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彩虹視野
在超市裡先喝飲料再交錢是很常見的,但不是像超市老闆說的那樣,母親的行為屬於盜竊嗎?對此,有律師從三個方面進行解讀。
一、母親是否構成刑事或行政犯罪
首先,從母親是否構成盜竊罪,筆者認為母親不構成刑事犯罪。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關於盜竊罪的有關規定,盜竊罪的構成必須符合犯罪構成。根據四要件的一般理論,它是主體、主觀、客體和客觀。
二、母親有民事責任嗎?
從合同法的角度看,超市與前來購物的顧客之間的關係將形成銷售合同關係。《合同法》第十四條規定,要約是與他人訂立合同的意思表示;《合同法》第二十一條規定,承諾是受要約人同意要約的表示;《合同法》第二十五條規定,驗收生效時,合同成立。
在這場糾紛中,超市把飲料放在貨架上並標明**,這就是「**」的意思。母親以顧客身份進入超市,確認商品種類,接受**。把飲料從貨架上拿下來的行為是「接受」的表達。
這時,銷售合同成立了。但是,對於合同成立後何時履行付款義務,目前還沒有明確約定,因此很難認為母親的行為構成違約。可能有一些觀點認為,在超市購物時,先結賬再使用是普遍做法,但這種觀點不能一概而論。
以餐廳就餐為例。有些餐館飯後付賬,有些飯後付賬。
三、這件事情還有其他法律責任嗎?
2樓:沒有不開心啦啦啦
孩子口渴,母親就拿了一瓶飲料給孩子先喝,然後準去就結賬,但是超市以沒有結賬為由要求母親十倍賠償。
3樓:小蘇打學姐
因為超市規定不可以先吃後買。這個規定是為了防止別人偷東西用的,所以才會要求客人按照10倍金額來賠償。
4樓:之珈藍福
孩子口渴,母親開啟飲料給孩子喝了,後到櫃檯掃描密碼,但超市老闆為了利益拒絕結賬,要求賠償
5樓:乾燥溫度
母親帶孩子在超市先喝飲料後付款被要求10倍賠償,具體就是這個孩子在母親沒有付款的時候就將飲料喝掉,再去結賬的時候,就被要求賠償10倍的錢財,我認為超市做的非常正確,如果不這樣明文規定,超市豈不亂了套了。
6樓:你到底敢不敢
母親帶孩子在超市先喝飲料後付款被要求10倍賠償,是因為這個母親帶著孩子逛超市,孩子非常的口渴,母親就讓孩子先喝了一瓶飲料,之後結賬的時候,收銀員就要求這名母親進行10倍的賠償,雙方對此進行了爭吵,隨後超市的經理對此表達了歉意,結完賬之後就走了。
7樓:精武聊汽車
帶孩子去超市購物,孩子覺得口渴然後就直接開啟蓋子喝了,這件事本來就是這位母親做得不對。
那個星期天中的母親失約未能帶孩子出去玩,你怎麼理解的?結合課
如果母親是月沒能帶著出去玩,那麼孩子很可能以後都不相信母親與她的約定了。事業單位招聘工作人員體檢標準是什麼?標準如下 一 基本體檢專案 肝功 心電圖 胸透 視力 聽力 血壓 b超 肝 膽 脾 腎 五官八項。二 特殊崗位體檢專案 在基本體檢專案基礎上,單位可根據招聘崗位特點,有選擇的增加身高 體重 體...
別人上班掙錢,我在帶孩子,別人做生意掙錢,我在帶孩子,別人都在掙錢,我在帶孩
生命看破了,不過是無常。愛情看破了,不過是聚散。人生看破了,不過是得失。其實世界皆有定數的,宇宙有成住壞空,人有生老病死。宇宙萬物都有規律可尋,都有秩序,都有輪迴。只是我們如那井底之蛙,如那小小的細菌,何曾一睹她的真面目。在無邊無際的宇宙,無量無邊的虛空裡,我們短短百十年歲月,能算得上一剎嗎?細菌觀...
老公在監獄,要不要帶孩子去見他,孩子知道爸爸在裡面會不會有心理陰影
還是見一面吧,爸爸是世界上最重要的人,父子情不會因任何外界事物磨滅 如果你老公刑期時間短,孩子又小,可以不帶他去,儘可能不讓孩子產生心理負擔,如果刑期長,孩子也已經懂事,想長期隱瞞是不可能的,只好讓他接受這一事實 孩子早晚都會知道的,欺騙時間越長會讓孩子陰影更大的。只需要跟孩子說明我想他終會理解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