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在橫店影視城講印第安語的林雕
當然可以了,你最好徵求你婆婆的意見,如果她同意的話,你就可以把你的名字也加上去,如果她不同意,你最好不要加,否則會引起矛盾。
2樓:可愛的小麗呀
首先是你老公沒有別的兄弟姐妹,你老公的媽媽是自願繼承給你老公,(其中最主要的是你老公的爸爸以過世,並且房產證上你婆婆的產權100%),如果上述人員存在,必須徵得他們的同意,並且到公證處公證,接著需要徵求你老公和你婆婆同意,簽字按手印等,最後或許還有什麼相關法律規定,這樣的話才能寫上和你老公的名字
3樓:八卦之楊
他兒子都是你的,房子自然也是你的,寫不寫你的名字很重要嗎?要相信自己的感情。
4樓:華中一統
我個人覺得,能否寫上你的名字,看你婆婆同意否。如果婆婆不同意,那不能寫上你的名字。
5樓:卿弘韋
新婚姻法規定寫了也沒什麼用
房產證上能寫我和我婆婆的名字嗎
6樓:甦家屯
如果現在貸款bai還沒du有還完的話,就不能zhi增加名字
,銀dao行不能同意的專。如果貸款還完,屬可以增加名字【不過如果貸款沒還完,你們有雄厚資產,銀行也興許同意加名字】,然後再除去你丈夫的名字。但是按照你的說法,你丈夫的名字貸款,下房證不能換成你和你婆婆的名字,只能是你丈夫的名字。
想達到你說的情況,需要經過增加名字和減少名字的程式。增加名字有說道的,牽涉到一個份額問題,就是說,現在房產證上的名字所有人,也就是你的丈夫,他得同意增加你和你婆婆的名字,並且按照一定的份額劃分,簡單說就是這房子每個人佔百分之多少。之後減少名字,你丈夫把自己的那份怎麼分配也是需要說明的才行。
反正非常繁瑣。
加上你和你婆婆的名字之後,這個房子不完全算作你們夫妻倆的共同財產,因為還有你婆婆的一份。除去你婆婆那份,剩下的才算做你們夫妻的共同財產。
如果離婚,這所房子的劃分也是挺墨跡。因為房子是婚前買的,所以算作你丈夫婚前個人財產,不是你們的共同財產。但是婚後你丈夫同意將房產轉移到你和你婆婆名下,他主動放棄自己的份額,因為,離婚時你丈夫和這房子無關,和誰付的首付也毫無關係。
7樓:
可以,但是你們雙方必須商量好房子的產權來怎麼分配。如果說將來發生意外,要麼你買走她的產權,要麼她買走你的產權,還有就是她的產權可以贈予他兒子,也可以有他兒子來繼承,贈予和繼承是要交稅的。
8樓:匿名使用者
1、結婚後你們共同還款的部分是你們的共同財產。
2、新增的名字都會顯示佔總房產的百分之幾,(看你們自己協調了)如果離婚這百分之幾才是你的房產。
明白請採納,謝謝
9樓:匿名使用者
要看首付款是誰交納 房產證上登記的是誰的名字 就是誰的財產
10樓:匿名使用者
當然可以了,但是不是你夫妻的共有財產了,因為還有你婆婆的名字,要算只能算是你很你婆婆的財產
11樓:泳鑫
房產證可以寫他媽媽和你的名字,這樣房子算你和他媽媽共有財產,和你老公無關。
離婚了,房子也是你和他媽媽共同所有財產。
12樓:匿名使用者
當然可以,但是得明白法律後果
男朋友的房子房產證上寫的他媽的名字
13樓:匿名使用者
如果婚房是由男方全額支付的話,房產證沒寫你的名字一點都不奇怪。
你媽媽害怕你離婚後沒有依靠,所以要求房產證寫你的名字,完全可以理解,現在的女方母親都是這樣想的,但是卻一點也不為男方考慮。男方辛辛苦苦攢了一輩子錢,全部買了房子,萬一感情不和離婚,房子還得分一半?(這話你可能不愛聽,但這是實際情況)
14樓:暴風零二四
根據新《婚法》只要你拿不出購房證明,證明房子是你買的,房產證就算有你名子也沒用。你難道只想著離婚嗎?
