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匿名使用者
這個在廠家出具鑑定報告之前,只能是扣押,不能沒收。扣押的期限是一個月,最多再延期一個月,否則就要返還。
現在我問你幾個問題,工商局給你的扣押依據難道就是惡意競爭?給沒給你任何扣押文書和單據?回答完我這倆問題,再說別的。
2樓:匿名使用者
這只是你的競爭對手的手段,因為他在工商局裡面吃得開,於是就利用工商局來打壓你,實際上如果你的東西真的沒有問題,而且是通過正常渠道進貨的話,等結果出來你可以打官司,起訴你的競爭對手,但不要說是工商局的問題,他倒是很有可能會被掛上不正當競爭,還要賠償你呢。
3樓:
如果不是假貨,貨肯定會歸還,工商局的手續不符合法律規定,理由也沒有法律依據
託關係讓工商局沒收產品這種事情極少極少極少出現,承擔的責任非常大,應該是有人亂說的。你這種情況倒有可能是惡意舉報
你現在要做的不是和工商局對著幹,否則就算這次沒事,以後天天折騰你也不是好事情,我給你的建議是:心平氣和,態度良好,據理力爭,講清厲害關係,最後教你招殺手鐗,威脅帶上記者!(千萬不要直接帶上)
工商局的有權利沒收我們東西嗎?
4樓:靈靈有神
根據工商局行政執法權行政強制條款的規定:
行政強制(共7類35項)
1、查封、扣押專(留)財屬
物(共17項)
2、查封場所(共8項)
3、扣留營業執照(共2項)
4、責令說明情況、暫停經營活動、暫停財物處置(共4項)5、申請凍結違法資金
6、對被查封、扣押的易腐爛、變質物品的先行處理(共2 項)7、對無人認領的查封、扣押物品的處理
所以,工商局有權在其行政執法範圍內沒收你們的東西。
求助:工商局的有權利沒收我們東西嗎???
5樓:靈靈有神
根據工商局行bai政執法權行政強du
制條款的規定:
zhi行政強dao制(共7類35項)
1、查專封、扣押(留屬
)財物(共17項)
2、查封場所(共8項)
3、扣留營業執照(共2項)
4、責令說明情況、暫停經營活動、暫停財物處置(共4項)5、申請凍結違法資金
6、對被查封、扣押的易腐爛、變質物品的先行處理(共2 項)7、對無人認領的查封、扣押物品的處理
所以,工商局有權在其行政執法範圍內沒收你們的東西。
6樓:合肥律師劉志漢
根據現行相關法律規定,工商部門在進行行政執法前,應表明身份,通常工商部門的處理人員會現場填寫現場檢查筆錄,上面有關於出示執法證的說明,如果你簽了字,就證明已出示過執法證。如果沒有依法履行,可以投訴。
7樓:匿名使用者
工商局是沒有執行權力的,對其行為不服可以申請複議,也可以起訴
8樓:匿名使用者
收走屬於行政強制措施了,如果沒有發給你強制措施決定書,那就是程式違法了。
工商局有權處理沒收的電腦嗎,工商局的有權利沒收我們東西嗎
首先 有權沒收。其次 處理應該是在處理完你的案子之後,即結案。第三 你 回沒有優先購買權,也沒答有購買權。因為他知道你賣去仍然幹違法的事情。沒必要通知你的。結案後再怎麼處理都是他們事情了,跟你沒關係了。自認倒黴吧 建議另起爐灶創新創業 你這樣說話就不對了。他們扣押是為民做事。他們拍賣也就是結案。錢是...
工商局公務員的問題,我考上了工商局公務員,去還是不去?
本人研究公務員相關問題多年,基本上報考公務員方面的知識,我的意見還是可以參考的。這位兄弟,你的問題其實很簡單,只是你沒有弄清楚公務員編制和參照公務員管理的編制之間的概念。我們都知道,公務員編制和事業單位編制的區別,這點毫無疑問,從你的提問中就可以知道。下面我們來說一下公務員編制和參照公務員管理的編制...
執行局是否可以在經當事人不同意的情況下強制執行
可以在被執行人不同意的情況下強制執行 民事訴訟法規定的由法定組織和人員運用國家的強制力量,根據生效法律文書的規定,強制民事義務人履行所負義務的程式。法律文書一經生效,義務人應自覺履行。如拒不履行,權利人可申請法院強制執行。執行程式是民事訴訟程式的最後階段。執行程式具有以下特點 執行權由人民法院統一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