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護權和撫養權能分開嗎,有撫養權就一定有監護權嗎?

2022-01-06 22:42:43 字數 4818 閱讀 7145

1樓:華律網

監護權重於撫養權,監護權是法定權,撫養權是協商或裁判授權。監護權從法理上區分,屬於親屬法中的身份權, 但是,監護制度更強調的是國家對個人的強制性和個人對家庭和社會利益的服從性。從這個意義來講,監護具有公法上的義務屬性。

撫養權問題,一般作為義務對待,但是它也是一種權利,而且是和人身密切相關的權利,它基於血親(包括擬製血親)而產生。 民法上的權利義務關係一般都是對等的,但撫養權是例外之一,生父母不對子女盡撫養義務,其親生子女不能以此為理由不承擔贍養義務,撫養權的權利和義務是基於血親而產生的。有監護權並不代表有撫養權,有撫養權一定有監護權。

父母有固定收入的,撫養費可按其月總收入的20%至30%的比例給付。負擔兩個子女撫養費的,比例可適當提高,但一般不得超過月收入的50%。無固定收入的,撫養費的數額可依據當年總收入或同行業平均收入,參照以上比例確定。

有特殊情況的,可適當提高或降低比例。子女撫養費的給付期限,一般至子女18週歲為止。子女滿18週歲但尚未獨立生活的,父母有給付能力,仍應負擔撫養費。

2樓:法律快車

可以分開的,孩子由一方撫養,另一方依然是監護人。

監護權重於撫養權,監護權是法定權,撫養權是協商或裁判授權。監護權從法理上區分,屬於親屬法中的身份權, 但是,監護制度更強調的是國家對個人的強制性和個人對家庭和社會利益的服從性。從這個意義來講,監護具有公法上的義務屬性。

撫養權問題,一般作為義務對待,但是它也是一種權利,而且是和人身密切相關的權利,它基於血親(包括擬製血親)而產生。 民法上的權利義務關係一般都是對等的,但撫養權是例外之一,生父母不對子女盡撫養義務,其親生子女不能以此為理由不承擔贍養義務,撫養權的權利和義務是基於血親而產生的。有監護權並不代表有撫養權,有撫養權一定有監護權。

父母有固定收入的,撫養費可按其月總收入的20%至30%的比例給付。負擔兩個子女撫養費的,比例可適當提高,但一般不得超過月收入的50%。無固定收入的,撫養費的數額可依據當年總收入或同行業平均收入,參照以上比例確定。

有特殊情況的,可適當提高或降低比例。子女撫養費的給付期限,一般至子女18週歲為止。子女滿18週歲但尚未獨立生活的,父母有給付能力,仍應負擔撫養費。

1、監護權從法理上區分,屬於親屬法中的身份權,

但是,監護制度更強調的是國家對個人的強制性和個人對家庭和社會利益的服從性。從這個意義來講,監護具有公法上的義務屬性似乎更為妥當。

2、撫養權問題,一般多作為義務對待,但是它也是一種權利,而且是和人身密切相關的權利,它基於血親(包括擬製血親)而產生。

民法上的權利義務關係一般都是對等的,但撫養權是例外之一,生父母不對子女盡撫養義務,其親生子女不能以此為理由不承擔贍養義務,撫養權的權利和義務是基於血親而產生的。

3、我國立法上關於撫養權的缺憾

對撫養權沒有明確的定義,至於哪些主體有資格撫養,撫養權人之間的優先順序,撫養權人的範圍,撫養條件等我國的法律都沒有明確規定,只有《婚姻法》規定了「有利於子女的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權益。」這樣一個總的基本原則。

沒有監護權但是並不意味者沒有撫養權,有撫養權應該就有監護權。

3樓:匿名使用者

相信很多人對撫養權和監護權的區別不是很瞭解,甚至有些人覺得其權利在法律上是差不多的,沒什麼區別的。在我國的法律規定中,撫養權和監護權的區別還是比較大的,是不能等同的。

那麼,在我國的法律中具體的撫養權到底是指什麼呢?撫養權從字面意思上可以理解為對孩子撫養的權利,撫養權也有撫養這一項權利,夫妻二人在離婚時,爭奪的一般就是對孩子的撫養的權利,即撫養權。即撫養權就判決給夫妻中的一方,但是一般來說,夫妻雖然離婚了,撫養權判決給其中的一方,但是雙方都還是具有監護權的,除非一些特殊情況,會被剝除掉對孩子的監護權。

