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一老夫
這位知友,你和你姑姥姥的女兒(你表姨)的兒子是姨兄妹關係。屬於***旁系血親。《婚姻法》規定,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的旁系血親禁止結婚。
你和姨哥不在這個範圍,顯然是可以婚配的。也就是說,從法律角度講,你們完全可以結婚。如果你們相親相愛,雙方家長支援,走在一起親上加親,生活會美滿、幸福。
對生育不會產生任何影響,請放心!
祝你們有情人終成眷屬!祝福你們!
2樓:戚廣利
你媽的親二姑的親女兒的親兒子屬於四代血親,婚姻法規定三代以內血親不能結婚,所以從法律上是可以的。能夠取得結婚證。
從遺傳學角度講,你們是近親,血緣關係比較近,對下一代的不好,容易得遺傳方面的病,還是慎重為好。
3樓:匿名使用者
你們當然有血緣關係:
第一代:你媽媽的爺爺奶奶
第二代:你媽媽的父親 你媽媽的二姑第三代:你媽媽 你媽媽的二姑的女兒***:你 你媽媽的二姑的女兒的兒子。
你們之間是表兄妹關係,法律是允許結婚的,至於孩子是否有遺傳病,這個主要還是看你們家族有沒有遺傳病史,總體來看,患病概率不大。
4樓:藍海
四代旁系血親!!法律允許!可以的!
但是對下一代孩子有些風險,在你們二者身上的**遺傳病可能會在孩子身上以顯性遺傳病體現出來,有可能導致先天性不足,還是慎重,不過幾率較小。你和你媽的親二姑的親女兒的親兒子年齡差應該會很大吧??略奇怪。
祝幸福。
5樓:水晶牙杯
隔了三代 應該可以 就是親戚關係之間不好解決,儘量跟自己父母講清楚,強調你們兩個人之間感情,無論如何不要發生爭吵,因為那樣可能更糟糕,最重要的是會讓你和家人之間的關係一塌糊塗
6樓:無刺仙人掌
能,你和你媽的親二姑的親女兒的親兒子屬於四代旁系血親,怎麼能沒有關係?但在法律上是允許結婚,對孩子應該沒有什麼影響。
7樓:一土十寸甫
能是能,不會違法。但可能會遇到家庭裡的阻力。而且近親結婚會增加潛在遺傳病基因顯現症狀。但我還是想祝你們幸福
8樓:考戲劇學院努力
當然不可以,近親結婚深下來的孩子有危險。
9樓:多拉多拉熊
最好別,為了後代想想
10樓:匿名使用者
不能 為後代負責 對吧
家庭成員關係寫法
11樓:速影流光
寫父女母女或者是兄妹姐妹....是你與家庭成員之間的關係,不是家人與你的關係.
這我在高中填高考資料的時候老師說的.
12樓:大風大浪
家庭成員關係當然是寫父親、母親,再分別寫名字;
關係一寫哥或姐,再寫名字。
13樓:匿名使用者
日常**填寫時,其中“家庭成員關係”欄後面都是先填“稱謂”(如:父親、母親、哥哥、姐姐等),然後填寫其對應“姓名”。
14樓:要個孩子
有父親,母親,我去年因沒法生養而離婚,父母年輕
15樓:段新場
我以前做的不對,想看看女兒,
16樓:宋軍濤先生
寫父親、母親、哥哥、姐姐
家庭主要成員及社會關係稱謂如何填寫
17樓:匿名使用者
家庭成員是指同一個戶口本里的人,相互負有扶養義務的一定範圍內的直系親屬。主要指夫妻、父母、子女,有時也包括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弟姊妹等。
”主要社會關係“一欄,主要填寫與本人關係密切或本人受其影響較大的親戚、朋友。
18樓:天使じ☆羽翼
家庭主要成員:
未婚的:父親、母親、哥哥、姐姐、妹妹、弟弟 已婚的:配偶社會關係:
普通人什麼也沒有:群眾
28歲以下在學校加入中國共青團:團員
加入中國共產黨:黨員
19樓:愛上千色
家庭主要成員 年齡 職務 家庭住址 社會關係父親、
母親、哥哥、
姐姐、妹妹、
弟弟已婚的:配偶
20樓:匿名使用者
“家庭主要成員”,應填寫父母(或撫養者)、配偶和子女(含養子女),以及同本人長期生活在一起的人。“主要社會關係”,應填寫同本人聯絡密切或對本人影響較深的親戚、朋友等。不能把“家庭成員”理解為戶口簿內的人,即:
不能把分居立戶的父母等直系親屬填在“主要社會關係”欄內,也不能把戶口簿內的公、婆等非直系親屬填在“家庭主要成員”欄內。
