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匿名使用者
問題是**,分別很大,有的上門女婿只是掛個名頭,孩子有個隨媽媽姓就好,隨便你們去哪生活,還有一種你住女方家,姓也要改為她們的姓,沒啥人權,肯定各種受氣。
2樓:匿名使用者
首先是孩子的姓,女方嫁過去孩子是姓男方的,做上門女婿孩子是姓女方的。彩禮的話做上門女婿男方不不需要出的,而是女方家出的。你是獨苗,你父母應該不會同意的,還是和父母商量一下,以及和女朋友說一說,讓你女朋友和父母做思想工作。
3樓:我叫胡南金牛
今天的社會其實是以父母為主兩家公司共同出資,由你和你女朋友擔任懂事及總經理的一種合作模式。只是公司選址是在哪一邊的區別。如果你們非常恩愛,那麼可以考慮為對方犧牲一點。
如果出資比例不同那麼多的佔點優勢無可厚非。想開點,不要被傳統約束。
4樓:匿名使用者
上門就上門,現在都什麼年代啦,思想不用這麼保守的,如果女方家比男方家庭環境要好,又何樂而不為呢,這樣兩人以後都會有更好的發展
5樓:時珈藍禎
無所謂,只要你夠責任做一個合格的兒子、女婿、丈夫,父親。這樣才是真正的男人。至於姓什麼嘛,無所謂,虛偽的表面有什麼用!有的人養的兒子隨自己姓,卻不是自己的種…
6樓:
當然有區別了,上門女婿最直接的就是女主男輔
7樓:二
上門女婿,以後孩紙要跟她們姓吧!
8樓:小小小小雨
個人覺得傳統一些。。。上們還是算了。。。生2個小孩給女方一個。。。或者把他們父母接過來一起住
9樓:手機使用者
上門女婿 生的孩子跟媽姓
10樓:哈琍
如果你愛她 但是你女朋友是怎麼想的呢?
11樓:fc後來的時光
女方家底好,你還不趕緊的
12樓:凡少
沒什麼區別,認為對方可以就去啊!
家庭成員與社會關係怎麼填
13樓:暴走少女
家庭成員是指相互負有扶養義務的一定範圍內的直系親屬或旁系親屬。家庭成員主要指夫妻、父母子女,有時也包括指祖父母、外祖父母、外子女、外孫子女及兄弟姊妹等。
社會關係是人們在共同的物質和精神活動過程中所結成的相互關係的總稱。比如重要社會關係是指直系血親、三代以內旁系血親以及近姻親中的重要人員。
14樓:陳先生
家庭主要成員,主要填寫本人的父母(或撫養者)、配偶和子女,以及同本人長期生活在一起的人。
主要社會關係,填寫同本人聯絡密切或影響較深的親戚、朋友等。
「家庭成員」與「直系血親」、「親屬」並非同一概念,具有直系血親關係的人不一定互為家庭成員。
社會關係是人們在共同的物質和精神活動過程中所結成的相互關係的總稱,即人與人之間的一切關係。主要社會關係是指分戶的兄弟姐妹等人員。
一定社會歷史階段的各種社會關係,構成社會關係系統,即社會形態。在這種系統中,諸種社會關係不是雜亂無章的堆積,而是具有一定的秩序與規律的有機整體。
15樓:吳偉強
家庭成員指你家裡的直系親屬,包括父母兄弟姐妹子女。
社會關係指你的直系血親,包括叔伯舅舅姑父。
填寫格式為:
稱呼——名字——政治面貌——工作
例如:家庭成員:
16樓:
家庭成員就填妻子,孩子。
社會關係填夫妻,父子等。
17樓:匿名使用者
家庭成員就是你家裡都有什麼人,比如你的爸爸媽媽,姐姐或者哥哥,或者弟弟妹妹。社會關係就是你的爸媽是群眾寫群眾,是黨員寫黨員。
18樓:匿名使用者
家庭成員是指,你的直系親屬 如,上又高堂,下有兄弟姐妹,自己的媳婦兒女。社會關係是指,你是不是黨員,團員,領導幹部。
19樓:傑哥
你看你是做什麼的,你就直接都填務農就可以了
