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據與收據的區別,借條 欠條和收條的區別?

2021-06-14 09:54:09 字數 5007 閱讀 4238

1樓:愛

借據,指借用別人的錢或器物時所立的字據,由出借的人儲存,是一種債權債務的證據。借是暫時使用別人的物品或金錢,把物品或金錢暫時供別人使用。借條”不僅表明在出借人與借款人或借用人之間存在債權債務關係,同時還能表明債發生的原因,出借人只需出具“借條”便能證明其對借款人或借用人享有債權,且無須對債發生的原因進行舉證。

“收”是指“取自己有權取的東西或原來屬於自己的東西”;“收據”是指“收到錢或東西后寫給對方的字據”。“收條”則有可能是“取原來屬於自己的東西”所形成,也有可能是依約定或法律規定“取自己有權取的東西”所形成,本身並不表明對雙方當事人之間債權債務關係的確認,只是表明了一種“收到款或物”的事實狀態,要確認雙方當事人之間是否具有債權債務關係,有待於對“收條”產生的原因進行分析,以確定當事人之間是否具有權利義務關係。總之,“收條”產生的原因很多,不能把“收條”當然作為當事人之間具有債權債務關係的憑證

2樓:消煩員

借據,指借用別人的錢或器物時所立的字據,收”是指“取自己有權取的東西或原來屬於自己的東西”.

借條、欠條和收條的區別?

3樓:

借條和欠條都屬於債權憑證,他們的法律效力沒有高低之分,但是事實不能混淆,是借款關係就必須打借條,是欠款就必須打欠條。

4樓:妙招姐

教你借條和欠條的區別

5樓:初夏的塵埃

1、產生的原因不同。借條主要是因借款而產生的;而欠條產生的原因是多種多樣的,任何能以金錢為給付內容的債都能產生欠條,同時任何能以金錢為給付內容收到的債都能產生收條。

2、性質不同。借條反映的是當事人之間借款合同關係,借條本身是借款合同的憑證,每一個借條背後都是一個借款合同;而欠條和收條則是當事人之間的一個結算結果,反映的是當事人之間單純的債權債務關係。

3、訴訟時效不同。對於註明了還款期限的借條和欠條, 訴訟時效均從其註明的還款期限之日起兩年。沒有註明還款期限時,兩者的訴訟時效是有區別的:

對於沒有註明還款期限的借條,出借人可以隨時向借款人要求還款,訴訟時效從權利人主張權利之時開始計算,時間為兩年。

4、證明力不同。舉證時,借條持有人一般只需向法官簡單的陳述借款的事實經過即可;欠條持有人必須向法官陳述欠條形成的事實。如果對方否認,欠條持有人必須進一步舉證證明欠條形成的事實,否則法院很可能不予支援其訴求。

6樓:匿名使用者

借條是債權憑證,欠條是債務憑證,均有法律效用;收條僅僅是債務證明,無法律效用。

1、借條,是指出借人向借款人交付借款時,借款人向出借人出具的一種借貸事實的債權憑證,交由出借人收執,以證實借款的事實。這在法律上是一份表明因借貸而形成的簡化了的借款合同,具有證明借款合同存在和借款已經交付的作用。

2、欠條,通常是由於債務人應當向債權人履行債務,因自身原因不能按時償還而向債權人出具的債權憑證。是當事人之間的一個結算結果,反映的是一種狀態,打欠條的目的只是確認這種狀態的存在,對欠條產生的原因則無法表明。

3、收條,是接收人向送收人出具的表示收到某款物的憑證,用來證明“收到”的事實。單獨的“收條”不能證明當事人之間存在債權債務關係,不是債的必然憑證。如果“收條”附有基礎合同,可以表明義務人履行了送達義務,但不能表明合同雙方是否進行了結算。

擴充套件資料

(1)合同。合同是債權產生最主要的原因。基於合同產生的債即為合同之債。

合同之債是當事人在平等基礎上自願設定的,是民事主體主動參與民事活動,積極開展各種經濟交往的法律表現。同時,只有依法成立的合同才能產生合同之債。

(2)侵權行為。侵權行為可分為一般侵權行為和特殊侵權行為。在一般侵權行為中,當事人一方只有因自己的過錯而給他人造**身和財產損失時,才負賠償的責任,如果沒有過錯,就不需負賠償責任。

