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匿名使用者
如果你被你家公打傷,你有保留證據,可以起訴他要求他賠償你的人身傷害損失和精神損害賠償
;如果沒有證據,則不能要求公婆對你賠償;但你可以要求分割夫妻共同財產。
夫妻之間還有和公婆之間的矛盾越來越多該離婚嗎
2樓:匿名使用者
你老公很愚孝,首先這點你要清楚。離婚沒那麼簡單,涉及到太多人了,是2個家庭的事情啊。
公婆再怎麼不好,你要想她們養育你老公至少20年的時間,和你老公的感情那肯定不必說的。
即便他再愛你,在他看來最重要的是父母,因為沒有父母就沒有他。
孝敬說明你老公重感情啊,這也是好事,這種人通常不容易出軌。
過的累是心累吧?覺得和公婆合不來,而老公又沒有站你這邊,自己處於孤軍奮戰的局面。
這就要你自己看開來了,只要你把公婆當自己父母來看待,她們做錯了或者太強勢,學會包容和理解。
因為她們包辦了你兒子的生活20多年,你忽然來到這裡,難免改變了她們原本的生活啊,對你不滿或者對你有干涉,做的事情讓你不理解這種事情是避免不了的。換句話說,離婚了就不累了嗎?孩子你捨得放下?
你還年輕,你能保證再找一個老公,就和他父母能處好嗎?婆媳矛盾這種問題到處都存在,看你自己應變了,改變自己比改變對方容易,逃避比面對容易,但是逃避了這個下一個還能逃避嗎?我不清楚你們婆媳之間是發生了什麼,到底是怎麼相處的,所以也沒能給你更詳細的說說,如果你還有疑問,歡迎追問!
你現在要做的是改變自己,公婆都是一樣的,沒有所謂的好也沒有所謂的壞。你想想就算在孃家,父母做的事說的話也不一定讓你滿意,但是他們是你父母你沒覺得什麼,即便生氣吵架了也很快忘記的。老人家其實沒有更多的要求,只是過日子嘛,總是有點磕磕碰碰的,不要總是想逃避,尤其在你老公面前少抱怨他爸媽,因為沒有你的時候,他父母就是那樣的,生活還是一樣過的那麼舒適,現在你來到他身邊,忽然從你這他聽到那麼多你對他父母的不滿,他也很累的也很不高興,怎麼說都是父母,他也不能為了你和父母急吧?
你覺得呢。將心比心想想,如果你們住在你孃家,你老公和你父母處不好,你會和你父母急嗎?可能你會說你會對父母說些什麼,會做很好的調解,但是這種事情男人通常是不會做的,即便做也做不好,搞不好你們矛盾越來越大呢。
你老公其實挺為難的,和他父母處不好,是你們的問題,為什麼受傷害的是他呢?護自己的父母是沒有錯的,雖然有點過了,對你不公平了,但是你自己真的要想開點。離婚了對你是很不利的。
3樓:匿名使用者
我覺得一切都在改變,而一切都需要經歷才會改變。聰明人不會遇到問題就只曉得逃避,因為你逃避不了。 或許反過來想想,他是他父母含辛茹苦培養長大的,這其中幾十年的經歷,加上血濃於水的關係,不可能在一年兩年的時間內改變他們的生活習慣,和互相的家庭地位。
矛盾的由來,說的膚淺一點就是誰不聽誰的! 如果帶有主觀認知認為自己是這個家庭關係的中心人物,一切都已自己主觀立場去定論一件事情的取捨與對錯的話,那你不光是在家庭中很難相處,在社會上也會出現這樣的局面。
我的辦法很簡單,豁達,開朗,積極,聰明。你不要總是逮到什麼事情都先表露自己立場和觀念,先聽聽他人的說法,然後變相的讚美別人和對方的眼光獨到,立場和家人保持一致。久而久之你們就會習慣的互相讚美,慢慢的你就融入了這個家庭。
如果你是一個有能力有人格魅力的人,我相信你也很有可能成為這個家庭的中心。 不過這一切都需要時間和智慧,還有勤勞。
4樓:李保忠律師
關鍵看因矛盾是否達到的感情破裂,如果沒有破裂,可以嘗試著溝通調解,修復夫妻關係。如果夫妻雙方感情因矛盾已經達到破裂的程度,可以協商到民政局離婚,也可以訴訟到法院離婚。
《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三十一條 男女雙方自願離婚的,准予離婚。雙方必須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婚姻登記機關查明雙方確實是自願並對子女和財產問題已有適當處理時,發給離婚證。
第三十二條 男女一方要求離婚的,可由有關部門進行調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應准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准予離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的;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出離婚訴訟的,應准予離婚。
5樓:三人行有你有我有他
家家有本難唸的經,我們能給你的建議,也就是幾個方案罷了,具體怎麼做,還要你自己選擇了。
第一種方案,如果你害怕傷害孩子,那就忍耐一切!
第二種方案,如果你太在意自己,就坐下來和愛人好好談談,不能改變現狀就放下一切好了;
第三種方案,也是最好但又是最艱苦的方案,那就是你要想盡辦法讓自己強大起來,讓自己有足夠的能力主導家庭的一切並改變眼下一切你看似不公平不合理的現狀。
6樓:匿名使用者
作為一個已婚人士,我真心建議你不要離婚,如果只是婆媳關係的話。離了婚對於你,對於你丈夫,特別對於孩子都沒好處!離婚對於孩子的傷害是無法彌補的!
