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曉妲姬
母系氏族時期是原始社會的一個重要的發展階段,以下屬於母系氏族特徵的是
①群婚②婦女在社會中占主導地位③財產私有 ④「只知其母,不知其父」
2樓:飛地方射手
那時沒仗打 男的就是打獵的 主持家族事務都是女的所以那時女的占主導地位 你看武則天就是啊! 個人觀點
母系氏族和父系氏族有什麼區別?
3樓:匿名使用者
一、主導地位不同:母系氏族婦女在社會中占主導地位,父系氏族男子在社會中占主導地位。
二、認知不同:母系氏族時期,人們「只知其母,不知其父」,父系氏族時期,人們「既知其母,又知其父」。
三、出現的歷史時間端不同:氏族社會的早、中期為母系氏族,後期為父系氏族。
四、生產能力不一樣:母系氏族——採集、漁獵為主,農、牧、手工業大分工;父系氏族——農業、畜牧業、手工業發展,商品生產出現,男子開始支配社會。
擴充套件資料
一、始終以母系血緣關係為紐帶。婚姻形式在早期是群婚。由於實行外婚制,夫妻分居在各自的母系氏族中,婚姻生活採取丈夫走訪妻子的形式,子女從母居,屬母方氏族,世系和財產繼承從母系計。
到了母系氏族繁榮期,由於對偶婚的出現和逐步鞏固,丈夫遷到妻方氏族從妻居。
二、伏羲氏之母(風華胥)是結束河母氏族社會的最後一位首領,伏羲氏是父系氏族社會的第一位首領,也是父系社會開創人,有《周易》記載,伏羲氏的母親與伏羲氏和其妹女媧的生活片段,父系氏族社會從伏羲氏到公元前約二十一世紀,夏禹是奴隸社會的第一位奴隸主,為父系氏族部落社會,夏朝是從夏禹開始的。
4樓:驚夢迴眸
母系氏族:採集、漁獵為主,農、牧、手工業大分工.婦女在社會中占主導地位
父系氏族:農業、畜牧業、手工業發展,商品生產出現,男子開始支配社會在於社會的主要生產力。
一是母方為主要生產力,因為最初的食物採集、人口發展主要是母方的細緻佔主導。
一是父方為主要生產力,因為當人類發展到一定時候,食物不再是靠外出採集,而是捕獵與耕種,父方的強壯在這時佔了主導。
5樓:匿名使用者
一個是女人說了算 一個男人說了算 :)
6樓:谷源燕安萱
氏族公社
是原始社會的高階階段,它的歷史可分為兩個階段,即母系氏族公社
階段和父系氏族公社
階段。母系氏族
公社的主要特徵是:
婦女居於支配
地位,丈夫居妻方,輩份從母系計算,
財產由母系繼承。婚姻形態實行族
外婚,後來發展為對偶婚。此時,所生
子女只知母不知父。
父系氏族
公社的主要特徵是:男子居於支配地位,妻子
從夫而居,輩份從
父系計算,財產由父系繼承。婚姻形態由對偶婚向一夫一妻制
過渡。這種狀況是由社會
生產力的發展帶來的
男女在生產、
生活中地位的變化決定的。
我國母系氏族是怎樣的一種情況?
7樓:小狗快來
距今約十至二三萬年的舊石器時代中、晚期,遠古社會由原始人群階段進入母系氏族社會。
現已發現的舊石器時代中期主要人類化石和文化遺存有:陝西大荔人、山西襄汾丁村人、山西陽高許家窯人、廣東曲江馬壩人、貴州桐梓人、湖北長陽人、北京周口店新洞人,以及遼寧喀左鴿子洞等文化遺存。
舊石器時代晚期重要的人類化石和文化遺存有:山西朔縣峙峪人、北京周口店山頂洞人、遼寧建平人、廣西柳江人,以及寧夏靈武水洞溝、河南安陽小南海、河北陽原虎頭樑等文化遺存。
山頂洞人使用的勞動工具中有骨針,裝飾品有鑽孔的小石珠、礫石和青魚上眼骨等,這說明山頂洞人開始掌握了鑽孔技術,因而很可能使用了比前人進步的石制工具。山頂洞人除在居住地區附近採集和漁獵外,活動範圍又有所擴大。他們獲取的食物中有海蚶,這說明山頂洞人的足跡已達渤海灣一帶,與大自然的鬥爭能力有所提高。
原始人群階段過渡為母系氏族社會,是在生產力水平提高的推動下完成的。血緣內婚制向氏族外婚制的轉化是社會性質變革的關鍵因素。
原始人的血緣家族,經過幾代繁衍之後,由於人口不斷增加,引起食物**匱乏,生活受到影響,因而必然**出新的血緣家族。新的血緣家族依然施行內部的血緣婚。內婚制雖然能保持原始人群的相對穩定,但婚配的男女之間血緣關係太近,致使繁育的後代易患先天性疾病,或體質不良,智力低下,與自然界抗衡的能力因而減弱。
