處理。
(2)如果屬於小禮物,可以不歸還。如果價值較高的,應當歸還。
1、戀愛期互贈小禮物:戀愛時互贈小禮物、小禮品,分手時索回的,法院不予支援。當然,因為小物件鬧上法庭的,也不多見。
2、戀愛期贈與貴重物品:戀愛期間贈與貴重物品,雙方反目時,可以起訴索回。
(1)這種贈與實質上是一種默示的附條件贈與,即附加了締結婚姻、步入婚姻的暗含條件。
(2)如果雙方婚前分手,即該條件未能成就,一方仍佔有該貴重財產就沒有法律依據,構成法律上的不當得利。
3、戀愛是兩個人互相愛慕行動的表現。在不同的時代有不同定義,現代定義為無論性別的兩個人基於一定條件和共同戀愛的人生理想,在各自內心形成的對對方最真摯的仰慕,並渴望對方成為自己終生伴侶最強烈、最穩定、最專一的感情。
擴充套件資料:
戀愛、結婚須知: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的規定:
1、第五條 結婚必須男女雙方完全自願,不許任何一方對他方加以強迫或任何第三者加以干涉。
2、第六條 結婚年齡,男不得早於二十二週歲,女不得早於二十週歲。晚婚晚育應予鼓勵。
3、第七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禁止結婚:(一)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的旁系血親;(二)患有醫學上認為不應當結婚的疾病。
4、第八條 要求結婚的男女雙方必須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進行結婚登記。符合本法規定的,予以登記,發給結婚證。取得結婚證,即確立夫妻關係。未辦理結婚登記的,應當補辦登記。
5、第九條 登記結婚後,根據男女雙方約定,女方可以成為男方家庭的成員,男方可以成為女方家庭的成員。
6、第十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無效:
(1)重婚的。
(2)有禁止結婚的親屬關係的。
(3)婚前患有醫學上認為不應當結婚的疾病,婚後尚未**的。
(4)未到法定婚齡的。
13樓:找法網
如果男方是屬於自願行為的話,視為贈與行為,女方沒有義務償還。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
第一百八十五條 定義
贈與合同是贈與人將自己的財產無償給予受贈人,受贈人表示接受贈與的合同。
第一百八十六條 贈與合同的任意撤銷與限制
贈與人在贈與財產的權利轉移之前可以撤銷贈與。 具有救災、扶貧等社會公益、道德義務性質的贈與合同或者經過公證的贈與合同,不適用前款規定。
第一百八十九條 贈與人責任
因贈與人故意或者重大過失致使贈與的財產毀損、滅失的,贈與人應當承擔損害賠償責任。
第一百九十二條 贈與的法定撤銷
受贈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贈與人可以撤銷贈與:
(一)嚴重侵害贈與人或者贈與人的近親屬;
(二)對贈與人有扶養義務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贈與合同約定的義務。 贈與人的撤銷權,自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撤銷原因之日起一年內行使。
14樓:四哥有法說
戀愛期間男方自願給女方花的錢,要根據不同情況處理。如果屬於小禮物,可以不歸還。如果價值較高的,應當歸還。
一、戀愛期互贈小禮物
戀愛時互贈小禮物、小禮品,分手時索回的,法院不予支援。當然,因為小物件鬧上法庭的,也不多見。
二、戀愛期贈與貴重物品