而在特殊侵權行為中,只要造成了他人的損失,就算你自己不存在過錯,你仍要負賠償責任。

(3)不當得利。不當得利是指既沒有法律上的原因,也沒有合同上的原因,取得了不當利益,而使他人受到損失的行為。在不當得利的情況下,受到損失的一方當事人有權要求取得利益的一方返還不當利益。

(4)無因管理。無因管理的含義是指,沒有法定或者約定的義務,為避免他人的利益受損失而進行管理和服務的,提供管理和服務的一方有權要求他方支付必要的費用。

參考資料

7樓:妖精王的祝福

三者區別:

1、含義不同

借條是借款的憑證,借款人出具給出借人的用來證明借款行為的憑證;欠條是個人或單位在欠款、欠物時寫給有關單位或個人的憑證;收條是收到別人或單位送到的錢物時寫給對方的一種憑據。

2、證明的關係不同

債權債務關係、借款合同關係。依據欠條只能證明雙方存在欠款關係,究竟是依據什麼產生的欠款關係,需要欠條持有人或出具人對基礎合同關係作進一步證明;收條只能證明雙方存在給付金錢和收到金錢的關係,究竟是依據什麼給付金錢,需要收條持有人或出具人對基礎合同關係作進一步證明。

3、形成原因不同

借款人向出借人借款、借用物品等,出借人給付借款、給付物品等;因買賣產生的欠款等;“收條”可能是收到自己有權收取的東西,也可能是原本屬於自己的東西。

4、用途不同

借條用以確認借款的法律事實,證明雙方存在借貸關係,證明借款人有還款義務;欠條用以證明欠條出具人對欠條持有人有未支付的欠款(貨款、勞務費、承包款等)具有催款的性質;收條證明收到債務人的還款、貨款、賠償金、承包款等,來證明證明雙方之間的債權債務關係終結。

拓展資料

注意事項

1、最好附帶在借條中體現出借人和借款人的身份證號碼,這樣可以避免不必要的糾紛。

2、借款人簽名的時候,出借人必須親眼看其簽名,防止借款人用其他人來簽名,最後拒絕承認借條。

3、借條的書寫人必須是借款人,而不是出借人,否則借款人會以內容非其原文抗辯。

4、名稱要寫為借條,而不是欠條,一字之差,它們的法律含義則存在著較大的差異,借條有效期為20年,欠條為2年。

5、儘量避免使用容易產生分歧的語言,簡潔和語義單一的借條才是最標準的借條。避免出現“甲向乙借錢”這樣模糊不清的語言,因為,很容易分不清誰是出借人,誰的借款人。

8樓:任陽律師

案例:借條和收條是“死對頭”

張富因家庭經濟困難,於2023年2月25日向崔燕借款3萬元並寫借條1張,約定於2023年12月31日前還清,如還不清再續1年。後張富拒不償還。崔燕起訴到法院,張富稱已經還清,並拿出了有崔燕名字的收條,該收條寫明崔燕於2023年4月11日收到張富3萬元本金及10%利息,共計3.

3萬元,但經鑑定該收條上的簽名並非崔燕所寫。法院判決張富償還崔燕借款3萬元

收條是指接收人在收到財物時開具的證明收到財務這一事實的憑證,一般在債務人清償欠條或者借條後,由債權人書寫,證明雙方的債權債務關係終結。收條沒有到期通過給付來贖回的意思表示,一般不會產生債權債務關係,單憑收條向法院起訴,一般不會得到法院的支援。本案中如果崔燕在收條上的簽名屬實,則可以免除張富的還款義務。

案例:欠條遠比借條複雜

劉君持欠條一張要求李濤償還800萬元及利息。該欠條寫明,今欠劉君和田玉、壽山雕件、凍石、劉海戲蟾、觀音佛像等物品,共計價款800萬元。對此,李濤說是幫劉君暫存一些物品,待銷售後,作為雙方合作的資金,在專案停止後,劉君寫了欠條,李濤簽了字,因此雙方屬於保管關係。

且這些物品僅值40多萬元,劉君利行為涉嫌詐騙,公安機關已受理。經法院審理,劉君雖持有李濤簽名的欠條,但其不能陳述雙方買賣物品的名稱和數量,相反,李濤能提供欠條中主要物品的數量、位置和鑑定**。鑑於劉君不能證明欠條背後的法律事實,法院駁回了劉君的訴訟請求。

