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匿名使用者
跟他說一下,自己收拾自己的東西走人,就可以了。
2樓:俟依絲
1, 你們所說的結婚,可能就是按習俗辦理了酒席。2023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記管理條例》公佈實施以後,沒有辦理結婚登記手續的,一律視為非法同居。如果你們沒有小孩,也沒有財產糾紛,那麼你們自行分開就是,不存在「離婚」。
2,如果你們有財產糾紛,按共同共有處理。
3樓:匿名使用者
沒有領結婚證就沒有結婚,沒有結婚,就談不上離婚。
既然沒有孩子,你自己回孃家就行了。如果有嫁妝,就自己帶走。
4樓:
1、涉及財產的話,要找參加過你倆結婚儀式的人能證明你們是事實婚姻,分清個人財產和共同財產。
2、不涉及財產就沒什麼手續,說白了這叫同居。
3、要想繼續生活下去,就去辦個結婚證,不能這麼糊塗著過弊病很多。
5樓:
你們各自撿起自己的東西離開就行了,但是最好還是把感情問題處理好,說清楚!現在沒有領證,就算沒有結婚,即使你們舉行了婚禮,婚姻也可以說是無效的。看看你們怎麼處理共同財產的問題吧,結婚後的財產屬夫妻共同財產,這要看你們是按照已婚夫妻以離婚方式處理還是以未婚男女以分手的方式來處理了!
6樓:傳說中的壞人
結婚證沒有你也就不必要有離婚證了。
我現在結婚一年多了,但兩人沒有感情,我想離婚,但他不同意我該
你在開玩笑嗎?不管辦不辦婚禮你都已經結婚了,還有什麼好在乎的嗎?不內喜歡她,那為什容麼還會讓她有你的孩子?你太矛盾了吧。如果你現在已經有了喜歡的人,那請你堅決的和她離婚吧。如果什麼都沒有,那就繼續到她放棄你吧。不是已經結婚了嗎?既然她不想離婚,那就只能等她的感情平復下來在說,好好和她溝通溝通,你又不...
結婚一年多,沒領結婚證,但是辦了酒席,沒有小孩,男方家庭困難
沒有領取結婚證,你們之間只是同居關係,你可以直接分手 另外,嫁妝屬於女方個人財產 我們結婚一年了,沒領結婚證,現在想離婚,但是男方不同意,怎麼辦?沒領結婚證在法律上就算是非法同居,你們之間就沒有法定的婚姻關係,直接分開就是了 連結婚證都沒領,何談離婚,你走了,也沒關係 沒領證就不是法定的夫妻,離開他...
結婚才一年多,老公說我們之間的感情是親情,沒有有愛情了,好傷心 是不是說我們他不愛我了
很多人都說來愛情的保自鮮期只有二至三年的時間,而結婚久了夫妻之間的感情就像左手和右手,感覺沒什麼特別,但誰也離不開誰,也許這就是所謂的習慣。親情不就是建立在感情的基礎上嗎,沒有感情哪來的親情,想想我自己也結婚八年了,有時分開一段時間就更會想起呆在老公身邊的感覺和好處,牽掛。所以他離不開你不就是證明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