誠如《左傳》所言:「男女同姓,其生不蕃」。內婚制在人類歷史上延續的時間甚長,這正是原始人群階段生產力發展緩慢的癥結所在。
內婚制對人類進化的危害極大,其嚴重後果逐漸引起人們的重視。血緣家族的**,不斷產生新的血緣家族。這些血緣家族之間仍保持著千絲萬縷的聯絡,各血緣家族的男女之間也難免發生婚配現象。
人們逐漸發現,各血緣家族之間男女通婚所生子女,無論在體能和智力上多優於同一血緣家族男女婚配所生子女。人們終於覺悟到,婚配男女的血緣關係越遠,生育的子女越強健。由於傳統觀念強大的影響,內婚制向族外婚的轉變是十分緩慢的。
開始,只排除血緣最近的同胞兄弟姊妹間的婚配,以後又排除血緣較近的旁系兄弟姊妹間的婚配。最後,血緣家族內的男女,不論是否同輩皆禁止婚配。這樣,一個內部不能婚配的血緣親屬集團——氏族便產生了。
族外婚,就是一個氏族的一群兄弟和另一個氏族的一群姊妹之間的互動群婚。男子外婚到另一氏族,死後埋在本氏族的公共墓地裡。這種婚姻關係雖然還不穩固,但畢竟使氏族明顯有別於過去的血緣家族。
在這種群婚的形態下,子女仍然是隻能確認生母而不能確認生父,氏族成員的世系也只能根據母系的血統來決定。同一始母祖生下的若干後代,便形成為一個氏族。母系血統是維繫氏族存在的紐帶。
氏族擴大之後,再分離開來,另建立新氏族。彼此通婚的氏族則組成部落。
古代的風俗中仍殘留母系氏族社會初期的族外群婚痕跡。這種群婚多是以野合形式進行的。《周禮·地官司徒下》:
「中春之月,令會男女,於是時也,奔者不禁。」《貴州通志》卷七:「花苗每歲孟春,會男女於野,謂之跳月。
擇平壤地為月場,鮮花豔裝男吹蘆笙,女振響鈴,旋躍歌舞,謔浪終日,暮挈所私以歸,比曉乃散。」
壯族的「歌圩」、布依族的「趕表」、黎族的「放寮」、仫老族的「走坡」、傣族的「潑水節」、侗族的「行歌坐月」等等,存留了古老的群婚制和外婚制的遺風。「歌圩」是文獻記載的稱謂,壯語則稱為「窩坡」、「埠坡」、「埠峒」等。每逢圩日,青年男女,身著盛裝,女子以甲村為一個單位,男子以乙村為另一個單位,用唱歌的方式尋找物件。
當某對男女唱得情投意合之時,便離開集體,私下幽會,盟誓終身。明代嶽和聲在《後驂鸞錄》中,談及萬曆年間柳州城外的「搭歌」時,曾說:「遙望松下,搭歌成群。
數十人一聚。其俗女歌與男歌相答。男歌勝,而女歌不勝,則父母以為恥。
又必使女先而男後。其答亦相當,則男女相挽而去,遁走山隘中相合,或信宿,或浹旬,而後各歸其家,取牛酒財物,滿志而後為之室。不則寧異時再行搭歌耳」。
「歌圩」實際上是青年男女自由戀愛和婚配的場所。
拉祜族在農閒時,甲寨男青年同乙寨女青年,白天唱歌,夜晚在乙寨附近燃火集體過夜。有時甲寨青年男女與乙寨青年男女混合一堂,甲寨男人對乙寨女人,乙寨男人對甲寨女人集體過夜。
廣東某些瑤族,在舊曆除夕至正月初二的三天中,凡是成年男女,無論已婚與否,均可「在山峒間,山崗樹林底下⋯⋯互相酬唱民歌,自朝至暮,唱至情投意合,互相依偎發生性關係」。
群婚在華夏民族也曾盛行。春秋時期,上至天子后妃,下至庶民百姓,仍保留群婚之遺風。據《月令·仲春之月》記載:
「仲春通淫」之時,人們停止工作,紛紛前往大牢祠祭祀求子之神「高禖」,天子、后妃也須參加。入夜,男女皆寢於廟後。
以上例證充分反映,族外群婚制曾普遍存在,使我們得以窺知母系氏族社會初期的婚配形態。這種婚配的特點是,以集體方式進行,沒有一定的場所,多在野外結合,亦無固定的配偶,年齡和輩份的限制也不嚴格。但是氏族成員之間的婚配則是嚴格禁止的。
族外婚是人類婚姻關係史上的重大進步,較之內婚制下的同輩婚配具有更深遠的意義。自然界萬物的演化規律是物競天擇,優勝劣汰。實行族外婚的氏族,其成員的智商高,體質強,整體實力明顯優於依然實行內婚制的血緣家族。
在當時的社會發展程序中,起著無可置辨的主導作用。