21樓:匿名使用者
就是跟你住一起的人!社會關係就是。少先隊員。團員,黨員。平民。等等。。
22樓:匿名使用者
父親,母親,群眾,黨員,團員什麼的,不知道是不是你要這個答案
家庭成員關係怎麼填
23樓:匿名使用者
一般都是你的直系親屬 父母
或者監護人
24樓:哈哥
家庭關係填直系親屬即可
一般包括父親、母親、配偶、兒子、女兒
25樓:木瓜劉
填直系親屬,父母或兄弟姐妹,直接監護人
26樓:匿名使用者
首先是父子(女):某某某(你爸爸的姓名)
母子(女):某某某(你媽媽的姓名)
然後寫你親的兄弟姐妹,如:兄弟或(兄妹):某某某(寫你兄或弟的姓名)如此類推···
27樓:耕耘之人
要填寫現在跟你一起生活的人,共四個欄目:
稱呼 姓名 年齡 職業
家庭 關係 5
28樓:吳小娥
家庭關係是指家庭成員之間的人際關係,包括姻親、血親與收養關係。其多樣性與家庭規模有關。核心家庭只有夫妻關係、父母子女關係和兄弟姐妹關係;直系家庭要加上婆媳(翁婿)關係、祖孫關係;聯合家庭還要加上妯娌、姑(叔)嫂關係等。
家庭成員關係填夫妻還是配偶
29樓:月光一族於
夫妻和配偶都是履歷上常見的稱謂,都允許,在檔案裡最好稱謂是妻子或者老婆,這樣最直觀,當然較其他稱謂沒有本質差別。
30樓:匿名使用者
家庭成員關係應該嚴格按照書面語填寫即配偶
31樓:小度知道行家
最佳答案家庭成員指你家裡的直系親屬,包括父母兄弟姐妹子女。
社會關係指你的直系血親,包括叔伯舅舅姑父。
填寫格式為:
稱呼——名字——政治面貌——工作
例如:家庭成員:
父親 某某某 群眾 在家務農
母親 某某某 群眾 在家務農
哥哥 某某某 黨員 工商局幹部
姐姐 某某某 團員 鎮一中教師
妹妹 某某某 團員 鎮一中學習
兒子 某某某 群眾 一小學習
女兒 某某某 群眾 幼兒園學習
主要社會關係:
伯伯 某某某 黨員 鎮府辦主任
姑父 某某某 黨員 鎮一中教導主任
舅舅 某某某 團員 鎮一中教師
配偶關係填 妻子
兒子填 兒子
家庭成員之間的關係稱謂
32樓:老巫婆你送後
1、子女稱父母雙親,口語稱爸媽、爹孃等。書面語或對外人稱之為雙親、二老、父母、娘爹等。
2、子女稱母親,口語稱媽媽、娘、嬤嬤。書面語或對外人稱之為母親、家母、老姥、老孃、老太太、老姥子等等。
3、子女稱父親,口語稱爸爸、爹、大大。書面語或對外人稱之為父親、家父、老爺、老爹、老太爺、老爺子等等。
4、子女稱母親的母親,口語稱姥姥、姥娘、毑婆、姥婆。書面語或對外人稱之為外婆、毑母、姥姥、大母、王母。
5、侄子稱姑母,口稱姑媽、姑娘、姑爸等。書面語或對外人稱之為姑母。
我外婆的妹妹的女兒的女兒和我外婆的親女兒的兒子結婚,算是近親嗎
不算是因為近親是在三代之內算是近親這麼看已經超出了三代了而且現在結婚前還要婚檢應該沒問題的 是近親結婚,望採納答案 我能和我外婆的親妹妹的女兒的兒子結婚嗎 可以,法定直系親屬以及三代以內的旁系親屬不能結婚,屬於近親結婚。但是,你和他屬於4代旁系親屬,是可以結婚的!判斷是否屬於三代以內旁系親屬就看你們...
夢見狗親我女兒的嘴,夢見狗親小孩 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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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友每次和我見面,就不停的親我嘴,不停的親,抱著我親,說喜歡我,想我
根據我的判斷,你的男朋友是那種容易衝動,年輕,執著的小夥,其實事情的關鍵不是他怎樣表現,而是你怎麼處理這些事情,如果你也喜歡他,冷靜,成熟處理你們的關係,慢慢走下去,如果你對他有懷疑,不確定,也要冷靜處理你們的關係,時間是檢驗真相與謊言的唯一辦法。還有就是,多瞭解別人怎麼戀愛的,避免自己受傷。go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