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在妻子不知情借的外債離婚時女方如何保護自身權益

2021-07-26 06:25:20 字數 3869 閱讀 7258

1樓:上海笙銘律師

1、債權人就婚姻關係存續期間夫妻一方以個人名義所負債務主張權利的,應當按夫妻共同債務處,,配偶是否知情不是免除債務的理由

2、但夫妻一方能夠證明債權人與債務人明確約定為個人債務,或者能夠證明屬於婚姻法第十九條第三款規定情形的除外,

3、法律依據:

1)《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   第二十四條 債權人就婚姻關係存續期間夫妻一方以個人名義所負債務主張權利的,應當按夫妻共同債務處理。但夫妻一方能夠證明債權人與債務人明確約定為個人債務,或者能夠證明屬於婚姻法第十九條第三款規定情形的除外。

2)《婚姻法》(2001修正) 第十九條第三款 【夫妻財產約定】 夫妻對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約定歸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對外所負的債務,第三人知道該約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財產清償。

2樓:藿香正氣

分不同情況:1、如果此外債不受法律保護(比如賭債),那妻子不用還!2、如果是普通債務的話,通常妻子都要承擔償還義務的,不管你知不知情。

除非你能有特別充足的證據證明此筆債務沒有用於夫妻共同生活,否則擺脫很難還款責任的!但前提是,你的丈夫要有充分的證據證明此筆債務是真實存在的,否則你有權利不承認此筆債務!建議就相關案情諮詢當地律師,祝好運!

丈夫在妻子不知情的情況下私自借外債,且未用於夫妻共同生活,而是用於投資,但每月未給家裡任何生活費。

3樓:me一枝紅杏

一般來說,賭債可以不用夫妻共擔,但是其他債務你需要有充足的證明

專,證明他完屬全沒有用在家庭生活中,你是完全不知情的。這個證明很難,你如何證明他全部用於投資,又如何證明他沒有其他收入,更不好證明沒有給家裡花銷。大家都知道證明一件事情存在容易,但是證明一件事情沒發生就很難。

所以無法形成證據鏈讓法院採信。何況為了保護合法債權人的利益,法院一般不會只讓丈夫個人承擔債務而不用夫妻共同財產承擔。

4樓:匿名使用者

鑑於婚後投資一般都是為了夫妻共同利益,所以這種借款一般也被認為是夫妻共同債務。

所以丈夫的證明,不能用來對抗外債

5樓:

應該不可以,應該是夫妻共同債務!第一你無法證明為用於家庭,當事人寫的證明是無效的!但是丈夫主動承擔所有債務是可以的!離婚的前提下!

夫妻婚內,丈夫在妻子不知情的情況下欠外債50萬,妻子想離婚,離婚後

6樓:奇農嘉嘉普

規定是夫妻婚姻存續期間的債務,屬於夫妻共有債務,需要夫妻倆一起償還。

除非夫妻倆有事先特殊書面協議,已經約定了婚後債務和取得財產歸個人所有,債權人也事先知道有這份協議,那麼女方當事人是不需要承擔這筆債務的。

《婚姻法》:

第十九條 夫妻可以約定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約定應當採用書面形式。沒有約定或約定不明確的,適用本法第十七條、第十八條的規定。

夫妻對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的約定,對雙方具有約束力。

夫妻對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約定歸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對外所負的債務,第三人知道該約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財產清償。

《婚姻法》司法解釋二:

第二十四條 債權人就婚姻關係存續期間夫妻一方以個人名義所負債務主張權利的,應當按夫妻共同債務處理。但夫妻一方能夠證明債權人與債務人明確約定為個人債務,或者能夠證明屬於婚姻法第十九條第三款規定情形的除外。

第二十五條 當事人的離婚協議或者人民法院的判決書、裁定書、調解書已經對夫妻財產分割問題作出處理的,債權人仍有權就夫妻共同債務向男女雙方主張權利。

一方就共同債務承擔連帶清償責任後,基於離婚協議或者人民法院的法律文書向另一方主張追償的,人民法院應當支援。

第二十六條 夫或妻一方死亡的,生存一方應當對婚姻關係存續期間的共同債務承擔連帶清償責任。

7樓:匿名使用者

看情況而定,雖然你不知情,但如果該款項用於夫妻共同生活,享有共同利益,則認為是夫妻共同債務,有償還的責任。

如果借貸是夫妻共同商議所為,則可以認定為夫妻共同債務;

如果借貸是夫妻一方意思表示所為,則需要進一步考慮。其次,看借貸關係的發生,夫妻之間是否共同享有債務利益。如果借貸關係的發生對夫妻有共同的債務利益,則可以認定為夫妻共同債務;如果沒有夫妻共同的債務利益,則不宜認定為夫妻共同債務。