母系氏族社會的初期,生產力水平仍然十分低下。自然界為人類提供生活的資源,同時也使他們面臨嚴峻的環境。氏族是人類向自然界謀求生存的依靠。
人類的生產活動——採集、狩獵和捕魚依然必須集體進行,否則就不能有效地抵禦野獸、飢餓和疾病的威脅。他們還沒有私有財產觀念,共同勞動,平均分配,是氏族的宗旨。
母系氏族社會裡,存在著按性別和年齡區別的簡單的不穩定分工。青壯年男子外出狩獵、捕魚。婦女則從事採集果實,看守住所,加工食物,縫製衣服,管理雜務,養護老幼等公益勞動。
因為當時的採集經濟比漁獵經濟收穫穩定,成為氏族成員生活資料的重要**,所以是維繫氏族生活的基本保證。婦女在生育上的特殊作用,以及氏族成員的世系均按母系計算,更使婦女在氏族中具有崇高的威望,居於主導的地位。中國古代關於女媧氏煉石補天,積灰止水的傳說,生動地反映了母系氏族社會受人尊敬的婦女領袖帶領先民對自然界進行艱苦卓絕鬥爭的情景,歌頌了婦女在社會活動中的重要作用。
考古發現揭示了母系氏族社會初期人類活動的遺蹟。山頂洞人過著母系氏族社會的生活。他們居住在北京周口店龍骨山山頂東北部,海拔170米的一個天然山洞裡,因而被稱為山頂洞人。
洞長約12米,寬約8米,面積為90多平方米,可容數十人生活。洞裡自然分成「上室」和「下室」。上室在洞口處,是他們的公共居室。
下室在洞的深處,是他們的公共墓室。
山頂洞人的成員都是平等的,遵守共同的習俗。他們生前互相保護,死後也埋葬在一起。山頂洞的下室裡,埋葬著一個青年婦女、一箇中年婦女和一個老年男子。
他們的屍骨上撒佈赤鐵礦粉粒,隨葬有燧石石器和穿孔獸牙等裝飾品。對於去世的老年人,尤其是婦女,將其生前使用的裝飾品隨葬,反映氏族成員對婦女及老年人的愛戴。
8樓:匿名使用者
這個已經無法考證,母系社會和三皇五帝,夏朝一樣,只是書籍中有部分記載,其存在性有爭議。按照現在一些學者的說法,至少母權制應該是不存在的,也可能是以一種母系父權的形式存在,部落首領應該是有男有女。至於西方所說的獸系社會,即****產生野人,就難考證了。
由於年代久遠,關於那個遙遠年代的一切大都已經淹沒歷史的塵埃之中。關於母系社會的存在性,以及母系社會和母權制的關係,考古學界一直眾說紛紜。在歷史然而越來越多的證據表明,母系社會很可能並沒有廣泛存在過,或者是一個地區性的社會形態。
事實上,國際考古學界也並未認可這種說法。
誠然,在我國的中原地區的確存在過一些母系部落,但在世界各地,以非洲,歐洲和美洲為例的大多數地區,這種母系性質部落分佈卻很少,而史前澳洲,曾經是父系部落和母系部落共存的時代。造成這種現象的原因是,在原始的生產分工中,男子從事狩獵活動,婦女從事農業採集,我國很多地區以平原氣候為主,從事農業和採集業收成比較穩定;而在一些世界其他地區,以高山,草原,叢林,海洋性氣候為主的地區,不宜耕種,但各種飛禽走獸資源豐富,因此,男子從事的狩獵和捕魚等行業佔據主導地位,因此他們的大多數地區就沒有經歷過母系社會。
而在原始的宗教崇拜方面,世界各地也是大不相同,有些地區崇尚生殖崇拜,有些地區崇拜自然崇拜,有些地區則更傾向於祖先崇拜,不同的環境形成了不同的社會形態。而當時最流行的圖騰崇拜,通常是將某種動物或植物等特定物體視作與本氏族有親屬或其他特殊關係的崇拜行為,是原始宗教的最初形式,大約出現在舊石器時代晚期。源自北美阿耳貢金人奧季布瓦族方言ototeman,意為「他的親族」或「他的氏族」,相當於是整個部族的標記。
許多氏族往往以它命名。在這些崇尚圖騰崇拜氏族部落內,部落首領通常是武力爭奪產生,其部落首領往往是由部落內最勇猛善戰的成年男子擔任。
關於未知的歷史,總是激起了人們無限的遐想,諸如亞特蘭蒂斯,姆大陸,以及中國人所說的三皇五帝時代,考古學家也一直在不斷的探索,希望能夠還原歷史的真相。然後至於真相到底如何,恐怕只有靠考古學家不懈的努力來而證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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