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了結婚證,女方提出離婚,彩禮還需要退還給男方嗎

2021-05-13 08:41:40 字數 5321 閱讀 7378

1樓:匿名使用者

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的,應該返還彩禮。對此雙方可以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以起訴。

雙方辦理結婚登記的,彩禮就不需要返還,婚後的財產和債務都要平均分割。但是如果結婚時間不到1年且因為給付彩禮導致對方家庭生活極度困難的,可以要求返還彩禮。或者雙方雖然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確未共同生活的,也應該返還彩禮

訴訟離婚的程式:

1、起草起訴狀;

2、準備訴訟所需要的證據;

3、向有管轄權的法院遞交起訴狀和證據;

4、法院決定是否受理該訴訟;

5、法院受理該離婚訴訟案件之後,在法定時間內向對方傳送起訴狀副本;

6、法院安排**時間並向雙方傳送傳票;

7、**:雙方均可以委託律師或者其他專業人士**訴訟(一般情況下離婚當事人必須到庭,如果因特殊原因實在不能到庭,必須向法庭出具是否離婚的書面意見);

8、法院依照原告方的訴訟請求和雙方提交的證據情況對是否准予離婚,以及如何分割財產,子女撫養問題如何解決等問題作出判決。

2樓:諦聽者

這分兩種情況。

一種是單純贈予,這樣的情況比較簡單,這是為了獲得女方好感的贈予行為,離婚不用退回。

第二種是以結婚為目的的贈予,但若只是打了結婚證,並未在一起生活,此贈予則應該在分手後退還。

相關法律規定如下: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

(2023年12月4日最高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第1299次會議通過)法釋〔2003〕19號

2023年12月26日釋出

當事人請求返還按照習俗給付的彩禮的,如果查明屬於以下情形,人民法院應當予以支援:

第十條(一)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的;

(二)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確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給付並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的。

適用前款第(二)、(三)項的規定,應當以雙方離婚為條件。

3樓:匿名使用者

我們這邊是如果結婚時間短女方提出離婚就要退還禮金,如果是男方就不要,建議還是商量著來吧,別把事情鬧大,當然如果女方是明顯的騙婚的話你可以起訴她的。

4樓:匿名使用者

看離婚的原因,如果婚都結了,彩禮就很難再退吧 你可以不理呀,或者通過起訴離婚,讓女方進行賠償 具體諮詢相關法律專業

5樓:匿名使用者

我們這邊好像是女方要是提出,就退彩禮。如果男方沒有要求,就不用退把。商量著來吧,不要鬧僵了

6樓:匿名使用者

要的,我們那邊也有這種現象,結婚後女方提出離婚,後來在法院上要女方還給男方彩禮,這個是應該的

7樓:芮正雄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第十條 當事人請求返還按照習俗給付的彩禮的,如果查明屬於以下情形,人民法院應當予以支援:(一)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的;(二)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確未共同生活的;(三)婚前給付並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的。

適用前款第(二)、(三)項的規定,應當以雙方離婚為條件。

關鍵是舉證。

你們在婚內的存款沒有特殊情況就是夫妻共同財產,可以申請法院去銀行查詢並申請保全。但要確定有或者花了保全費。

8樓:男寂

完全沒這必要 已經結婚了退什麼 -.- 去飯店點完菜上完菜了還能退嗎

9樓:匿名使用者

這些應該是要雙方協商的。如果不行再走法律途徑了。

10樓:匿名使用者

必須給男方,應為不是你提出來

結婚辦了酒席沒領結婚證女方提出離婚女方需要退還彩禮嗎?

11樓:華律網

沒有辦理結婚證,就不是合法的夫妻,在法律上就是沒有結婚,也就回沒有離婚可言。

法律有規定彩答禮是要以結婚為前提的,在男女雙方沒有辦理結婚證,而最後兩個要分開,彩禮是要退還的,但退還的數額要視具體情況而定,並不是一概全部退還。

12樓:戚廣利

如果沒有進行結婚登記,就是沒有取得結婚證就應當退彩禮的,這個是法律解釋。

13樓:誰來殺我

沒領結婚證等於沒結婚~~辦酒席辦一萬次沒有法律效力,你不退彩禮他們只能去告你,還不一定告的贏,既然你倆都沒感情想閃人~~還想不退彩禮只能說你人品不咋樣~~

14樓:匿名使用者

憑什麼退,為他浪費時間和青春,豈是區區幾萬塊錢可以補償,更何況錯的是他

沒領結婚證女方提出離婚彩禮退嗎

15樓:華律網

沒有辦理結婚證,就不是合法的夫妻,在法律上就是沒有結婚,也就沒有離婚可言。法律有規定彩禮是要以結婚為前提的,在男女雙方沒有辦理結婚證,而最後兩個要分開,彩禮是要退還的,但退還的數額要視具體情況而定,並不是一概全部退還。

16樓:正商觀察者

就該問題而言,由於雙方沒有領取結婚證,那麼雙方就屬於同居關係,這種關係不受法律保護。同時,雙方在解除同居關係時,應該退還彩禮。根據《婚姻法解釋》第10條第3款規定,判決返還彩禮應當以給付人因給付彩禮造成生活困難為前提。

生活困難,指依靠個人財產和離婚時分得的財產無法維持當地基本生活水平,這種困難是一種絕對困難。確實生活困難應當考慮以下因素:

(1)給付人為締結婚姻,全家共同舉債,致使家庭揹負債務較多;

(2)家庭成員沒有固定收入;

(3)家庭成員中重大疾病;

(4)其他突發事件致使家庭生活困難;