丈夫在妻子不知情的情況下擔保的借款離婚後妻子承擔法律責任嗎

8樓:匿名使用者

婚後的積累的家庭財產是家庭成員的共有財產。妻子是家庭財產的所有權人之一,丈夫在一方所有權人不知情的情況下發生的所有債務,都是丈夫的個人行為,妻子沒有承擔這種債務的法律責任和義務。

9樓:匿名使用者

屬於個人債務,離婚後由個人清償。但是此債務作用於家庭,還需要由雙方承擔債務。

10樓:充問夏侯

離婚後關你什麼事,都不是一家人了。

丈夫在外欠債,妻子不知情,離婚後要承擔債務嗎?

11樓:

關於婚姻關係存續期間以一方名義所欠的債務,原則上應當認定為夫妻共同債務,應該由夫妻共同償還,這是法律規定的。如果無相反證據證實該債務屬於個人債務的,原則上推定為共同債務,則即使離婚也要連帶承擔婚姻存續期間的共同債務。

但是夫妻一方能夠證明該債務確為另一方個人債務,那麼欠債的婚姻關係當事人可以對抗債權人的請求。1、債務人在當初借款時就與債權人有約定該債務屬於個人債務,與家人無關。2、有證據證明該債務是在另一方不知情的情況下產生的,並且沒有用於家用。

12樓:匿名使用者

如果你先生在外所欠債務不是用於你們家庭共同生活、共同經營,則屬於你先生個人債務,你無須承擔債務償還責任。

一、夫妻為共同生活或為履行撫養、贍養義務等所負債務,應認定為夫妻共同債務,應當以夫妻共同財產清償。

二、下列債務屬於一方個人債務:

(1)夫妻雙方約定由個人負擔的債務,但以逃避債務為目的的除外。

(2)一方未經對方同意,擅自資助與其沒有撫養義務的親朋所負的債務。

(3)一方未經對方同意,獨自籌資從事經營活動,其收入確未用於共同生活所負的債務。

(4)其他應由個人承擔的債務。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第二十四條規定「債權人就婚姻關係存續期間夫妻一方以個人名義所負債務主張權利的,應當按夫妻共同債務處理。但夫妻一方能夠證明債權人與債務人明確約定為個人債務,或者能夠證明屬於婚姻法第十九條第三款規定情形的除外。」

《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十九條第三款則規定「夫妻對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約定歸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對外所負的債務,第三人知道該約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財產清償。」

13樓:法妞問答律師**諮詢

夫妻為共同生活或為履行撫養、贍養義務等所負債務,應認定為夫妻共同債務,應當以夫妻共同財產清償。下列債務屬於一方個人債務:夫妻雙方約定由個人負擔的債務,但以逃避債務為目的的除外;等。

14樓:藍心銀

今天出臺了新規定,要審查清楚是否屬於共同債務才可以判。

15樓:憶林

一般來說,夫妻關係存續期間,夫妻一方對外結欠的債務為夫妻共同債務,但能夠證明該債務沒有用於家庭共同生活或者作為賭資,嫖資、購買並吸食毒品的除外。

16樓:匿名使用者

我不是什麼律師,法律專家。這應該不是共同債務,你這樣就想通了,你老公既然不想讓你知道,那應該是見不得光或者是違法犯罪的事,假如你老公是因為賭博,揮霍,養小三之類的而欠下這比外債,這些情節是不受法律保護的,不受保護就等於法院不支援。這就好理解了。

17樓:李頂

不 因為不知情 且已經離婚

婚後丈夫在妻子不知情的情況下欠下債務妻子有義務償還嗎

夫妻為共同生活或為履行撫養 贍養義務等所負債務,應認定為夫妻共同債務,應當以夫妻共同財產清償。下列債務屬於一方個人債務 夫妻雙方約定由個人負擔的債務,但以逃避債務為目的的除外 等。丈夫所欠bai的債務一班應視du為夫妻共同債務。婚姻zhi法規定有一dao 種情況視版為個人債務 第十九權 條 夫妻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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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丈夫不知情的情況下,妻子買房,房產本能辦的,只需要你有錢把自己的資料帶上就可以了。買新房丈夫一個人在妻子不知情下買房有法律效應嗎 一般來說是有效的,但是需要注意以下情況 1 租房時,租房戶應該看房主的結婚證,看看房產證頒發日期是否晚於結婚證頒發日期。2 如果房產是屬於丈夫個人所有,妻子無權往外租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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