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法苑雜談
雙方任一人戶口所在地。
依據:《婚姻登記條例》第二章 結婚登記
第四條 內地居民結婚,男女雙方應當共同到一方當事人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辦理結婚登記。
中國公民同外國人在中國內地結婚的,內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門居民、臺灣居民、華僑在中國內地結婚的,男女雙方應當共同到內地居民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辦理結婚登記。
擴充套件資料:
《婚姻登記規範》規定了結婚登記所需手續:
第二十九條 內地居民辦理結婚登記應當提交本人有效的居民身份證和戶口簿,因故不能提交身份證的可以出具有效的臨時身份證。
居民身份證與戶口簿上的姓名、性別、出生日期、公民身份號碼應當一致;不一致的,當事人應當先到有關部門更正。
戶口簿上的婚姻狀況應當與當事人宣告一致。不一致的,當事人應當向登記機關提供能夠證明其宣告真實性的法院生效司法文書、配偶居民死亡醫學證明(推斷)書等材料;不一致且無法提供相關材料的,當事人應當先到有關部門更正。
當事人宣告的婚姻狀況與婚姻登記檔案記載不一致的,當事人應當向登記機關提供能夠證明其宣告真實性的法院生效司法文書、配偶居民死亡醫學證明(推斷)書等材料。
第三十條現役軍人辦理結婚登記應當提交本人的居民身份證、軍人證件和部隊出具的軍人婚姻登記證明。
居民身份證、軍人證件和軍人婚姻登記證明上的姓名、性別、出生日期、公民身份號碼應當一致;不一致的,當事人應當先到有關部門更正。
第三十一條香港居民辦理結婚登記應當提交:
(一)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或者港澳同胞回鄉證;
(二)香港居民身份證;
(三)經香港委託公證人公證的本人無配偶以及與對方當事人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係的宣告。
第三十二條澳門居民辦理結婚登記應當提交:
(一)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或者港澳同胞回鄉證;
(二)澳門居民身份證;
(三)經澳門公證機構公證的本人無配偶以及與對方當事人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係的宣告。
第三十三條臺灣居民辦理結婚登記應當提交:
(一)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或者其他有效旅行證件;
(二)本人在臺灣地區居住的有效身份證;
(三)經臺灣公證機構公證的本人無配偶以及與對方當事人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係的宣告。
第三十四條 華僑辦理結婚登記應當提交:
(一)本人的有效護照;
(二)居住國公證機構或者有權機關出具的、經中華人民共和國駐該國使(領)館認證的本人無配偶以及與對方當事人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係的證明,或者中華人民共和國駐該國使(領)館出具的本人無配偶以及與對方當事人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係的證明。
與中國無外交關係的國家出具的有關證明,應當經與該國及中國均有外交關係的第三國駐該國使(領)館和中國駐第三國使(領)館認證,或者經第三國駐華使(領)館認證。
第三十五條 外國人辦理結婚登記應當提交:
(一)本人的有效護照或者其他有效的國際旅行證件;
(二)所在國公證機構或者有權機關出具的、經中華人民共和國駐該國使(領)館認證或者該國駐華使(領)館認證的本人無配偶的證明,或者所在國駐華使(領)館出具的本人無配偶證明。
與中國無外交關係的國家出具的有關證明,應當經與該國及中國均有外交關係的第三國駐該國使(領)館和中國駐第三國使(領)館認證,或者經第三國駐華使(領)館認證。
領結婚證是到男方戶籍所在地還是女方戶籍所在地?還是隨便哪方?
2樓:匿名使用者
現在想在那領都可以,不過要拿身份證戶口本就可以了 ?
