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砍手
如無特殊約定,一般推定為夫妻共同財產
新婚姻法後結婚後買的房子是夫妻共同財產嗎
2樓:嗨呀你爹臨死前
是,婚姻關係存續期間的財產都屬於個共同財產,具體如下:
《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
第十七條 夫妻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
(二)生產、經營的收益;
(三)智慧財產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但本法第十八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夫妻對共同所有的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的補充規定》
第十一條 婚姻關係存續期間,下列財產屬於婚姻法第十七條規定的「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一)一方以個人財產投資取得的收益;
(二)男女雙方實際取得或者應當取得的住房補貼、住房公積金;
(三)男女雙方實際取得或者應當取得的養老保險金、破產安置補償費。
第十二條 婚姻法第十七條第三項規定的「智慧財產權的收益」,是指婚姻關係存續期間,實際取得或者已經明確可以取得的財產性收益。
3樓:
在夫妻婚姻存續期間購買的房子,夫妻雙方沒有明確約定的話,應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
根據《婚姻法》
第十七條 夫妻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
(二)生產、經營的收益;
(三)智慧財產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但本法第十八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夫妻對共同所有的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第十八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為夫妻一方的財產:
(一)一方的婚前財產;
(二)一方因身體受到傷害獲得的醫療費、殘疾人生活補助費等費用;
(三)遺囑或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夫或妻一方的財產;
(四)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
擴充套件資料
夫妻共同財產,是指在夫妻關係存續期間夫妻所共同擁有的財產。所謂夫妻關係存續期間,是指夫妻結婚後到一方死亡或者離婚之前這段時間,這期間夫妻所得的財產,除約定的外,均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夫妻對共同所有的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夫妻一方對夫妻存續期間的財產的處分,需徵得配偶的同意。
1、工資、獎金:指在夫妻關係存續期間一方或雙方的工資、獎金收入及各種福利性政策性收入、補貼;
2、生產、經營的收益:指的是在夫妻關係存續期間,夫妻一方或雙方從事生產、經營的收益;
3、智慧財產權的收益:指婚姻關係存續期間,實際取得或者已經明確可以取得的財產性收益;
5、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1)一方以個人財產投資取得的收益;
(2)男女雙方實際取得或者應當取得的住房補貼、住房公積金;
(3)男女雙方實際取得或者應當取得的養老保險金、破產安置補償費。
4樓:勤勞的老克
婚後購買的房產,是夫妻兩人共同出資的,無論出資比例,一般視為夫妻共同財產。
如該房產由夫妻一方父母購買,以贈與的形式給孩子的,如沒有贈與協議或贈與協議不明確給孩子個人還是孩子家庭的,按《婚姻法》規定,應屬夫妻共同財產。如夫妻一方或雙方父母出資部分購房款,可比照上述辦法,或按購房款的比例確定夫妻共同財產的比例。
至於其它形式籌集的購房資金,則根據其資金的**,依據相關法律法規認定是否屬於夫妻共同財產。
5樓:
婚後買房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嗎?
6樓:八三老人
如果沒有特殊約定通常屬於夫妻共同財產。
7樓:趙輝煌律師
婚後所購房產,除非你們有明確的約定歸誰,否則按夫妻共同財產論,不論房產登記在誰的名下。
8樓:笨小孩
是的,主要是領了結婚證後買的房子都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哦
9樓:匿名使用者
這個要看誰的錢,如果是其父母的錢買 房子,只能歸其個人財產,如果是夫妻之間的錢,算共同財產。
婚前貸款買的房子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嗎
根據 婚姻法 司法解釋三第十條規定 夫妻一方婚前簽訂不動產買賣合同,以個人財產支付首付款並在銀行貸款,婚後用夫妻共同財產還貸,不動產登記於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離婚時該不動產由雙方協議處理。依前款規定不能達成協議的,人民法院可以判決該不動產歸產權登記一方,尚未歸還的貸款為產權登記一方的個人債務。雙方婚...
拆遷房補償款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嗎老房子婚後拆遷,補償款是夫妻共同財產嗎
夫妻共同財產是夫妻關係存續期間所的財產應當屬於共同擁有。隨著社會發展內與城市建設的需要,容許多土地需要徵用,許多建築需要拆遷。國家會補償一定的拆遷款。但是很多人不瞭解,拆遷補償款是否算夫妻共同財產?概括來說,在考慮這個問題之前,我們需要明白兩件事,一是拆遷房的性質,是公房還是私房?二是考慮到當地的拆...
請問 哪些財產屬於夫妻共同財產 所繼承的房子是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嗎?如果沒有辦過戶手續,離婚我可以分
一 婚姻法十七條,婚姻法司法解釋二中條款多是關於共同財產的規定。二 你公公的遺產,在附合兩個條件下可認定為你們夫妻共同財產 一是你公公沒有留下遺囑,按法定繼承來繼承遺產,二是你老公未明確表示放棄繼承。婚姻法第十七條 夫妻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 工資 獎金 二 生產 經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