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匿名使用者
讓他去鑑定,沒錢不賠,完畢,不懂的話追問吧
2樓:廣州遊戲人生
這個案件很清晰的
首先:傷者受傷等級「輕傷二級」
第二,傷者
接受內私了並提出賠償方案
你公容司承擔只是連帶民事賠償責任
而你已經觸犯故意傷人中的致人輕傷(在刑事案中,輕微傷已經足夠拘留了,何況已經達到輕傷?)
這件事的最高的解決辦法是主動聯絡傷者,按照報銷單鋸報銷完畢,誤工費,營養費給合理。否則,傷者不接受私了,派出所也沒辦法(其實最想私了的是派出所,一落案就多一件治安案件發生!)只能傳喚你到派出所,然後宣佈刑事拘留!
然而,錢還是要賠
3樓:匿名使用者
應該算,但是過於嚴重,實在調解不好只好去警察局,如果有證人就更好解決了
雙方打架對方先動手對方三個打我方一個對方手骨折我們屬於正當防衛嗎
4樓:匿名使用者
打架鬥毆,不存在正當防衛,如果致對方輕傷,屬於故意傷害犯罪。
1、正當防衛,指對正在進行的不法侵害行為的人,而採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為,對不法侵害人造成損害的,屬於正當防衛,不負刑事責任。
它應該符合五個條件:
一、正當防衛所針對的,必須是不法侵害;
二、必須是在不法侵害正在進行的時候;
三、正當防衛所針對的、必須是不法侵害人;
四、 正當防衛不能超越一定限度。
五、對不法侵害行為人,在採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為時,所造成損害的行為。
2、故意傷害罪,是指故意非法傷害他人身體並達成一定的嚴重程度、應受刑法處罰的犯罪行為。
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條 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5樓:戚廣利
雙方打架不存在正當防衛,應當分別承擔造成傷害後果。
6樓:匿名使用者
不一定打架雙方都不正當,不能以先動手就算符合
我和鄰居因為建房發生糾紛對方首先動手但是在打架過程中對方受輕
建議你去做個法醫鑑定,如果達不到輕傷就找對方當事人私下商量。雙方打架 有一方沒動手 動手的賠錢 都動手了 哪放傷輕哪方賠錢 傷差不多哪方看起來嚴重哪方合適 比如打得你渾身疼但是對方鼻子出血了 你就不合適 我母親和鄰居因為建房問題被對方打至輕傷,派出所接警後不作為,在採集證據的時候偏向 者。你去驗傷 ...
我是女的,之前和女同事吵架打架,是我先動手打的她,扯她頭髮打她臉,打她的手,打她的腳,她也
首先你的處理是正確的。你先動手,然後賠償,這是正常的民事糾紛處理。她拿了錢內,說明她接受了這個合容理的處理方式。不管別人怎麼看你,這個行為處理的乾淨利索,正確。至於後來的心理影響,是擔心她的傷可能不止1000,還會後續以此要挾你?你進入一個誤區,之前的事情,在你給她1000,她沒有異議並收下,那說明...
和別人發生矛盾我先出手打了對方眼睛一拳然後扭在一起他之
1 可以被認定為輕傷嗎 需要看司法鑑定結果 2 我沒有打他腿 這個可以認定我傷害他的嗎這個需要看有關證據而不僅僅你說 一切要看司法鑑定,如果你信的過你自己,就去鑑定,而且幸運的是,他要證明是你傷害了他也得去鑑定 否則他沒有指控你的證據,沒有證據就控訴就無法成立 所以,你可以等著鑑定,也可以在這對方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