3樓:緣來是我
領結婚證是到男女一方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
男女雙方符合婚姻法的規定,結婚證辦理的程式,可分為申請、審查、登記三個步驟:
1、申請
要求結婚的男女雙方,須持本人戶口證明、居民身份證,本人無配偶以及與對方當事人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係的簽字宣告。
共同到一方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結婚登記。申請登記的時候男女雙方必須同時在場。如果是離過婚的還應當持離婚證。在實行婚前檢查的地方還應該持有醫院的婚前檢查證明。
2、審查
登記機關對於雙方當事人的結婚申請審查,在必要時,可以要求當事人提供有關的證明材料,或進行必要的調查,或指定專案進行醫學上的鑑定。
3、登記
婚姻登記機關經審查後,認為符合結婚條件的,准予登記,發給結婚證。婚姻登記機關不予登記的,應當出份書面說明,說明不予登記的理由。
4樓:匿名使用者
領結婚證到**都沒問題,只要合符要求,在女方戶口所在地辦結婚證和在男方戶口所在辦理結婚證沒有不同。結婚證的領取那邊都一樣,沒有具體到對誰有利。只要是在民政局領的結婚證,不管是在男方到女方還是女方到男方,和落戶口沒有關係的。
在進行結婚登記的時候,你只需拿著身份證和戶口本即可,沒有規定要將戶口遷到一起。將來有了小孩,小孩即可隨母落戶,也可隨父落戶。
一般建議異地遷戶最主要的原因是,當夫妻雙方都在其中一邊生活下來的時候,很多貼身相關的事情如果需要涉及到戶籍的問題(例如辦理護照之類),就得每次都跑回自己戶籍所在地辦而已。如果地方相隔太遠就不太方便,所以才會建議遷戶口。不遷也可以,不會造成影響。
去女方戶口所在地領結婚證男方戶口是不是就落女方那裡
5樓:匿名使用者
朋友,領結婚和戶口沒關係,就像我和我媳婦,,我是外省的,領證的時候只需要雙方到當地開具未婚證明就可以領證了,可以選擇在女方戶口所在地領證,也可以選擇男方戶口所在地;至於戶口,可以選擇落到女方戶口上,也可以選擇落在男方戶口本上,也可以不遷移戶口,各在各方,戶口不動,希望對你有用。
6樓:愛獨自流浪的雲
結婚證只是民政部門開的婚姻證明,與戶口落在那無關
領結婚證必須去男方戶口所在地嗎
7樓:法妞問答律師**諮詢
是的,根據婚姻法相關規定,結婚證必須在一方戶口所在地領取,辦理結婚登記,男女雙方應當共同到一方當事人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辦理結婚登記。
領證流程:
1、要求結婚登記的雙方需要一起到其中一方的常住戶口所在區、縣、市民政局,向婚姻登記機關提出申請。
2、雙方分別填寫一份《申請結婚登記宣告書》,並在婚姻登記員面前親自簽字按指紋。
3、雙方將需要提供的相關證件和填好的《申請結婚登記宣告書》交給婚姻登記機關。
4、婚姻登記機關對雙方所提供的相關證件和填好的《申請結婚登記宣告書》進行稽核。
8樓:匿名使用者
不是的,男方或女方的戶口所在地的民政局辦理即可。有其他疑問,建議直接上律 伴請問律師。
9樓:匿名使用者
當然不用。
《婚姻登記條例》第四條 內地居民結婚,男女雙方應當共同到一方當事人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辦理結婚登記。中國公民同外國人在中國內地結婚的,內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門居民、臺灣居民、華僑在中國內地結婚的,男女雙方應當共同到內地居民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辦理結婚登記。
從男方領結婚證和在女方那邊領結婚證有什麼區別
沒有區別。婚姻登記條例 1 第四條 內地居民結婚,男女雙方應當共同到一方當事人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辦理結婚登記。中國公民同外國人在中國內地結婚的,內地居民同香港居民 澳門居民 臺灣居民 華僑在中國內地結婚的,男女雙方應當共同到內地居民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辦理結婚登記。2 第五條 辦理...
領結婚證前,男方按女方要求給了彩禮,後來女方父母就用這彩禮錢和他們的錢給男女雙方買了婚房,婚房的房
你好,首先那些彩禮是男方贈與給女方的 這些就不要去想 後來男方出錢裝修的房子,家居之類的 要是一旦離婚的話 需要出具證明,裝修和傢俱是男方買的 這樣男方可以得到一部分的賠償 不會什麼都沒有,婚姻法規定,誰出多少錢都會按比例退還 彩禮錢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嗎?先領的結婚證,男方父母給了彩禮,女方父母陪房回...
結婚了但是沒領結婚證,戶口在男方家有孩子,分開四年了,現在沒有戶口本我能把戶口遷走嗎
沒結婚證就不算結婚,必須要有戶口本才能結婚,要麼補辦一個戶口本,沒有戶口本不能遷走戶口 沒有結婚證,孩子戶口落在男方家,現在想把孩子戶口遷到女方家需要什麼手續 子女投靠父母,申請人至遷入地派出所申報,同時提交以下材料 一 投靠申請 二 投靠人和被投靠人居民身份證 居民戶口簿 三 投靠人與被投靠人之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