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離婚,財產分割問題,夫妻離婚財產怎麼分

2022-01-15 02:50:57 字數 5301 閱讀 8842

1樓:匿名使用者

★天津李律師(專業離婚律師):

財產一般平均分割,但是你可以請求賠償。房子的**需要評估機構來評估,雙方可以協商評估機構也可以由法院指定。律師應該深知當事人需要的不是法條的堆砌,而是解決問題的方案。

李律師認為:無償提供法律諮詢是律師回饋社會的一種方式,律師辦理離婚案件應當以案結事了、不留隱患為目標。

2樓:

1、首先由雙方協商解決;

2、如果雙方無法協商解決,一般情況下法院會這樣來判:a、房屋能分割使用的就分割使用;b、房屋不能分割使用的,作價分給一方,另一方取得補償(也就是說一方要房屋就補償另一方相應的錢)。在具體分割時,除根據婚姻法照顧子女和女方利益的原則(即照顧撫養子女的一方。

在雙方條件等同的情況下,照顧女方)外,法院還會根據雙方的經濟和居住等情況綜合考慮,如一方條件較好,而另一方生活困難,離婚後沒有住處等,則可以優先考慮。

3、對於如何「作價」,由法院委託評估機構按市場**對房屋作出評估(需要當事人申請並交納評估費用),也可以按雙方共同認可的**來確定。

4、上面所說的是房屋取得所有權的情況下,如果房屋尚未取得所有權,或者尚未取得完全所有權(也就是房屋權屬尚未確定時),就爭議房屋現實的使用問題,雙方可以用竟價方式取得。

5、如果雙方都不要房屋,可以申請法院進行拍賣,就所得的款項進行分割。

以上供你參考。

相關法律:婚姻法及婚姻法司法解釋(二)第20條。

3樓:羅春利律師

這套房子女方應能多得一些。房屋是按市場價值來評估的,當然雙方也可以協商認可一個**。

4樓:劉大來律師

1、夫妻共同財產分割,在法律上應該照顧女方,但法院一般都平均分割。

2、要看雙方對房屋的要求,如果雙方都想要房的話,法院會進行調解,一般來說,法院會讓雙方達成一個**,如果達不成,可讓雙方競價。

3、如果雙方都不想要房,也達不成一致**,那麼可以拍賣。然後再分錢。

北京 婚姻家庭 律師

5樓:計睿閃以筠

當然有法律依據啦,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婚內所得財產兩個人平分,房子是婚前的,是老公的。

裝修和家電是婚前老公出的錢。

如果你們兩個還有別的婚內的共同財產的話,可以考慮平分。

另外外債是在婚內的話,債權對半分。

希望我的回答對你有幫助。

6樓:法妞問答律師**諮詢

《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三十九條規定,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照顧子女和女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7樓:充天華

一個分多一個分少是沒什麼可能的..

房子的**自然有法院的評估員去.值多少他們說了算.

8樓:百年孤獨空心菜

按照《婚姻法》的規定,夫妻雙方感情確已破裂的,可以判決離婚。

2、關於孩子的撫養及撫養費

對於孩子撫養問題,要從有利於孩子成長的角度出發,仔細確認雙方的情況後判決,但哺乳期間的孩子一般判給女方撫養,如果不是哺乳期,就要看那方更適合小孩成長並徵求小孩本人的意見。不撫養小孩的一方在孩子18歲以前應當每月支付撫養費,撫養費的標準一般是年收入的20—30%之間。如果在今後的撫養期內,一方不適合撫養小孩,另一方可以到法院重新起訴,要求變更小孩撫養權。

3、關於共同財產的分割

婚姻存續期間一方取得的財產均屬夫妻共同財產,夫妻共同財產和債務歸夫妻共同所有和負擔,一般是一人一半 。如果一方有過錯,分割財產是可以少分或者不分,具體份額由法院裁定。一般情況,結婚後婚前彩禮作為共同財產處理,不能要求退還,如果沒有結婚,可以要求對方退還彩禮。

4、關於離婚的程式、所需證件及費用

如果是協議離婚,雙方協商後,憑雙方的離婚協議書、結婚證、身份證到原婚姻登記機關辦理離婚手續,領取離婚證;如果是一方不同意或簽了離婚協議後反悔不履行的,那麼應當通過訴訟離婚,在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訴,或者在被告居住超過一年以上的所在地法院起訴,如果被告下落不明或者監禁1年以上的,可以在原告所在地法院起訴離婚。一審一般時6個月,二審時3個月。如果法院第一次判決不離的話,半年之後可以重新起訴,第二次起訴法院一般情況下應當判離。

訴訟離婚的訴訟費用如果不涉及到財產分割一般是50元,有財產分割的話,按照財產比例交費,具體可參照《訴訟收費辦法》。

神馬都是浮雲,問問感情有木有,木有感情的人你傷不起!!!!