法官釋法:欠條證明的是欠款關係,借條證明的是借款關係,借款肯定是欠款,但欠款則不一定是借款。欠條是交易過後產生應付賬款的一方(債務人)向債權人開具的證明其欠款事實和到期還款義務的憑證,是對以往雙方經濟往來的一種結算,買賣關係、勞務關係、企業承包關係、損害賠償關係等都可能產生欠條,而借條只有借款時使用。

劉君持有的欠條僅證明雙方有過財產的交接,不能證明雙方的前款事實。

此外借條和欠條在訴訟時效計算上也有差別。

總之,欠條是證明因為一切經濟關係而產生欠款這一事實的法律憑證,範圍遠遠大於借條,借條僅是證明借款關係的憑證。收條是收到對方財物的憑證,不能證明債權債務關係,但可以證明債務的清償,可以對抗欠條和借條。

9樓:匿名使用者

借條:借條是證明借貸合同關係,是出借人向借款人交付借款時,借款人向出借人出具的一種借貸事實的依據。借條要寫明出借人姓名,借款金額(要有大小寫),借款人簽名或蓋章,出具借條的日期。

如果有利息的借貸還要註明還款方式,利息的計算方法,違約責任等。

法律規定,借條的訴訟時效期限是2年,從借條上註明的還款日期的當日起算。超過2年出借人未向人民法院主張權利的,人民法院將不再保護。對沒有註明還款日期的借條,出借人可以隨時向借款人要求還款,但是如果出借人在借款人出具借條後的20年內沒有主張權利的,訴訟時效不在起算。

另外,雖然已超過了法定的訴訟時效期限,但是借款人自願履行償還債務的不受訴訟時效的限制。

欠條:欠條是當事人雙方在經濟往來中,以某種經濟結算的方式產生的一種債權務關係,比如買賣、損害賠償、勞務等形成的欠款,欠款人向債權人出具的一種結算事實依據。欠條一定要寫明債權人姓名,欠款金額(要有大小寫),欠款時間,最後是欠款人簽名或蓋章,出具欠條的日期。

法律規定,欠條的法定訴訟時效期限是2年,已註明履行清償欠款日期的欠條,訴訟時效期限從註明清償欠款日期的當日起算,對沒有註明履行清償欠款日期的欠條,訴訟時效期限從欠款人出具欠條之日起算。

另外,對已經超過法定訴訟時效期限的欠條,但是欠款人自願履行償還債務的不受訴訟時效的限制。還有一種情況是,雖然欠條已經超過法定訴訟時效期限,但債權人仍然向法院提起了訴訟,欠款人又沒有向法院主張欠條的訴訟時效期限已過,法院應當不予支援的請求,債權人仍然還有勝訴的機會。

從以上可以看出,欠條與借條的最大區別在:法律規定沒有註明清償欠款日期的欠條訴訟時效期限是2年。但是,法律又規定對沒有註明還款日期的借條訴訟時效期限卻是20年。

所以,借條跟欠條在法律意義上是有所不同的。

收條:收條是收到財物的人向交付財物的人出具的收到憑據,表示某人向你交付的財物你已經收到。按照法律規定,交付財物的人應當將收到財物人出具的收條儲存20年。

借條 欠條 收條三者有什麼作用和區別

借條,是表明債權債務關係的書面憑證,一般由債務人書寫並簽章,表明債務人已經欠下債權人借條註明金額的債務。欠條,是個人或單位在欠款 欠物時寫給有關單位或個人的憑證性應用文。收條是收到別人或單位送到的錢物時寫給對方的一種憑據性的應用文。收條也稱作收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 第一百九十六條規定,借款合同是...

欠條和借條有區別麼,欠條與借條有哪些區別,怎麼區分欠條和借條

教你借條和欠條的區別 借條和欠條都屬於債權憑證,他們的法律效力沒有高低之分,但是事實不能混淆,是借款關係就必須打借條,是欠款就必須打欠條。借條和欠條的區別 1.產生的原因不同。借條一般因為民間借貸產生,欠條產生的原因更廣。2.如果產生糾紛,法院審理的內容不同。借條,法院只審查債權債務關係是否違反高利...

欠條與借條的區別的區別

根據我國法律規定,欠條沒有寫還款期限的,訴訟時效是三年。在相同條件下,借條最高時限是20年。同時訴訟時效也是可以中斷和延長的。教你借條和欠條的區別 一 借條與借款合同成立的方式不同借款合同 書面 的成立,一般由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後,雙方在合同上簽字 蓋章 合同成立。借條多用於民間借貸,根據民間借貸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