隔壁鄰居男人打我媽,輕傷需要付什麼責任,派出所出面,對方給了500說處理好了,可以提出要陪什麼費

2021-06-12 11:18:54 字數 5664 閱讀 6998

1樓:

一、打人至輕傷,傷勢符合故意傷害罪中傷勢的要求,主觀上又有傷害的故意。所以可以以故意傷害為理由請求公安機關立案或者向法院起訴。

法律程式如下:

1、到公安機關報警,公安機關應當立案。公安機關立案偵查後,情況屬實,那就要進入起訴階段了,犯罪嫌疑人被法院判決有罪後要負刑事責任。

2、若公安機關拒絕受理,可以直接到法院起訴,就以故意傷害為理由起訴。由法院做出判決。(原告不能以罪名起訴,只有法院可以以判決書形式確定被告罪名是否成立)

3、法院判決故意傷害罪名成立,那就是要判刑的,對方承擔的是刑事責任。 不會是拘留這麼輕鬆的治安處罰了。

4、打成輕傷是要**的,造成了財產損失,所以還可以提起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請求賠償。

程式很簡單。不過對於是否是輕傷的認定,必須要去司法鑑定機關做鑑定。

故意傷害罪立案標準: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的解釋》第一條的規定,”人民法院直接受理的自訴案件包括(二)人民檢察院沒有提起公訴,被害人有證據證明的輕微刑事案件:1、故意傷害案(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條第一款規定的)“,故意傷害他人身體,應當予以立案,不需要達到輕傷以上標準。

二、處罰標準:

第二百三十四條 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第二百三十五條 過失傷害他人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三、致人輕傷的賠償: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的規定:

第一百一十九條 侵害公民身體造成傷害的,應當賠償醫療費、因誤工減少的收入、殘廢者生活補助費等費用;造成死亡的,並應當支付喪葬費、死者生前扶養的人必要的生活費等費用。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規定:

第十七條 受害人遭受人身損害,因就醫**支出的各項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包括醫療費、誤工費、護理費、交通費、住宿費、住院伙食補助費、必要的營養費,賠償義務人應當予以賠償。

受害人因傷致殘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費用以及因喪失勞動能力導致的收入損失,包括殘疾賠償金、殘疾輔助器具費、被扶養人生活費,以及因**護理、繼續**實際發生的必要的**費、護理費、後續**費,賠償義務人也應當予以賠償。

受害人死亡的,賠償義務人除應當根據搶救**情況賠償本條第一款規定的相關費用外,還應當賠償喪葬費、被扶養人生活費、死亡補償費以及受害人親屬辦理喪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費、住宿費和誤工損失等其他合理費用。

四、法律處理傷害還並不是光看誰先動手,誰對誰錯的來看。傷害案的量刑依據就是傷情報告,輕傷為3年以下有期徒刑。

2樓:誠心為您諮詢

1、輕傷分一級和二級,一般會判處1-3年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2、如果肇事者主動賠償受害人的損失,取得受害人的諒解,可以判處緩刑。

3、賠償損失包括醫療費、誤工費、護理費、住院伙食補助費、交通費等直接的物質損失。

4、《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條 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5、《刑法》第七十二條 【適用條件】對於被判處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時符合下列條件的,可以宣告緩刑,對其中不滿十八週歲的人、懷孕的婦女和已滿七十五週歲的人,應當宣告緩刑:

(一)犯罪情節較輕;

(二)有悔罪表現;

(三)沒有再犯罪的危險;

(四)宣告緩刑對所居住社群沒有重大不良影響。

6、《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的解釋》第一百五十五條 對附帶民事訴訟作出判決,應當根據犯罪行為造成的物質損失,結合案件具體情況,確定被告人應當賠償的數額。

犯罪行為造成被害人人身損害的,應當賠償醫療費、護理費、交通費等為**和**支付的合理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造成被害人殘疾的,還應當賠償殘疾生活輔助具費等費用;造成被害人死亡的,還應當賠償喪葬費等費用。