20樓:匿名使用者
家庭成員就填你家人的名字,社會關係就是你的親戚。
21樓:匿名使用者
父親 ***,工作單位,職務
母親 ***,…… ……
……主要社會關係可以填一個對你影響重大的親友,對你幫助大的,起正面作用的。
家庭主要成員及社會關係稱謂如何填寫
22樓:匿名使用者
家庭成員是指同一個戶口本里的人,相互負有扶養義務的一定範圍內的直系親屬。主要指夫妻、父母、子女,有時也包括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弟姊妹等。
」主要社會關係「一欄,主要填寫與本人關係密切或本人受其影響較大的親戚、朋友。
23樓:天使じ☆羽翼
家庭主要成員:
未婚的:父親、母親、哥哥、姐姐、妹妹、弟弟 已婚的:配偶社會關係:
普通人什麼也沒有:群眾
28歲以下在學校加入中國共青團:團員
加入中國共產黨:黨員
24樓:愛上千色
家庭主要成員 年齡 職務 家庭住址 社會關係父親、
母親、哥哥、
姐姐、妹妹、
弟弟已婚的:配偶
25樓:匿名使用者
「家庭主要成員」,應填寫父母(或撫養者)、配偶和子女(含養子女),以及同本人長期生活在一起的人。「主要社會關係」,應填寫同本人聯絡密切或對本人影響較深的親戚、朋友等。不能把「家庭成員」理解為戶口簿內的人,即:
不能把分居立戶的父母等直系親屬填在「主要社會關係」欄內,也不能把戶口簿內的公、婆等非直系親屬填在「家庭主要成員」欄內。
26樓:匿名使用者
就是跟你住一起的人!社會關係就是。少先隊員。團員,黨員。平民。等等。。
27樓:匿名使用者
父親,母親,群眾,黨員,團員什麼的,不知道是不是你要這個答案
家庭成員關係寫法
28樓:速影流光
寫父女母女或者是兄妹姐妹....是你與家庭成員之間的關係,不是家人與你的關係.
這我在高中填高考資料的時候老師說的.
29樓:大風大浪
家庭成員關係當然是寫父親、母親,再分別寫名字;
關係一寫哥或姐,再寫名字。
30樓:匿名使用者
日常**填寫時,其中「家庭成員關係」欄後面都是先填「稱謂」(如:父親、母親、哥哥、姐姐等),然後填寫其對應「姓名」。
31樓:要個孩子
有父親,母親,我去年因沒法生養而離婚,父母年輕
32樓:段新場
我以前做的不對,想看看女兒,
33樓:宋軍濤先生
寫父親、母親、哥哥、姐姐
家庭 關係 5
34樓:吳小娥
家庭關係是指家庭成員之間的人際關係,包括姻親、血親與收養關係。其多樣性與家庭規模有關。核心家庭只有夫妻關係、父母子女關係和兄弟姐妹關係;直系家庭要加上婆媳(翁婿)關係、祖孫關係;聯合家庭還要加上妯娌、姑(叔)嫂關係等。
家庭成員中「與本人關係」和「有何聯絡」分別怎麼填?要準確答案
35樓:此id已成大爺
1、與本人關係:是描述自己與家庭成員的親屬關係,如父子關係、母子關係、夫妻關係等; 父母是:父子,父女,母子,母女。
你哥哥、姐姐、弟弟、妹妹的關係:兄弟、姐弟、兄弟、兄妹。
2、有何聯絡:是描述是否一起生活,包括****;如描述你妻子:兩地分居、*****x
家庭成員是指相互負有扶養義務的一定範圍內的直系親屬或旁系親屬。家庭成員主要指夫妻、父母子女,有時也包括指祖父母、外祖父母、外子女、外孫子女及兄弟姊妹等。都是我們的家庭,包括自己的母親的兄弟姊妹和父親的兄弟姊妹也是家庭成員。
有些愛寵物的人把自己的寵物當作自己的家庭成員。家庭是人們的避風港,也是最溫暖的地方。
在一個家庭內共同生活的具有血緣關係、姻親關係或法律上的繼、養關係的人都是家庭成員。
