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上海笙銘律師
你們可以要求父親代為償還這筆債務,這樣再出具諒解書
2樓:匿名使用者
你是想錢了吧!犯錯就應該受到懲罰
欠債還錢,天經地義
3樓:匿名使用者
根據《合同法》第206條的規定:對借款期限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條仍不能確定的,借款人可以隨時返還;貸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內返還。
對於你的問題,建議如下操作:
先跟對方談,如果可以商定一個還款期限,就再籤一份書面的還款協議。
如果對方不願意籤,想賴賬的話,寫一份書面的催款函,要求其在10-15天還款,要對方簽收。
過了給定的期限仍然不還的,到法院起訴。
不過,你這個事情還有一個問題:你爸爸給錢是給的現金還是轉賬?如果是轉賬還好,銀行有記錄。如果是現金,他完全可以說你爸還沒有給錢他。
建議不要著急,跟對方好好談談。即使要起訴到法院,也要把證據弄齊了再去。
4樓:中顧網律師解答
可以先找他再給你寫個條,保證什麼時間之前還款,讓他簽上字,如果到期不還,在起訴;你也可以直接到法院起訴借款人,要求他還款,如果再不換,就申請法院強制執行。
5樓:匿名使用者
隨時要求其還錢,如果不還,可以起訴。
6樓:東林吉
未約定還款日期就隨時可以要啊;如果借款人不還,可以訴訟至當地法院,請求法院幫助索回借款的本金及利息。
7樓:夙波保熙星
算了別去想了,借出的是錢還有友情,朋友之前切莫談錢,我那朋友都把我直接拉黑了呢。
8樓:胡騰陰晨星
錢來身外之物!切莫看得太重…
9樓:星建愛驕
親兄弟都要明算賬,所以錢這個東西真讓人無語,如果借出的錢少就不要想了,就當丟了,如果錢多,那就要自當別論了。
10樓:邸戈剛白曼
不要了,你又不捨。強迫又覺得他沒面子,矛盾
11樓:鄂然帛奇邃
他是你很鐵的兄弟?
再者方便透露下你
為什麼事借的錢不?
當年李嘉誠的兒子被綁架,是怎麼回事,誰清楚的幫忙說一下
12樓:楊二車拉老母
世紀悍匪張子強綁架李嘉誠的大兒子李澤鉅,李嘉誠直接給綁匪10億港幣現金贖人!(圖)已拍成電視劇《插翅難逃》
詳細經過 和 最後處決 見
兒子能代父親提起遺產訴訟嗎,父親繼承兒子遺產
可以的。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五十八條規定 當事人 法定 人可以委託一至二人作為訴訟 人。下列人員可以被委託為訴訟 人 律師 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 當事人的近親屬或者工作人員 當事人所在社群 單位以及有關社會團體推薦的公民。委託他人代為訴訟,必須向人民法院提交由委託人簽名或者蓋章的授權委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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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存受益人一般是投保人,也就是生存金什麼的,是投保人取的。分紅是被保險人取的。被保人是兒子,被保人達到法定年齡18歲,生存受益人就是你的兒子,返還金是返給你兒子的,你可以叫你兒子開一個賬戶給你,有你來保管這一筆錢,現在親生子不如近身錢。只要你有錢,你的兒子才會對你更孝順。領錢可以再辦一個存摺,返的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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兒子安葬了,了第二天父親過生日了,當然這種情況下是不能慶祝的,因為哪有那個心情啊,而是已經去世了,父親咋能再給自己過生日慶祝呢?兒子安葬第二天,是父親的生日,我感覺還是不能慶祝,因為失去兒子極度悲傷的心情,應該勝過生日慶祝的心情。所以還是不慶祝的好。兒子安葬後,第2天是父親的生日,我覺得這個父親不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