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人在老家跟女人辦了結婚酒席但沒領結婚證,這個男人在外跟另女人領結婚證,算重婚嗎

2021-04-19 06:45:51 字數 2242 閱讀 6839

1樓:匿名使用者

不算,從法律上講不夠成重婚的,這個男人與另一個領結婚證的女人是合法夫妻。從道德上講是對先辦了結婚酒席但沒領證的女人的欺騙和背叛。

2樓:匿名使用者

同溫是指有配偶者又與他人結婚的行為。有時也只因上述行為而形成的違法婚專姻。屬即有配偶的人又與他人結婚或以夫妻名義共同生活的行為。

或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結婚或者欲知已以夫妻名義共同生活的行為。重婚有兩種情形。一,法律重婚,指前婚未解除又與他人辦理。

結婚登記在事實上。在實行單一登記混的中國。只要雙方辦理的結婚登記,不論是否同居,重婚,既構成二事實重婚之前婚未解除,又與他人以夫妻名義共同生活。

但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只要雙方公開以夫妻名義共同生活,誰未辦理結婚登記?也已構成重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258條規定。

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之結婚的。處以兩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所以建議國家法律的規定,這個男人應該是犯有重婚罪。純屬重婚。

一個男人跟一個女人領了結婚證的但沒有辦酒席在和別的女人同居了三天算不算重?

3樓:飛影

算重婚罪,因為他們有了事實婚姻,但是,你怎麼證明他們同居了呢?沒有充分的證據,法庭是不會判他有罪的。通常情況下,重婚罪最好的證據是他在婚內與第三者有了孩子。

4樓:中兵勘察海外部

不算,重的意思,要重複,這事裡面明顯沒說重複的事

5樓:情愫說俗

咱們國家的法律規定,是不算重婚的,只能重婚是他和別人有結婚事實,也就是辦了婚禮!或是和女人同居,兩人以夫妻相稱!就是這樣的法律,覺得委屈也沒辦法!

6樓:突然的自我然

這種也算重婚罪了。因為在沒有解除前面婚姻之前跟其她異性朋友同居都算是了。

7樓:冷月無聲

這個不算。雖然沒有辦酒席,但他倆屬於事實婚姻。和別女人同居這最多算個道德問題。如果和別女人結婚生孩子,這就算衝紅醉了,因為他們屬於事實婚姻。

8樓:仇憶桖

在法定年齡登記領結婚證了,沒辦酒席,也是結婚了,和別的女人同居沒有二次領結婚登記證不算重婚,只應該受道德譴責了,

9樓:

不算犯重婚罪,是非法同居。男人跟女人領證,即使沒有辦酒席,也是合法夫妻了。領證後跟別的女人同居3天,是屬於非法同居,不屬於重婚罪。

我們是農村,結婚辦酒席了但沒領結婚證,結果婚後一個月過不下去了,女方就回孃家了,男方也不聞不問,女

10樓:

嫁妝和生活用品是可以拿回,但彩禮退不退那得看情況而定,如男方家有沒有為難和虧待女方,女方又是否盡了妻女,兒媳的責任和義務。如兩方都有責任,彩禮可退一半。

11樓:風和日麗

能過就過吧,沒有結婚證走不上法律的,彩禮和嫁妝都是小事,問題是兩個人還願意在一起嗎?也許過段時間會不會和好呢,女方衣服和生活用品當然是屬於女方的了,在孃家過一段時間看看能不能和好吧,如果一定要離,那也可以坐下來好好談一下

12樓:手機使用者

合理的,彩禮不能全部退回,畢竟你們也在一起過,就當青春補償費。

13樓:匿名使用者

還真不好處理,從法律來說不拿結婚證,不受法律保護。你倆就是同居關係。不好辦啊!

14樓:在大慈巖祈禱的山谷風

合理只是也要看對方的人怎麼樣畢竟這不在法律保護內

15樓:安奕旭

婚姻啊!是什麼讓婚姻如此的脆弱!

16樓:

怎麼過不下去了,說:說,

17樓:一顆小鹽粒

因為你們兩個人現在並不是屬於夫妻,也就是說你們現在還不是屬於一家人了。

而這個時候女方想拿回彩禮和拿回衣服和物品是非常的合理的,而且男方也是沒有任何的理由拒絕的。

首先就是你們兩個人要進行一下協商,畢竟當初你們兩個人辦了酒席而辦酒席的時候,雙方都是花了錢的,所以在這個時候就要進行一下經濟的核算,按照正常的情況,因為這個女人已經在這個男人的家裡生活了一個月了,所以要是分手的話,最好是把所有的彩禮錢都拿走,而且今後也不要有任何的來往了。

但是如果男人覺得這個女人還是不錯的,是可以進行一下改變的,畢竟兩個人走到一起是不容易的,所以你們兩個人都應該去遷就一下對方,婚姻是屬於兩個家庭的事情,並不是說想過就過不想過就不過的。

結婚一年多,沒領結婚證,但是辦了酒席,沒有小孩,男方家庭困難

沒有領取結婚證,你們之間只是同居關係,你可以直接分手 另外,嫁妝屬於女方個人財產 我們結婚一年了,沒領結婚證,現在想離婚,但是男方不同意,怎麼辦?沒領結婚證在法律上就算是非法同居,你們之間就沒有法定的婚姻關係,直接分開就是了 連結婚證都沒領,何談離婚,你走了,也沒關係 沒領證就不是法定的夫妻,離開他...

我想問問我和老公沒領結婚證,辦了酒席,閨女戶口在我這裡,現在離婚了

這種情況,你完全佔主動。1.你們沒結婚證就算沒結婚,2.孩子戶口在你名下。換句話說,他沒任何理由能要回孩子戶口,除非你自己主動給。即使親子鑑定,他也完全沒資格搶去孩子的撫養權。你隨便一個藉口都可以讓他拿不到撫養權,比如,沒責任心,是個不合格的父親,對你和對孩子不夠關心。如果你自己沒能力養,那隻能和他...

辦了酒席,沒領結婚證,在一起三年,現在女方提出分手半年了,半年也沒聯絡,請問當初彩禮能要回來嗎

能。彩禮是以結婚為目的的贈予,沒有結婚屬於要回彩禮的條件之一。不過,鑑於你們共同生活了三年,如果你的彩禮有用於共同的日常生活的話,你只能要回扣除共同生活部分的彩禮。在有些地方辦了酒席就相當於結婚了,只是沒有領證,一起三年了,那些彩禮應該想要回來的機會不大,如果幾萬塊就算了,畢竟人家也陪你三年,這三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