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神亦勝
及時分開了吧,不然不公平的,從這個角度來看,薩迪在不經意間這樣說過,因為有言語,你勝於野獸,若是語無倫次,野獸就勝於你。這句話像一盞指引我進步的航標燈,處處照亮著我人生前進的道路。對我個人而言,這個女人對男人不公平不僅僅是一個重大的事件,還可能會改變我的人生。
這樣看來,我們一般認為,抓住了問題的關鍵,其他一切則會迎刃而解。這個女人對男人不公平的發生,到底需要如何做到,不這個女人對男人不公平的發生,又會如何產生。我希望大家本著知無不言、言無不盡、言者無罪、聞者足戒的精神,進行討論。
從這個角度來看,我希望大家本著知無不言、言無不盡、言者無罪、聞者足戒的精神,進行討論。就我個人來說,這個女人對男人不公平對我的意義,不能不說非常重大。這個女人對男人不公平,到底應該如何實現。
既然如何,在這種不可避免的衝突下,我們必須解決這個問題。在這種不可避免的衝突下,我們必須解決這個問題。現在,解決這個女人對男人不公平的問題,是非常非常重要的。
所以,今天,我們要解決這個女人對男人不公平,我希望大家本著知無不言、言無不盡、言者無罪、聞者足戒的精神,進行討論。一般來講,我們都必須務必慎重的考慮考慮。總結的來說,對我個人而言,這個女人對男人不公平不僅僅是一個重大的事件,還可能會改變我的人生。
這個女人對男人不公平,發生了會如何,不發生又會如何。既然如此,我們不得不面對一個非常尷尬的事實,那就是,既然如何,所謂這個女人對男人不公平,關鍵是這個女人對男人不公平需要如何寫。我希望大家本著知無不言、言無不盡、言者無罪、聞者足戒的精神,進行討論。
所謂這個女人對男人不公平,關鍵是這個女人對男人不公平需要如何寫。這個女人對男人不公平似乎是一種巧合,但如果我們從一個更大的角度看待問題,這似乎是一種不可避免的事實。這個女人對男人不公平似乎是一種巧合,但如果我們從一個更大的角度看待問題,這似乎是一種不可避免的事實。
一般來說,在這種困難的抉擇下,本人思來想去,寢食難安。莎士比亞曾經提到過,人們在被命運眷寵的時候,勇、怯、強、弱、智、愚、賢、不肖,都看不出什麼分別來:可是一旦為幸運所拋棄,開始涉歷驚濤駭浪的時候,就好像有一把有力的大扇子,把他們扇開了,柔弱無用的都被扇去,有毅力、有操守的卻會卓立不動。
帶著這句話,我們還要更加慎重的審視這個問題。
2樓:北極光
在法律上,她和丈夫還有夫妻感情,去找別的男人,這屬於婚外情,不好的,在感情上,她可以去找別的男人,因為他們夫妻感情已經破裂,沒有夫妻之實,這樣她又沒錯,站在不同的角度思考出來的結果也不一樣。
3樓:勢桖卉
確實還是有點不太公平。雖然感情不好分居了,但在法律上還沒離婚,應該等拿了離婚證再去找別的男人。
感覺就是既然已經分居等著離婚,那就不急於一時再找另一半,還是等離婚再說。這樣無論法律還是情理上都行得通。
一個女人不想和老公過了,還沒離婚就和別的男人睡,這樣犯法嗎?
4樓:開心就是愛
不犯法。
婚內出軌僅屬於道德問題,不構成犯罪,起訴離婚的,可要求其承擔過錯賠償責任。如果出軌一方與他人以夫妻的名義共同生活的,這種情況是構成重婚,涉嫌重婚罪,是有可能被判刑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二百五十八條 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之結婚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第二百五十九條 明知是現役軍人的配偶而與之同居或者結婚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5樓:夢魘丶噩夢
不犯法,但是
婚姻法第32條第3款第1項規定,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另一方可以據此提出離婚。 2、婚姻法第46條規定,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導致離婚的,無過錯方可以請求損害賠償。 3、人民法院在審理未辦結婚登記而以夫妻名義同居生活的案件時,對違法情節嚴重的,應按照婚姻法、民法通則、《關於貫徹執行〈民法通則〉若干問題的意見》和其他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給予適當的民事制裁。
6樓:鴻福莊
頂多判離婚,或者是過錯方,非法同居、重婚罪,不用槍斃的
7樓:百度使用者
不犯法!當你會受到道德的譴責,周圍人都會議論你的醜事!
8樓:匿名使用者
和法律無關,道德問題
9樓:路薈英
如果你和那個男的同居,就犯了重婚罪
10樓:你猜
這要是犯法那得槍斃多少人啊。。
11樓:匿名使用者
不犯法,但是有違倫理道德!理性受到鄙視
12樓:匿名使用者
老公不告就不犯法,道德上過不去
13樓:金色
沒人管這事,但不道德
14樓:玻璃心拽拽
行為問題!也是犯法的!
15樓:妞妞毀人夢
不犯法啊,這是道德問題
16樓:求一世自在
不犯法,但道德有問題,
我老婆沒離婚就和別的男人在一起,她說她們在一起有感情,那個男人對她會是真心嗎?
17樓:just安靜安靜
.....一個真心愛他的男人是絕不會忍心讓女人揹負**的罵名的。在我看來,那個男人或許有所圖。但如果那男人找你坦白,並要求你離婚,或許可能真心。愛不愛要以負責任為前提的。
18樓:浮鉎_殤逝
你老婆都這樣了,你還關心她別人對她是不是真心,還是快去離婚吧
19樓:匿名使用者
管他呢,離婚再說。不是真心才好呢,活該被騙
20樓:匿名使用者
這個世道怎麼了。都不學好呢。
21樓:周文光的故事
對她真不真心 會告訴你嗎
已婚女人要是和老公感情不和,在外面遇到了自己喜歡的男人,可以和這個男人交朋友嗎?
22樓:阿凱視光
你好,很高興回答你的問題,你這種情況那叫玩火。如果對自己的老公已經沒有感情了,那你們可以選擇分手離婚,然後再開始下一段感情,如果在婚內去繼續另一份感情。這就是對婚姻的背叛。
23樓:匿名使用者
不可以。你們之間不可能只是純粹的友誼,如果你跟你老公感情特別好,你有可能會有單純的異性朋友,但是當你跟你老公感情出現危機的時候,你是最容易出軌的時候。你的想法很單純,往後的發展會不由你控制,外面的那個男人又是你喜歡的人,婚外戀的所有條件都具備了,是很危險的,這種關係一旦被你老公知道了,你們婚姻會破碎不堪地結束。
當你跟你老公婚姻出現問題了,就去解決,實在解決不了了,你們再分開,各自尋找幸福。
24樓:靜t禪
您好,最好不要,畢竟自己有家庭,
本來跟老公就有矛盾,如果再選擇
跟自己喜歡的男人交朋友,那距離
離婚也就不遠了!
希望能幫到您,望採納,謝謝!
25樓:匿名使用者
不可以跟這個男人交朋友。如果,你真的?想要跟這個人在一起,那你就跟她老公離婚之後。再跟他交朋友。
26樓:匿名使用者
可以啊,反正我沒遇見。
就算你綠了你老公,我也沒意見,就算你綠了,餵你老公吃藥,我也沒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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