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婚夫妻已各自有孩子,經濟條件不允許,有必要再生共同的嗎

2021-10-15 22:53:43 字數 1277 閱讀 2920

1樓:歷史智囊君

多一個孩子就多操一份心,如果再婚夫妻已經各自有孩子,經濟條件又不允許,就沒有必要再生一個孩子,給彼此增加負擔。

再婚夫妻都有孩子,應該把精力放到培養孩子、協調家庭關係上來。

再婚夫妻都有孩子,要對兩個孩子一視同仁,不要顧此失彼,影響了家庭和氣。

1.再婚夫妻要把收入放在一起,然後一起規劃兩個孩子的升學就業、成家立業,不能把一切分得太清。

如果孩子們的性格比較溫和,就可以直說,如果孩子們的脾氣不好,就要由各自的父母去管教。

我個人認為:再婚夫妻最好不要把一切分得很清楚,你的是你的、我的是我的,如果大人分得清楚、孩子也不能融洽相處。

在一起生活就要像一家人,齊心協力,心往一處使,如果心有了距離、行動也會不協調。

我個人認為:再婚夫妻教育孩子應該透明化,孩子犯了錯誤,家裡人應該一起討論孩子的對錯、錯在什麼地方、怎麼處理才更好,不要把孩子叫到一邊單獨去教育,會讓伴侶有想法,覺得對方暗地裡在說閒話,這樣也許會給彼此帶來不愉快,也許會讓彼此產生矛盾。

經濟條件不理想,也不要藏著掖著,可以把家裡的收入開銷都明朗化,讓孩子們知道家裡的實際情況,懂得節儉、不能花錢大手大腳。

有時候,家庭貧困反而會激起孩子們的奮鬥心理,他們知道努力的打拼,改變家裡的經濟狀況,讓父母過上好日子。

再婚夫妻已各自有孩子,經濟條件不允許,就沒有必要再生一個孩子,把彼此的孩子養育長大,讓他們能夠自食其力、成家立業、遵紀守法、不讓父母操心,父母的任務就算完成了。

2樓:東啊籬

沒必要再生一個共同的,因為你們沒經濟條件,直接拉低三個孩子的生活質量,無論是對現有的孩子還是以後的孩子都不負責。

3樓:劉長順

我覺得這種情況真的沒有必要再生一個,雖然孩子對於兩個人來說是非常重要的,但是如果沒有物質基礎的話,一樣可以影響彼此之間的感情。

4樓:不知道幾千裡也

沒有必要,如果兩人的感情到位了,有了相互的信任,有沒有共同的孩子不影響家庭的和睦。

再婚夫妻雙方各自都有一個小孩,離婚協議書怎麼寫才能讓自己得到最好的保障

5樓:厚詩杉

現協議雙方夫妻感情已完全破裂,經雙方協商一致,就自願離婚、財產分割及子女

三、夫妻有座落在 路 號的 樓房一套,價值人民幣 萬元,現協商歸 所有,

大家好,我們倆都是二婚,而且之前都各自有孩子了,現在我們倆有一女

6樓:匿名使用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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