擴充套件資料:
稱呼:1、爸爸:對父親的一種口語稱呼。
2、媽媽:對母親的一種口語稱呼。
3、爺爺:爸爸的爸爸。
4、奶奶:爸爸的媽媽。
5、姥爺:媽媽的爸爸。(有的地方稱:外公)
6、姥姥:媽媽的媽媽。(有的地方稱:外婆)
7、太太:爺爺的媽媽,奶奶的媽媽。
8、太爺:爺爺的爸爸,奶奶的爸爸。
9、太姥姥:姥姥的媽媽,姥爺的媽媽。
10、太姥爺:姥姥的爸爸,姥爺的爸爸。
11、哥哥:指同父母(或只同父,只同母)或同族同輩而年齡比自己大一些但不多的男子。
12、姐姐:指同父母(或只同父,只同母)或同族同輩而年齡比自己大一些但不多的女子。
13、弟弟:指同父母(或只同父,只同母)或同族同輩而年齡比自己小一些但不多的男子。
14、妹妹:指同父母(或只同父,只同母)或同族同輩而年齡比自己小一些但不多的女子。
15、姑奶奶:爺爺的姐妹。
36樓:朵朵的情感世界
與本人的關係就是跟你是什麼樣的關係,比如說嗯,父母啊子女啊這就叫關係。
37樓:幸運猩猩
這是什麼**的白痴問題
38樓:匿名使用者
本人關係,側重的是關係,有何聯絡,側重的是聯絡。
關係一般不外乎:父子,父女;兄弟、姐妹、母子、母女等。
有何聯絡有很多方面:可以是****;工作內容;平時的聯絡情況等等
39樓:angel_不會飛
與本人關係:
父女母女
叔侄有何聯絡
父親母親叔叔
40樓:匿名使用者
父子,母子,夫妻,兒子,女兒等;密切。
家庭主要成員和主要社會關係,他們現在與本人關係如何指的是什麼?是什麼意思
41樓:毛毛熊
你未婚的話:
主要成員:父母、兄弟、姐妹;社會關係:直系或旁系親屬;
你已婚的話:
和父母一起的話,主要成員:配偶、子女、父母;社會關係:同上
42樓:匿名使用者
家庭成員一般填:父母、配偶、子女。
主要社會關係:直系或旁系親戚,但一定在社會上有地位。如果沒關係過硬的關係,就不用填了。
關係填:良好就行。
43樓:大師傅
你家裡父母妻兒兄弟都有那些人?都是什麼社會身份。
你和他們現在關係可以填良好或者未聯絡
做上門女婿真的很難嗎,男方去做上門女婿,難嗎?
我見過類似情況,我還小,眼光短淺,也不知道說的合不合情理,隨便說兩句吧!首先,掙吵是每個家庭裡常有的事,你大可不必放在心上。你可以換其他方式緩解掙吵中的尷尬。樓主好象是個文鄒鄒不太會開玩笑的人吧?你可以試著用頑皮的語言來反駁,點到為止,別太過了。每個人都有自尊心,當她太過分時你也可以生氣,過個三五天...
上門女婿,孩子跟男方姓還跟女方姓,回答跟男方姓的順便給我個小小的理由,謝謝
以前封建的時候,確實有過上門女婿孩子跟女方姓的不過都是那時候的大戶人家,現在貌似沒這個說法了或者說少了,如果非得在這個問題上糾結的話互相商量商量吧,上門就代表來女方家做兒子 應該跟女方姓,一般男方到女方家前,女方家給男方改一個跟女方姓的一個喜名,自己都放棄了原來的姓,孩子當然跟女方姓 傳宗接代就是最...
嫁到北京,男方有一套購買的公租房,男方出軌,有兒子,想趕女方走,孩怎麼辦
女方想要孩子就帶孩子走,讓男方每月給生活費,按北京市的生活標準,每月要求男方給5000,不想要孩子,就自己走,你們有結婚證,是受法律保護的,不是他想趕走就趕走的。不管男方什麼房都是過錯方,都不受法律保護,兒子太小必須得媽媽照護,想趕女方跟兒子走,沒門,上法院起訴他 汽車租賃可以散租嗎 你所謂的散租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