3樓:第三個考試大綱

一般的輕微傷,需要承擔民事賠償責任和治安責任,也就是賠償和行政拘留。賠償的話,要視對方的傷情和你們能接受的底線而定,醫療費、營養費、誤工費、住院伙食補助費等最基本的賠償費用是肯定需要計算的,至於精神損失費則看你們是否想賠償了。

4樓:無聊答答題

如果真的是法律認可的輕傷,應當負刑事責任。所謂法律認可,是要有法醫鑑定結論。派出所應該是看到事情並不大,才是這樣調解的。

5樓:戚廣利

隔壁鄰居男人打你媽造成輕傷,涉嫌故意傷害罪,應當按照規定判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與此同時,應當按照規定判處**費、誤工費、護理費、交通費。

如果積極賠償,取得你媽的諒解書可以判緩刑。

6樓:小內美保子

不同意調解 要求派出所依法處理 但是根據《治安管理處罰法》的規定 輕微傷不一定必須拘留 也可以處500元以下罰款的

7樓:

如果是輕傷已經達到立案標準,如果派出所不立案,你可以拿鑑定報告,也故意傷害罪起訴他,讓既要付刑事責任還民事賠償(醫療費,誤工費,營養費等)

8樓:匿名使用者

這個事可以分為兩方面說,第一,輕傷的認定要有鑑定部門出具證明,需要派出所先出具相應委託,你拿著委託和病例去做鑑定,鑑定結論為輕傷後,你可以要求派出所處理,派出所對於輕傷案件應當立案偵查,如果不立案,你可以向同級檢察院舉報。立案後走刑事訴訟程式即可。第二,對於民事賠償,你可以選擇調解,但派出所一經刑事立案即便調解刑事訴訟程式也將繼續,只是在法院判決時會從輕處罰。

如果你在派出所刑事立案前調解,擇可以充分主張自己的權利,怎麼做你懂得。

9樓:大愛亞文

1、被人打傷,造成輕微傷的,可以在報警後,由派出所對民事賠償進行調解。調解不成的,受害人可以到法院起訴要求賠償。

2、打傷他人的,應當賠償受害人的醫療費、誤工費精神損失費等損失,按實際發生數額計算。打人者拒不賠償的,由法院判決強制賠償。

10樓:哈哈哈

打人致人輕傷的,一般構成故意傷害罪,會受到刑法的處罰以及承擔相應的民事賠償。一般如果輕傷一級或者輕傷二級未構成重傷的情形下構成故意傷害罪,《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條規定: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是管制。

打成輕傷是要**的,造成了財產損失,所以還可以提起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請求賠償。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條規定 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程式很簡單。

不過對於是否是輕傷的認定,必須要去司法鑑定機關做鑑定。

11樓:2008的春夏

可要求賠償醫療費、誤工費,但要到醫院檢查。

12樓:2007米克

如果構成輕傷的話,需要坐牢的。你說的輕傷是你自己定義的輕傷,還是鑑定機構出具的輕傷結論。如果是鑑定機構出具的輕傷鑑定意見,那麼賠償500元就太少了。

如果是你自己認為輕傷,那就不好說了。還有就是你們是否達成了調解協議,如果達成調解協議,認可給500元就可以了,這事就比較難弄。如果是口頭的,你可以爭取多要一些。

可以給對方一個教訓,多要點錢,不過畢竟是鄰居,這個事情自己掂量掂量。

13樓:21世紀第一聖人

《民法總則》第一百七十九條規定,承擔民事責任的方式主要有:

(一)停止侵害;

(二)排除妨礙;

(三)消除危險;

(四)返還財產;

(五)恢復原狀;

(六)修理、重作、更換;

(七)繼續履行;

(八)賠償損失;

(九)支付違約金;

(十)消除影響、恢復名譽;

