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匿名使用者
可能人家自己的定位是小白花傻白甜,但是她的所作所為在外人看來像是白痴一樣…
2樓:真橙小櫻桃
不能叫無意,娛樂圈的事情,經過這幾年的浮浮沉沉,那些個大西瓜事件,也都足以說明這水有多深了。當然范瑋琪也算是公認的大嘴巴,守不住祕密,或者就是塑料姐妹花,專門坑隊友的。所以人品不咋的,很多人都不太喜歡她。
3樓:明媚的女子
是不是無意她自己知道,反正張韶涵眾叛親離的時候,她們倆決裂了是客觀事實。
4樓:揹著螞蟻去散步
說者無心聽者有意,可能是無心之舉。
5樓:
娛樂圈的事誰都說不準,但是爆人家離婚的訊息這點有點看不懂
6樓:匿名使用者
娛樂圈的孰是孰非不能僅聽一人之言
7樓:梅雨時節
范瑋琪就是一個大嘴巴。這種大嘴巴的人常常在無意中傷害其他人。真的可能是無心之舉。
8樓:稻草人
感覺娛樂圈的人和事都是羅生門
9樓:堂堂
娛樂圈的是非大部分都是存在目的的
10樓:匿名使用者
這些人都是渣渣,怎麼可能是無意!!!!!
范瑋琪稱未傷害過張韶涵,為何藝人之間關係複雜?
11樓:草原狼堡你灰哥
事實上,很多人對明星之間的事情並不十分清楚,但在範琪琪和梁靜茹的關係中,梁靜茹還發了兩張合影,直接說「永遠愛」。只有范瑋琪和張韶涵之間的關係不應該像張韶涵直接在娛樂節目中說的那樣簡單,他受傷了,但他並不感謝傷害自己的人。他必須做的是如何不成為這樣的人。
有人認為張韶涵當時應該參考范瑋琪。
12樓:zpfly飛
藝人之間牽扯的利益比較大,所以分分合合很正常。
13樓:匿名使用者
范瑋琪自己從來不承認對別人造成的傷害,真的有點自欺欺人了。
14樓:薛無依
其實藝人之間關係並不複雜,只是被粉絲搞複雜了!
15樓:的法國人
倒不是說藝人,我們普通人與普通人之間還有這種狀況出現的。
16樓:匿名使用者
我覺得還是因為他們的事情實在是有太多人關注了。
17樓:靜好
那件事做得很清楚,還不敢承認,也許藝人之間的關係都比較複雜。
18樓:一目瞭然老師
藝人之間會有很大地方有瓜葛,出現矛盾應該是正常的。
19樓:不上班行不行阿
因為娛樂圈會有很多的利益衝突,所以就經常會互相傷害。
人身攻擊未造成對方傷害,對方立案要求賠償是否賠償
侵權糾紛案件,主要copy判斷依據為 是否bai有侵權行為,是du否有損害後果,兩者之間是zhi否有因果關係。本案中,dao你與她爭持並動手推了她,法律上存在一定的侵權行為的,她的損害後果是心臟病,但兩者之間是否有必然的因果關係呢?這是要她舉證證明的,如果存在,你是需要承擔一定的責任的,如果不存在,...
故意傷害當時未報案,一年後報案有效嗎
法律依據是 刑法 第八十七條規定 犯罪經過下列期限不再追訴 一 法定最高刑為不滿五年有期徒刑的,經過五年 二 法定最高刑為五年以上不滿十年有期徒刑的,經過十年 三 法定最高刑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經過十五年 四 法定最高刑為無期徒刑 死刑的,經過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後認為必須追訴的,須報請最高人民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