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飲水思源
詐騙和非法拘禁兩罪。
丁構成綁架罪的共犯。
2樓:蒼譽植正德
沒要贖金就不能算綁架
3樓:巢婧谷和
主觀上綁架罪以勒索財物或者為了達到其他目的
或者綁架他人作為人質
4樓:任俏鍾離湉
帶走幹嘛?做了什麼?
5樓:亓馨咎範明
強行當然是違背個人意願了。得要看當事人是怎麼想的。
怎樣才是構成綁架罪
6樓:冷漠涼觀
本罪在客觀方面表現為以暴力、脅迫、麻醉或其他方法劫持他人的行為。不管是暴力、脅迫還是麻醉方法,其本質特徵均是違背被害人意志,致被害人不能反抗、不敢反抗、無力或不知反抗而劫走被害人,故其暴力、脅迫、麻醉的程度要達到使被害人不能、不敢、無力或不知反抗的程度。
怎麼才能算是構成了綁架罪,綁架罪應該如何判刑?
7樓:研子
陳泓宇律師陳泓宇律師解答:
您好,很榮幸能夠為您解答這類法律問題。綁架罪,是指勒索財物或者其他目的,使用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方法,綁架他人的行為。
2、客觀方面表現為使用暴力、脅迫或者其他的方法,綁架他人的行為。3、犯罪主體為一般主體。4、主觀方面由直接故意構成,並且具有勒索財物或者扣押人質的目的。
情節較輕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犯前款罪,致使被綁架人死亡或者殺害被綁架人的,處死刑,並處沒收財產;
以勒索財物為目的的偷盜嬰幼兒的,依照前兩款的規定處罰。
怎麼才能算綁架罪
8樓:未來法律
您好,(一)成立條件
1、行為物件:任何他人(包括婦女、兒童和嬰幼兒乃至行為人的子女或者父母)。
2、危害行為:綁架的實質是使被害人處於行為人或第三者的實力支配之下(綁架不要求使被害人離開原來的生活場所)。
注意:綁架行為應具有強制性,即使用暴力、脅迫或者麻醉方法控制他人。對於缺乏或者喪失行動能力的被害人,行為人採取偷盜、引誘等方法使其處於行為人或第三者實力支配下的,也可能成立綁架罪。
例如,以勒贖為目的,偷盜嬰幼兒的,成立綁架罪。
3、責任能力:已滿16週歲,具有辨認控制能力的自然人。己滿14週歲不滿16週歲的人實施綁架行為,故意殺害被綁架人的,應認定為故意殺人罪。
4、責任形式:
(1)主觀上只能出於故意;具有利用被綁架人的近親屬或其他人對被綁架人安危的憂慮的意思;以勒索財物或滿足其他不法要求為目的。
注意:勒索財物或滿足其他不法要求為目的,不需要現實化。即只要行為人具有這種目的,即使客觀上沒有對被綁架人的近親屬或其他人勒索財物或提出其他不法要求,也成立綁架罪;如果行為人客觀上向被綁架人的近親屬或其他人勒索財物或提出了其他不法要求,也不另成立其他犯罪。
換言之,只要行為人開始實施以實力控制他人的行為,就是綁架罪的著手;一旦以實力控制他人,綁架罪就已經既遂。
(2)如果行為人綁架他人是為了直接向被綁架人索取財物,則不構成本罪,而應認定為搶劫罪。
(3)行為人出於其他目的、動機以實力支配他人後,才產生勒索財物意圖進而勒索財物的,或者收買被拐賣的婦女、兒童後,以暴力、脅迫手段對其進行實力控制,進而向其近親屬或有關人員勒索財物或提出其他不法要求的,都成立綁架罪。
(4)行為人為索取債務非法扣押、拘禁他人的,只構成非法拘禁罪,不成立綁架罪。
注意:行為人為索取高利貸、賭債等法律不予保護的債務,非法扣押、拘禁他人的,依照非法拘禁罪定罪處罰。行為人為了索取債務,而將與債務人沒有共同財產關係、扶養、撫養關係的第三者作為人質的,認定為綁架罪。
9樓:法妞問答律師**諮詢
綁架罪,是指以勒索財物為目的綁架他人的,或者綁架他人作為人質的行為。正確認定綁架罪,需要劃清綁架罪與拐賣婦女、兒童罪中綁架婦女、兒童的界限。犯罪的目的的不同。
前者以勒索被綁架人的財物、扣押人質為目的,後者以出賣被綁架的婦女、兒童為目的。
10樓:李久巖
是不是綁架要看你弄走孩子的目的,即使是綁架,你把孩子送回去,屬於法律上的犯罪中止,根據情節和後果可以減輕過免於追究刑事責任.
11樓:
您好,不算綁架罪,因為並沒有勒索財物或暴力脅迫。綁架罪,是指勒索財物或者其他目的,使用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方法,綁架他人的行為。或者綁架他人作為人質的行為。
根據《刑法》第二百三十九條的規定:以勒索財物為目的綁架他人的,或者綁架他人作為人質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情節較輕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12樓:匿名使用者
綁架罪,是指勒索財物或者其他目的,使用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方法,綁架他人的行為。或者綁架他人作為人質的行為。
根據刑法第239條的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立案:(1)以勒索財物為目的綁架他人的,或者綁架他人作為人質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情節較輕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2) 犯前款罪,致使被綁架人死亡或者殺害被綁架人的,處死刑,並處沒收財產。
(3) 以勒索財物為目的偷盜嬰幼兒的,依照前兩款的規定處罰。
這樣是不是遺棄罪,這樣算不算遺棄罪
遺棄罪是指行為人對年老 年幼 患病或者其他沒有獨立生活能力的人,負有扶養義務而拒絕扶養,情節惡劣的行為。具體表現為行為人對年老 年幼 患病或者其他沒有獨立生活能力的家庭成員應當扶養而拒不扶養的行為。情節惡劣是指造成被害人無力生活 走投無路 乞討,丟棄未成年人或拋棄老年人 痴呆或精神病人,造成被害人自...
同居算不算構成重婚罪,同居算重婚罪嗎
重婚是指有配偶者又與他人結婚的行為。長期同居構成重婚的條件如下 1 當事人一方或者雙方己存在有效的婚姻關係。這是構成重婚的前提條件。如果雙方之間均沒有婚姻關係的存在,是未婚 離婚或喪偶的人,不能構成重婚。一方或雙方雖有婚姻關係,但其婚姻己被宣告無效或被撤銷,亦不能構成重婚。無效婚姻和可撤銷婚姻必須經...
定為防礙公務算不算合理,怎樣才是妨礙公務,我的這種情況算是妨礙公務嗎
妨害公務罪是指以暴力 威脅方法阻礙國家機關工作人員 人大代表依法執行職務,或者在自然災害中和突發事件中,使用暴力 威脅方法阻礙紅十字會工作人員依法履行職責,或故意阻礙 機關 公安機關依法執行 工作任務,雖未使用暴力,但造成嚴重後果的行為。本罪主觀上限於故意,即行為人必須明知上述人員正在依法執行公務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