(十一)賠禮道歉。

第三款規定,本條規定的承擔民事責任的方式,可以單獨適用,也可以合併適用。

因此,除了要求對方賠償損失外,還可以要求對方賠禮道歉等。

14樓:匿名使用者

這費用算起來就多了。

誤工費,小孩扶養費,老人贍養費。

15樓:象棋愛好者

強烈建議不要和解,直接去法院提起刑事自訴,這種人不要放縱他,要不然說不定還會有下一次的侵害。刑法規定,被害人有證據證明的輕微傷的刑事案件,當事人可以直接向人民院提起刑事訴訟,在提起刑事訴訟的同時你們還可以提起附帶民事訴訟。但是要注意保留證據,比如說驗傷報告,醫院出具的**病歷,公安機關的責任認定書,證人證言,錄音錄影等都可以作為證據。

當然你們要是不想起訴,考慮到鄰里關係也可以和解,賠償費用一般包括誤工費、交通費、護理費、診療費、**營養費等。(輕微傷一般沒有精神損失賠償)

16樓:渠迎彤

如果您能提供給**對方的傷是自己造成的這樣的證據,如果派出所也認定您的證據,那麼您可以不必承擔刑事責任,但是如果沒有這方面的證據,證據顯示對方的傷是您造成的,您有可能會涉及到故意傷害對方的刑事責任

鄰居動手打人把我媽打成輕傷,證據都有他不認,派出所調解不下來,上報檢察院

17樓:匿名使用者

有其他證據和證人同樣可以證明的,

18樓:匿名使用者

這是刑事附帶民事自訴案件,如果調節不了,可以自己直接到法院起訴,派出所會把調查案卷移送法院,由法院進行判決。不需要經過檢察院。但此類案件,各地辦理方式都不一樣。

建議找內部人,問問派出所到底調查的怎麼樣?證據是否充分?如果充分的話,根本不用對方承認。

19樓:匿名使用者

如構成輕傷,可以追究他的刑事責任

三個月前,同鄰居糾紛打架,現在對方告我輕傷他,請問派出所是否應在調查後掌握相關證據才可以立案?

20樓:匿名使用者

1、派出所沒有取bai得你的供詞可以立du案,因為你zhi的陳述只是七種證據

dao中的一種;

2、公內安管轄的案容件立案不需要經過檢察院批准;

3、若是未立案,公安局沒有權力對你採取強制措施;

4、公安機關沒用義務告知嫌疑人是否立案。

另:懸賞分確實少了點!呵呵

21樓:匿名使用者

我在派出所幹抄了兩年了。你的情況我遇到bai很多。首先,派出所對du你採取什

zhi麼措施是要根據對dao方傷者的傷情為依據的。至於傷情如何,是要在縣公安局刑事技術科做鑑定。派出所依據公安局的鑑定證書才做出裁決。

如果是輕微傷,最多就是行政拘留十五天。但是如果是輕傷,那麼性質就變了。這個案子就變成刑事案件。

刑法裡是可以以故意傷害他人罪,判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至於立案,和你的供詞取沒有取是沒有關係的,你的供詞只和結案有關係。呵呵。

刑事案件可以先把嫌疑人拘留三到30天,在此期間可以慢慢調查你的違法事實。

個人建議你最好主動和派出所取得聯絡,然後以派出所為中介和你鄰居走調解路線。派出所遇到這樣的案子一般也就是調解了。你多出一點錢給受害者。

畢竟因為打架把你判刑了,也太不人性化了。現在是和諧社會嘛。我們有個案子,一個人把對方打的骨折了,鑑定證書上鑑定成輕傷了,最後給傷者賠了兩萬元調解了。

但如果受傷者堅決拒絕調解,派出所也沒有辦法,只能公事公辦,把你刑事拘留,最後過渡到檢察院公訴,法院判決了。所以,你現在是有把柄在你鄰居手裡,最好也過去和人家套套近乎,至少要人家願意和你調解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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