和男朋友要結婚了,我媽提出要在他家房產證上加上我的名字
15樓:匿名使用者
你只是說房產證加你的名字,
沒事房子到底是誰買的,
如果是你們夫妻共同購買的,那你有這個權利,或者說,對方首付,你們付貸款,也能說的通,但是如果沒有,就很難講的通。
因為如是對方全款購買,那可以算是婚前財產,可以公證的。
你做好你自己的事情就足夠了。
其實你說的,誰以後變不變都是不能**的,拿對方的財產作抵押,一般看也不合適的,
至於婚前協議,你們自己願意的話協商約定,即使不約定,在法律上也是,有過錯方也是少分或不分財產,但這裡的財產也是夫妻雙方共有的,而不是第三人,如父母的財產。
也就是說,不管你們怎麼約定,房子如果是第三人的,你們倆個相關第三人的財產的協定是無效的。
作為中國人,一般情況不用計較太清,太計較了對誰都不好。
中國人維繫家庭和睦關係的是靠感情和友愛,而不是靠條文和法律!
16樓:來自慧雲寺天資聰穎的藍鯨
現在不是已經有政策了麼 如果房子女方沒有出任何費用 則離婚後房子完全屬於南方
17樓:深圳中科晶電子
嗯,你要是真不是看上他家的錢,那就硬氣點,你一個人嫁到外地,要生活保障是應該的,他要真不要你了, 你咋辦?所以,現在硬氣總比以後吃大虧強,不過,要你男友說倒是正確的,你說的話,不合適,你和男友商量,由男友去說
18樓:陳雪與落兒
每個父母都會為自己孩子考慮多些。
現在離婚率高,你媽媽的想法不是沒道理,但是,男方會想說你什麼也沒出,就不情願寫你名字。
房子的房貸還清了嗎,還是首付也沒付?你可以提出:首付或房貸一起出錢,在要求寫自己名字。
19樓:匿名使用者
首先 你媽媽根本就不懂法律 婚前協議的目的在於分清結婚前雙方的個人財產 正好和你媽媽的目的是相反的 其次 所有的房產也不是你老公名下的 是他爸媽名下 別說你 就是連他們的親生兒子也沒有半點關係 也許人家父母未雨綢繆 早就把這種情況想在你媽媽之前了 這種情況一點辦法都沒有
20樓:morliz子軒
說這些沒什麼用的。
最主要的一點,必須要讓你男友出面,協調這些事情。如果是愛你,難道拿出一點彩禮錢,給你們的婚房上加上你的名字,很過份嗎?
這些都是對你來說,是一定的生活保障。這點你需要他能理解你。如果這些都無法保障,你可以下一點狠心,嘴巴上不同意結婚。
還真以為他們家有錢,他們覺得是你靠上了他們。讓你男友知道你的態度。現在拿捏不住你男友,以後成老公,你拿什麼管住他?
繼續下去痛苦難過的是你。
21樓:匿名使用者
你媽怎麼能提這樣的要求?我看到了也覺得不爽,都不知道還算不算愛情了
22樓:匿名使用者
房子是婚前財產.即使寫了你的名字也不保證能是你的 只要你老公證明了房子是婚前財產你根本拿不走一點...還有你媽提的條件本來就是你家合算的...
一方淨身出戶,,你本來就是淨身到他家的..所以如果是你出軌了男的找誰要損失去?但是如果真的是他出軌了 你只要掌握到足夠證據...
法律還是會保護你的...會給你應有賠償的...再者能不能不要還沒結婚就算計著這些...?
說實話你老媽愛你但是考慮問題太片面..況且現在這個時代...你覺得光靠這些真的能束縛住一個人嗎?
還沒結婚就互相不信任將來怎麼辦?在印度比較窮的地方...有些人會為了娶下一個妻子而直接燒死現在的妻子..
而不是選擇離婚...因為離婚需要賠償女方的損失..和退還嫁妝,所以那些男的要娶新的妻子就會把自己的原配燒死...
所以不信任對方就不要結婚了...免得將來有什麼意外...
23樓:匿名使用者
根據現在的婚姻法,婚前協議是有效。但是也要看協議上是怎麼寫的,這個很重要。
就以你現在的協議內容「萬一有一方出軌,這一方淨身出戶」如果這個成立,好 那麼會有以下幾點你要注意的
1,如果任何一方出軌,那麼另一方獲得他(她)個人合法財產。(他個人名下有多少你最清楚 父母在沒過戶或則法律依據的情況下不算哦)
2,如果一口咬死不是以協議上的問題產生的糾紛,那麼協議就無效了。(除非你有充分的證據)
所以在房產證上寫不寫都無所謂,只要這個房子是他個人的 並在婚前沒用進行婚前財產公正的,結婚以後都屬於夫妻共同財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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