派出所錄口供證人根嫌疑人的區別,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口供與證人證言的根本區別

2021-06-17 06:02:14 字數 567 閱讀 9797

1樓:戚廣利

派出所錄口供證人是一般證人,嫌疑人就是犯罪嫌疑人,涉嫌犯罪被司法機關立案偵查,一般追究刑事責任。

證人證言是證人就其所感知的案件情況向法院所作的陳述。因為各種訴訟案件都是社會上發生的,案件一經發生,往往就會被人所感知,因此借據證人的證言來查清案件事實為古今中外的法律所重視,也是各國民事訴訟中運用最廣泛的一種證據形式。

犯罪嫌疑人,又稱嫌疑犯、嫌犯、疑犯,是指對因涉嫌犯罪而受到刑事追訴的人,在檢察機關正式向法院對其提起公訴以前的稱謂。犯罪嫌疑人和罪犯不同,依無罪推定的原則,除非經審判證明有罪確定,不然犯罪嫌疑人是無罪的。

《刑事訴訟法》第六十條 凡是知道案件情況的人,都有作證的義務。

《刑事訴訟法》第一百一十三條 公安機關對已經立案的刑事案件,應當進行偵查,收集、調取犯罪嫌疑人有罪或者無罪、罪輕或者罪重的證據材料。對現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可以依法先行拘留,對符合逮捕條件的犯罪嫌疑人,應當依法逮捕。

2樓:傻缺傻缺地

證人用詢問筆錄,嫌疑人用訊問筆錄。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口供與證人證言的根本區別

簡述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口供在刑事訴訟中的作用

口供作為一種傳統的證據形式在我國刑事訴訟中歷來佔有重要地位。圍繞著口供的獲取進行刑事訴訟活動成為刑事訴訟,尤其是刑事訴訟中偵查活動的傳統方式。與其他證據形式相比,口供證據對案件事實的證明往往更為全面 真實。口供是由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提供的,而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被認為是正在被查證的犯罪事實的可能實施人...

對收集和審查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供述和辯解,現行法律是怎樣規定的?應注意審查哪些內容

參見刑事訴訟法對於證據的規定。如果是檢察人員,注意收集嫌疑人的罪重和罪輕的相關證據,在審查起訴階段,你和偵查人員多交流,會對你有很大的幫助。按實際情況,對於犯罪嫌疑人 被告的供述和辯解,都要重證據,重調查研究,不輕信口供。只有被告人供述,沒有其他證據的,不能認定被告人有罪和處以刑罰 沒有被告人供述,...

嚴打期間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擁有辯護權嗎

我國是法制國家,擁有辯護權是每一個公民享有的權利,不會因為出於什麼政策或者其他規定而剝奪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的辯護權。在刑事訴訟中,辯護是犯罪嫌疑人 被告人最基本的一項訴權,訴訟中的其他權利皆由辯護權而產生,或者密切相關,如申請回避權 使用本民族語言 文字權利等。辯護貫穿於訴訟整個過程,自刑事訴訟啟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