戀愛期間贈與貴重物品,雙方反目時,與上述案例如出一轍,可以起訴索回。這種贈與實質上是一種默示的附條件贈與,即附加了締結婚姻、步入婚姻的暗含條件;如果雙方婚前分手,即該條件未能成就,一方仍佔有該貴重財產就沒有法律依據,構成法律上的不當得利。
15樓:匿名使用者
雙方在談戀愛時,男方自願給女方花的錢,分手後女方有無法律義務償還?法律義務應當沒有,你們都是成年人了,都是自願的
16樓:匿名使用者
原則上是可以要回去的,不成了就還給他,但是我國法律沒有這方面的規定啊,那要看你怎麼說了,如果她不還你可以通過第三方去索要,你要慶幸啊,相信天涯何處無芳草啊,緣分沒到而已,祝你好運
戀愛時贈與的貴重禮物分手後能要回嗎
17樓:華律網
原則上戀愛時贈送的禮物不能返還,但實踐中根據贈送禮物的不同情況,贈送的禮物也並非絕對不能返還。事實上,對於戀愛期間贈送的禮物可以分成以下幾種:
一、禮尚往來贈送小禮物男女相愛,為討女方歡心,男朋友會不時贈送一些鮮花、禮物和衣服等小禮物。對於這類小禮物,價值較小,紀念意義較大,即屬於戀愛期間的禮尚往來,是無條件的贈與,一經交付即轉移了所有權。而且鮮花、禮物和衣服等小禮物的價值較小,又具有時效性,比如鮮花很快凋謝,禮物和衣服等小禮物使用不久就會折舊,將失去原有的使用價值,所以並無返還的必要性。
二、戀愛期間消費支出比如情侶之間一起吃飯和到娛樂場所遊玩,男方或女方因為買單產生的一些費用。諸如此類即屬於消耗性消費,已經沒有返還的標的物。再者,買單一旦本身也一起參與了消費,所以誰消費多誰消費少是無法確定的。
該費用在買單時付錢一方已經表示自己願意全部承擔,就不能在承擔之後要求他人再分擔。
和男朋友分手了,之前他送的禮物要還給他嗎?
18樓:匿名使用者
兩個人談戀愛都是雙方自願的,而且都有付出,還需根據實際的情況來考慮是否送還禮物:
1、如果你看著那些東西不舒適可以扔了或者送給朋友,既然分了,還給他,對他來說也沒什麼意義。
2、把之前的禮物還給他,如果是你主動提出分手的,會給他一種「恩斷意絕」的感受,
3、分手後過去的時候都成回憶,如果是特別貴重的又有特定意義的禮物,可以根據他實際的經濟能力考慮是否還給他(比如:鑽石項鍊,他母親送的手環)
4、如果分手後在心裡還是朋友,那既使你送過去了,他應該也不會要。
5、如果分手後在心裡已不是朋友,你也不必要在特意送過去(自行處理就好)。
19樓:左傾少一
如果你對他非常討厭的話,你可以還給他,如果他沒有問你要的話,你保留也是沒有問題的。
20樓:百度使用者
我個人覺得要的 我和我男朋友分手 就是把所有的東西都還給他了 因為我覺得我和他在一起不是為了點東西 如果要分手了 那就徹底點吧
男朋友不給我送貴重禮物,是不是不愛我
愛不是建立在物質上,愛一個人是要用心去經營,禮物雖說是愛的一種表現,但不能用它來衡量是否是真愛,有人說,男人送給你禮物不一定就愛,但愛你一定會捨得為你花錢。男朋友送不送給你貴重的禮物,這要看他的經濟條件,如果他非常有錢,卻每次都是拿小禮物送,或許愛還沒達到那個深度,如果他的經濟條件只是一般,不送貴重...
中學生剛談戀愛送什麼禮物給女生啊,貴重的就算了,要不會被家長髮現的,能代表男生心意的前輩幫幫
我以前送的是蝴蝶結,她看了很激動 有一句話叫做禮輕情意重,只要讓她看到你誠懇的心意的行了,如果她也喜歡你,是不會在意禮物的輕重的,這是一種愛意形式 祝你成功!埃菲爾鐵塔的小模型 髮帶 髮夾 女友喜歡的小手機掛飾 最好送些比較有紀念意義的,比如手工品啊什麼的,不然非得要出錢買的才能算禮物 可以買那種在...
你能容忍女朋友接受別的男人的貴重禮物嗎
不能。畢竟那抄 是你的女朋友bai,應該你去疼她愛她。就du算別的男人送 zhi她禮物,那也不宜送貴dao重的,男人送女人貴重禮物說明那個女人在他心中地位很高,所以不能容忍。但不能因此與女朋友發生矛盾 爭吵,你應心平氣和地與她交談,不能因此阻止她與他人的交際,否則會鬧的一發不可收拾。你也可以向你的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