試著多和你物件溝通一下。他愛你自然不會不在乎你和孩子!
7樓:
這是很多人都會遇到的問題,所以說找個三觀合適的老公太重要了。婆媳矛盾本來就是千古難題,無法解決就學會規避。儘量不住在一起,這樣矛盾和摩擦就比較少,免得你看我不順眼,我看你瞪眼。
我覺得你要冷靜想下,畢竟因為你婆婆就放棄你老公和家庭有點不值得,你要學著把你老公拉會你的陣地,他才是你最親的人,不要總要男人去站隊,跟他父母搞對立。你想下,一個人怎麼可能不愛自己的父母呢。我覺得你要跟你老公灌輸你的思想,讓他不要被他父母的思想牽制,這樣你日子也會開心很多。
所以說,御夫之術,才是你經營婚姻之道。
8樓:北京劉輝律師
你們可以搬出去住,減少矛盾,你們還有感情沒必要離婚。
9樓:匿名使用者
夫妻之間與公婆之間的矛盾造成離婚的是越來越多因為現在人們對離婚已經無所謂了
10樓:速達專業進銷存
既然處不來,你又不想離婚的話,建議你們搬出來住,也許你們會辛苦點,但是心裡上你會好受一些。你們是小家,和長輩住一起都是多有不便的。對於你老公不能硬來,你不能一直指責他的父母,換個方式,換種說法,要把你老公拉到你的陣營,而不是一直往外推。
分開住了,逢年過節送點禮,給點錢,其他的隨緣,重點是你們的小家,而不是他父母
11樓:皆有可能
法律規定的可以離婚的理由;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應准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准予離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的;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出離婚訴訟的,應准予離婚。
12樓:匿名使用者
你可以嘗試先跟你公婆分開住啊,畢竟孩子還太小了,不到確實過不下去的地方儘量別離婚,如果你老公出軌,不顧家啥的支援你果斷離婚;
家庭矛盾先採取避免的方法,能不一起住就不一起,哪怕自己累點心裡舒坦呀~
你們住外面白天把孩子送你公公婆婆那讓他們帶,下班了你們自己帶回去自己帶,完美避開,不是挺好的~
13樓:匿名使用者
我建議你們還是先跟公婆分開住一段時間比較好。
而且現在離婚也麻煩,孩子怎麼辦?歸你還是歸他?
14樓:來自神農架有內涵的馬尾松
離婚影響人的一生,矛盾可以化解,離婚必須慎重。
15樓:老頭子
要真是 不分對錯都聽他父母的 那他也是一個沒原則的人 該離 孩子還小 大了就更不好辦了
16樓:匿名使用者
不一定要離婚,你可以先**,說要搬出來住,不要和公婆住一起
17樓:morliz子軒
家庭本來就是個瑣碎的事情,矛盾和問題是每個家庭都要面對的。
關鍵是在於,怎麼去用心懂得對方的意思,瞭解對方需要的是什麼?找到問題的根本點,進行善加溝通,才能從根本上解決矛盾。
對女人來說,只有抓住了老公的心和想法。你才能從中引導和善加與公婆處理好關係。老公偏向他的父母,只能說他沒有根本上自己的主見想法。
這點還需要你強勢一點,拿出女人的本性心態去面對。一味的聽從,只會苦了自己。
18樓:楊推地球
離婚!沒有妥協,妥協的是你的青春。在過兩年你就剩下忍受的分了。
19樓:楷模木門
如果感情不好將就的過,這樣對孩子的傷害會更大。如果真想離婚,那就趁著孩子還小不懂事,就早點分開。這樣對孩子也好。
20樓:匿名使用者
跟你老公談,如果可以讓他父母走人,請保姆。如果做不到,你就說這影響你們婚姻了。
21樓:匿名使用者
能分開就分開過,分開了應該會好些
22樓:且看天地造化機
為了這點事情就要離婚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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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就帶著你的結婚證 還有老公的死亡證明 這樣你們才能登記結婚 彼此都有孩子,那就要處理好關係 以後才能好好的生活 我和老公結婚十年.生了一個可愛的兒子.以前感情很好 但至從老公三年前出軌,和現在的錢一分不拿回家,那就離唄,這種男人靠不住的,還不如趕緊離開,將來你兒子長大會跟他學壞的 女人結婚生完孩子...
老公揹著我和前任一直有聯絡我和老公結婚有六年了這麼多年還聯絡當我問起他的時候他卻死不承認我該離還是
如果你老公只是和他的前任只是有一定的聯絡,然而並沒有發生那些實際性的關係,離婚就沒專有必要了。屬 你們有孩子嗎?想過後嗎?老公一再揹著我跟前任聯絡 感情不是數理化 不能說啥是啥 你提了這個問題 就說明一個問題 你很封建 別在意 我也很封建 你應該有自己的想法 對人生的 愛情的 男人出軌的太多了 反過...
你好,我與老公結婚9年,有兒子,我們結婚一直都是兩地分
你好,離婚時,首先你們夫妻要協商孩子的撫養權問題,能協議離婚的遵照協議執行,如不能協商離婚,只有起訴離婚,這時,你至少可以爭得一個孩子的撫養權,如果你的經濟條件比對方強較多,可爭取兩個孩子的撫養權。你好,我和我老公結婚有5年了,小孩也有三歲半,現在我們是兩地分居,在這期間我老公一直沒有給過我和小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