9樓:家居害蟲

雖然有照顧女方用子女的原則,但象房屋這樣的家庭主要財產一般還是平分。至於分割方法可以有多種,首選協商。協商不成可以競價,出價高的一方得房屋,另一個得錢。

可以委託評估,然後一方得房屋一方得金錢補償,等等。

10樓:溫州萬邦電器

想多得到房子,先搞到婦聯的證明,房子的**是根據當地當地段的**來評估的

11樓:八三老人

如果有證據,一般可以爭取三七或四六。和一定金額的精神賠償。

12樓:永達虎

裡面不協商好的話 就是法院判了 法院判依據很多 具體很難說

13樓:李永輝律師

一般情況下,法院處理夫妻共同財產,遵守共同共有,均等分割的原則。

房屋的**需要經過專業的評估公司根據房屋的建築年限、裝修、小區地理位置等各種情況確定。

夫妻離婚財產怎麼分

14樓:君眾律師事務所

您好,您提問的問題屬於《婚姻法》的內容。

一、能達成離婚協議的,以離婚協議為準;無法達成離婚協議的,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按照照顧子女、女方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根據《民法典》第1087條的規定, 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按照照顧子女、女方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二、特殊情況:

1、夫妻一方負擔較多義務的,可以向另一方請求補償。

根據《民法典》第1088條的規定,夫妻一方因撫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協助另一方工作等負擔較多義務的,離婚時有權向另一方請求補償,另一方應當給予補償。具體辦法由雙方協議;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

根據《民法典》第1089條的規定,離婚時,夫妻共同債務應當共同償還。共同財產不足清償或者財產歸各自所有的,由雙方協議清償;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

2、一方離婚時生活困難的,可以通過協商向有負擔能力的另一方請求適當幫助。

根據《民法典》第1090條的規定,離婚時,如果一方生活困難,有負擔能力的另一方應當給予適當幫助。具體辦法由雙方協議;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

3、離婚過程中無過錯一方可以向有過錯的一方請求損害賠償。

根據《民法典》第1091條的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導致離婚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一)重婚;(二)與他人同居;(三)實施家庭暴力;(四)虐待、遺棄家庭成員;(五)有其他重大過錯。

4、夫妻一方隱藏、轉移、變賣、毀損、揮霍夫妻共同財產,或者偽造夫妻共同債務企圖侵佔另一方財產的,在離婚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時,對該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

根據《民法典》第1092條的規定,夫妻一方隱藏、轉移、變賣、毀損、揮霍夫妻共同財產,或者偽造夫妻共同債務企圖侵佔另一方財產的,在離婚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時,對該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離婚後,另一方發現有上述行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財產。

如果我的答案對您有幫助,請點贊並採納。如有更多問題,歡迎進一步諮詢。

15樓:小輝學長

按照《婚姻法》的規定,對本可能屬於夫妻一方的財產,要按照夫妻共同財產進行平均分割。

現行《婚姻法》第17條到第19條明確了夫妻共同財產是在夫妻關係存續期間取得的財產,以列舉式和概括式的方式規定了夫妻共同財產的內容,該法也規定了夫妻共同財產的分割有協議分割和判決分割兩種做法。

離婚時,雙方有合法婚姻財產約定的,依約定。一方的特有財產歸本人所有。夫妻共同財產一般應當均等分割,必要時亦可不均等,有爭議的,人民法院應依法判決。

擴充套件資料

根據《婚姻法》第19條規定:夫妻可以約定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

而對夫妻財產製的約定,張法官建議採用書面形式。因為口頭約定,常常因約定不明確而無效。一旦夫妻離異,就要按照《婚姻法》的規定,對本可能屬於夫妻一方的財產,要按照夫妻共同財產進行平均分割。

中國新聞網-夫妻婚後口頭約定aa制 離婚時法院判財產平均分

16樓:華律網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審理案件處理問題的若干具體意見》認為在法庭審理中應當分清個人財產、夫妻共同財產和家庭共同財產,堅持男女平等,保護婦女、兒童的合法權益,照顧無過錯方,尊重當事人意願,有利生產、方便生活的原則,合情合理地解決,其餘各項還作為法院審理離婚時的依據,具體包括:1、夫妻雙方對財產歸誰所有以書面形式約定的,或以口頭形式約定,雙方無爭議的,離婚時應按約定處理。但規避法律的約定無效。

2、夫妻雙方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為夫妻共同財產,包括:(1)一方或雙方勞動所得的收入和購置的財產;(2)一方或雙方繼承、受贈的財產(遺囑或中確定只歸夫或妻一方的財產除外);(3)一方或雙方由智慧財產權取得的經濟利益;(4)一方或雙方從事承包、租賃等生產、經營活動的收益;(5)一方或雙方取得的;(6)一方或雙方的其他合法所得。

17樓:中國農業出版社

男女雙方離婚如果沒有合法有效的財產約定協議,則應按照法律的規定分割財產。屬於法律規定個人財產的,歸個人所有;屬於法律規定的共同財產的,則按照協商方式處理,達不成一致意見的,原則上應當均等分割。

在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時應注意以下問題:

(1)屬於夫妻共同財產的生產資料,可分給有經營條件和能力的一方。分得該生產資料的一方對另一方應給予相當於該財產一半價值的補償。

(2)對夫妻共同經營的當年無收益的養殖、種植業等,離婚時應從有利於發展生產、有利於經營管理的角度考慮,予以合理分割或折價處理。

(3)一方以夫妻共同財產與他人合夥經營的,入夥的財產可分給一方所有,該方應給予另一方相當於入夥財產一半價值的補償。

(4)分割共同財產中的**、債券、投資**份額等有價**以及未上市股份****股份時,可以按市價分配,如果按市價分配有困難的,可以根據數量按比例分配。

(5)對以一方名義投資設立的獨資企業中的共同財產,若一方主張經營該企業的,對企業資產進行評估後,由取得企業一方給予另一方相應的補償;若雙方均主張經營該企業的,在雙方競價基礎上,由取得企業的一方給予另一方相應的補償;雙方均不願意經營該企業的,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獨資企業法》等有關規定辦理。

如果夫妻之間存在合法有效的財產協議,約定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財產歸各自所有,而一方因為撫育子女、照顧老人、協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較多義務的,離婚時有權向另一方請求補償,另一方應當予以補償。請求權的行使時間是指夫妻一方提起離婚訴訟時。

夫妻離婚,財產分割,夫妻離婚財產怎麼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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