那麼在我國的法律中什麼叫監護權呢?從字面意思上理解就是對孩子監護的權利。監護的權利不等同於撫養的權利,因為監護權只有對孩子監護的責任,但是撫養權具有對孩子撫養的責任。

夫妻雙方對孩子的監護權在我國法律上是平等的,但是對離婚的夫妻來說,撫養權並不是平等的,只隸屬於夫妻中更適宜撫養孩子的一方。即使是離婚了,夫妻二人都擁有監護權,這是受我國法律保護的。但也會排除一些特殊的情況,如果其中一方存在較惡劣的違法行為或者對孩子有較為嚴重的不好的影響,則會影響其是否還具有監護權。

有撫養權就一定有監護權嗎?

4樓:嘎啦娃子

撫養權與監護權不一樣。

撫養權是指父母對其子女的一項人身權利,法律是這樣規定的:

我國《婚姻法》第二十一條規定,父母對子女有撫養教育的義務;子女對父母有贍養扶助的義務。父母不履行撫養義務時,未成年的或不能獨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給撫養費的權利。子女不履行贍養義務時,無勞動能力的或生活困難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給贍養費的權利。

禁止溺嬰、棄嬰和其他殘害嬰兒的行為。

第三十七條規定,離婚後,一方撫養的子女,另一方應負擔必要的生活費和教育費的一部或全部,負擔費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長短,由雙方協議;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關於子女生活費和教育費的協議或判決,不妨礙子女在必要時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過協議或判決原定數額的合理要求。所以說,孩子撫養權既是一種權利,也是一種義務,是一種負擔,也是一種責任。

監護權法律是這樣規定的:

根據《民通意見》21條,夫妻離婚後,與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無權取消對方對該子女的監護權,但是,未與該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對該子女有犯罪行為、虐待行為或者對該子女明顯不利的,人民法院認為可以取消的除外。

另外,《民法通則》第十六條第一款規定:「未成年人的父母是未成年人的監護人。」這就是說,對於未成年的孩子,父母是他們的法定監護人。

父母對未成年孩子的監護是基於父母子女關係而產生的,父母雙方對子女的監護權是平等的,除因死亡、或父母子女關係的依法終止、或監護權被依法剝奪外,任何人不得加以剝奪和限制。所以,無論離婚與否,父母雙方都對孩子有監護權和承擔監護人義務。非因法定事由限制或剝奪,父母任何一方都享有孩子監護權。

撫養權和監護權的區別是:有監護權並不代表有撫養權,有撫養權一定有監護權。

監護權和撫養權有什麼區別?

5樓:匿名使用者

1、實行人員不同

監護權是監護人對於未成年人和精神病人等無民事行為能力人和限制行為能力人的人身權益、財產權益所享有的監督、保護的身份權。

撫養權是指父母對其子女的一項人身權利。

2、實行時間不同

監護權可以是終身的。

擁有撫養權的一方或雙方,在子女成年之前,有權決定是否與子女共同生活,該權利在子女成年時即消滅。

擴充套件資料:

對監護人的確定有爭議的,由被監護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或者民政部門指定監護人,有關當事人對指定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指定監護人;有關當事人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請指定監護人。

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民政部門或者人民法院應當尊重被監護人的真實意願,按照最有利於被監護人的原則在依法具有監護資格的人中指定監護人。

依照本條第一款規定指定監護人前,被監護人的人身權利、財產權利以及其他合法權益處於無人保護狀態的,由被監護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法律規定的有關組織或者民政部門擔任臨時監護人。監護人被指定後,不得擅自變更;擅自變更的,不免除被指定的監護人的責任。

沒有依法具有監護資格的人的,監護人由民政部門擔任,也可以由具備履行監護職責條件的被監護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擔任。

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成年人,可以與其近親屬、其他願意擔任監護人的個人或者組織事先協商,以書面形式確定自己的監護人。協商確定的監護人在該成年人喪失或者部分喪失民事行為能力時,履行監護職責。