按照舉證責任分配原則,給付人對自己生活困難的事由負有舉證責任。

返還額度的認定:

(1)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的,一般應當全額返還;

(2)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未共同生活的,一般應當全額返還;

(3)根據給付人的困難程度,酌定返還額度;

(4)根據結婚時間長短確定返還額度。結婚時間應以實際共同生活時間為標準。實際共同生活一年內提出離婚的,彩禮可在半數以上酌定返還額度;實際共同生活兩年內提出離婚的,可在半數以上酌定返還額度;超過兩年的一般不予返還。

(5)根據導致感情破裂的過錯責任確定返還額度。由於給付人的過錯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一般不予返還。確係因為給付彩禮造成絕對生活困難的,可酌情在半數以下酌定數額;因接受人的過錯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可相應酌定增加返還的數額。

17樓:淮南程律師

你好,雙方未登記結婚的,解除同居關係時,有權要求返還彩禮。協商不成,可向法院起訴。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第十條規定:「當事人請求返還按照習俗給付的彩禮的,如果查明屬於以下情形,人民法院應當予以支援:(一)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的;(二)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確未共同生活的;(三)婚前給付並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的。

適用前款第(二)、(三)項的規定,應當以雙方離婚為條件。」根據以上司法解釋,如果男方請求退還彩禮,會得到法院支援的。

18樓:菩提樹下數塵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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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 若干問題的解釋(二)》第10條規定:「當事人請求返還按照習俗給付的彩禮的,如果查明屬於以下情形,人民法院應當予以支援:

(一)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的;

(二)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確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給付並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的。

適用前款第(二)、(三)項的規定,應當以雙方離婚為條件。

一、返還彩禮要以當事人締結婚姻關係為前提。

決定彩禮是否返還,以當事人是否締結婚姻關係為主要判斷依據。給付彩禮後未締結婚姻關係的,原則上應返還彩禮;如果已結婚的,原則上彩禮不予返還(一些特殊情形除外);按照習俗舉辦了結婚儀式但沒有領取結婚證書的,解除同居時彩禮原則上不予返還。

二、結婚前給付彩禮的,必須以離婚為前提,才能考慮支援返還請求。

如果給付彩禮之後,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給付人要求返還給付的,不予支援,因為此時夫妻尚作為一個共同體,遵循夫妻法定財產共有制。如果當事人在離婚訴訟的同時提出該項請求,法院准許離婚的,可根據情況作出是否支援返還彩禮請求;判決不準離婚的,不能支援當事人返還彩禮的請求。

三、必須是當地確實存在婚前給付彩禮的習俗。

一般來說,彩禮問題主要大量存在於我國廣大的農村和經濟相對不發達地區,人們迎親嫁娶,多是按民風、習俗形成的慣例。如果當地沒有此種風俗存在,就談不上給付彩禮的問題。對於不能認定為彩禮的、屬於男女交往間所為的給付財物如何處理,要視其具體情況及性質,由法院依法作出處理。

四、給付彩禮後辦理了結婚登記,但雙方並未真正在一起共同生活,對於要求返還彩禮的,應予以支援。

雙方登記結婚後,如果一直沒有共同生活,也就沒有夫妻之間相互扶助、共同生活的經歷,實質意義上真正的共同生活還沒有開始。

五、婚前給付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

這屬於彩禮返還的特殊情形。生活困難有絕對和相對之分,絕對困難是其生活靠自己的力量已無法維持當地最基本的生活水平;相對困難由於給付彩禮造成了生活前後相差較懸殊,相對於原來的生活條件來說,變得困難了。司法解釋的本意,是在前一種意義上,即絕對困難進行規定的。

六、結婚前給付彩禮的,必須以離婚為前提,才能考慮支援返還請求。

如果給付彩禮之後,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給付人要求返還給付的,不予支援。如果當事人在離婚訴訟的同時提出該項請求,法院准許離婚的,可根據情況作出是否支援返還彩禮請求;判決不準離婚的,則不能支援當事人返還彩禮的請求。給付彩禮後辦理了結婚登記,但雙方並未真正在一起共同生活,對於要求返還彩禮的,應予以支援。

雙方登記結婚後,如果一直沒有共同生活,也就沒有夫妻之間相互扶助、共同生活的經歷,實質意義上真正的共同生活還沒有開始。

七、彩禮返還適用的訴訟時效問題。

彩禮的返還適用普通的訴訟時效,即兩年。訴訟時效的起算,根據民法通則規定,權利受到侵害從當事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之日起開始。因此,此類糾紛的起算,有以下幾種情形:

如果雙方沒有締結婚姻關係的,給付人應當及時履行自己的權利,向對方主張自己的權利。對方拒不返還的,訴訟時效開始起算;如果雙方登記結婚的,自其解除婚姻關係之日起,給付人就應當知道自己的權利受到侵害,訴訟時效開始計算。

19樓:戴馨榮路煙

當然可以要回給彩禮是因為要結婚給的不結婚了當然應該退回

20樓:示安順速尋

既然都沒結婚就沒什麼好說的了。有結婚證才有法律效益,才受到保護,

不過至於彩禮錢跟有沒有結婚證件沒有關係,那屬於風俗的東西,估計夠嗆

21樓:苦驪穎革越

沒結婚也就沒有離婚之說,所以那個錢如果按當地風俗算是彩禮的話,那可以要回來,如果不算的,就算是贈與,不過按照你的描述,應該算作彩禮,能要回來,至於房子,因為沒有結婚證,就沒有法律效力,房產證上名字是誰就是誰的,沒有夫妻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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