監護人的職責是**被監護人實施民事法律行為,保護被監護人的人身權利、財產權利以及其他合法權益等。監護人依法履行監護職責產生的權利,受法律保護。監護人不履行監護職責或者侵害被監護人合法權益的,應當承擔法律責任。

監護人應當按照最有利於被監護人的原則履行監護職責。監護人除為維護被監護人利益外,不得處分被監護人的財產。未成年人的監護人履行監護職責,在作出與被監護人利益有關的決定時,應當根據被監護人的年齡和智力狀況,尊重被監護人的真實意願。

成年人的監護人履行監護職責,應當最大程度地尊重被監護人的真實意願,保障並協助被監護人實施與其智力、精神健康狀況相適應的民事法律行為。對被監護人有能力獨立處理的事務,監護人不得干涉。

離婚時撫養權的歸屬,可以雙方協商,一旦協商不成,則需由法院判決。法院判決撫養權歸屬,一般根據有利於子女成長原則進行:主要考慮以下因素:

夫妻雙方的學歷、工作、收入、年齡、家庭環境、子女的年齡等。

繼父母的對繼子女的撫養權

繼父母和繼子女之間的關係和一般的父母子女關係不同,具有姻親關係和教育撫養關係,但不具備血緣關係,這種權利和義務是可以解除的,由此推論:生父與繼母或生母與繼父離婚時,生父(母)和繼母(父)都要求撫養該子女的,撫養權歸生父母所有。

生父與繼母或生母與繼父離婚時,對曾受其撫養教育的繼子女,繼父母不願意繼續撫養的,認為撫養關係已經解除,該子女仍由生父母撫養。

6樓:華律網

監護權重於撫養權,監護權是法定權,撫養權是協商或裁判授權。監護權從法理上區分,屬於親屬法中的身份權, 但是,監護制度更強調的是國家對個人的強制性和個人對家庭和社會利益的服從性。從這個意義來講,監護具有公法上的義務屬性。

撫養權問題,一般作為義務對待,但是它也是一種權利,而且是和人身密切相關的權利,它基於血親(包括擬製血親)而產生。 民法上的權利義務關係一般都是對等的,但撫養權是例外之一,生父母不對子女盡撫養義務,其親生子女不能以此為理由不承擔贍養義務,撫養權的權利和義務是基於血親而產生的。有監護權並不代表有撫養權,有撫養權一定有監護權。

父母有固定收入的,撫養費可按其月總收入的20%至30%的比例給付。負擔兩個子女撫養費的,比例可適當提高,但一般不得超過月收入的50%。無固定收入的,撫養費的數額可依據當年總收入或同行業平均收入,參照以上比例確定。

有特殊情況的,可適當提高或降低比例。子女撫養費的給付期限,一般至子女18週歲為止。子女滿18週歲但尚未獨立生活的,父母有給付能力,仍應負擔撫養費。

撫養權和監護權的問題頭疼啊。看補充

離婚不能改變血緣關係 男方依然是孩子的父親 做為父親 對未成年子女就有撫養的義務 你應該支付孩子的撫養費 這是法定義務 對方不要求你支付無所謂 如果要求你支付 你還是要支付 你們關於男方不付撫養費的約定 個人認為只是對你們兩人有效 你們不能以約定來排除法定義務 當然女方不要無所謂 所以那400塊你直...

孩子撫養權,孩子撫養權

離婚後還在的撫養權一般是根據夫妻間誰更有能力為孩子提供良好的生活環境。如果女生工作比男方穩定,那應該沒太大問題,而且 一般女孩都跟媽媽的。如果能不離婚的話,就最好了,畢竟傷害的只有是孩子 如果按你這樣的描述的話,女方的概率要比男方的大的多的,一般像這種情況離婚的話,小孩子的撫養權肯定是要歸有撫養能力...

孩子撫養權,孩子撫養權怎麼判

這種情況要變更撫養權是非常難的。1 當初把孩子給了父親,說明父親更具備撫養條件。2 出海只是父親的工作性質,並不能說明父親不盡職。父親有新物件也說明家底步入正常軌跡。3 從孩子生活,學習環境和內心安全考慮,維持現狀 隨父親比隨單身母親 的生活更安全,母親試試與孩子的父親充分溝通,尊重父親的感覺,爭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