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性季能曉騫
保險待遇
編輯(1)領取失業保險金,醫療保險由事業管理中心繳納。
(2)如果患病或生育,到指定的醫院就診,可以按規定申請70%的醫療費補貼。
(3)失業人員在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開辦私營企業、從事個體經營或自行組織起來就業的,可以一次性領取剩餘期限的失業保險金(加上本次核定後已領取的月份,不能超過24個月),作為扶持生產資金。
(4)失業人員在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死亡的,其家屬可以申領喪葬補助金、供養直系親屬一次性撫卹金。
(5)女性失業人員在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生育,符合國家計劃生育規定的,可以申領3個月的生育補助金,標準與其領取的失業保險金計發標準相同。
(6)免費接受職業指導、職業培訓等就業服務。
(7)失業保險領取時間如涵蓋冬季取暖時間段(指當年11月至次年3月,共5個月),領取當月失業金時,同時可領取當月取暖費,為大約480元(2023年標準)。
(8)夫妻雙方同時失業,領取失業保險金時,可分別多申領一個月失業保險金。
領取條件
編輯失業保險金是國家給予失業人群的最根本的社會保障,但亦不是所有的失業人員都可以領取失業保險金的。領取失業保險金需要一定條件,只有符合條件的失業人員才能領取屬於自己的失業保險金。反之,則不然。
申領失業保險金應具備的條件
一是按照規定參加失業保險,所在單位和本人已按照規定履行繳費義務滿1年。
二是非因本人意願中斷就業,即失業人員不願意中斷就業,但因本人無法控制的原因而被迫中斷就業。勞動保障部發布的《失業保險金申領發放辦法》對哪些情形屬於非因本人意願中斷就業作了規定,主要包括:終止勞動合同,職工被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職工被用人單位開除、除名和辭退的,用人單位違法或違反勞動合同導致職工辭職。
出現上述情形造成職工失業的,職工有權申領失業保險金。
三是已辦理失業登記,並有求職要求。辦理失業登記是為了掌握失業人員的基本情況,確認其資格。須有求職要求,是考慮到失業保險的一個重要功能是促進失業人員再就業。
這是享受失業保險待遇的一個前提,也是失業人員應盡的義務。
凡是符合領取條件的失業人員,都可以申請失業保險金來保障自己最根本的生活。
領取流程
編輯首先要督促公司人事部到社保局辦理解聘報備,並獲得稽核回覆。到社保局領取失業保險的大致過程如下:
一、社保局規定辦理失業報備。這需要公司在解除勞動合同之日前15日內出面派員到各失業保險交納地的社保局辦理,辦理報備不直接對失業本人。如果辦理總人數超過8名,公司人事部還得提前通知社保局預約報備。
公司隨後在辦理員工離職手續時應向離職人員轉交失業保險經辦機構回覆的稽核意見。
二、社保局規定繳納失業保險金超過一年以上才能辦理領取失業金。要求個人具備
1、不是個人原因失業的。
2、已辦理失業登記的。
3、有再就業要求的。
4.願意接受再就業培訓的
三、辦理報備中用人單位需要向社保局遞交四種材料,並加蓋單位公章。
1、單位出具的解聘通知書和相關檔案材料。
2、社保局統一格式4聯式,失業證明。
3、社保局統一格式一式兩份,失業登表。
4、社保局統一格式一份,公司致社保局例行公文。
四、失業登記之後。社保局審查失業登記合格後,通知失業人員前去培訓並可領取失業金(每月約400元以上),同時辦理下崗證。失業保障金是交滿一年為基點可以申領3個月,每多交一年在此基礎上增領2個月,即交2年領取5個月,3年領取7個月,類推但最高只有24個月。
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就醫的,可報銷醫藥費60%到80%
五、個人後續的準備。失業人員自與用人單位終止、解除勞動聘用後,持社保局發給的稽核檔案和《職業指導培訓卡》、《戶口簿》、《身份證》和3張一寸免冠**,到戶口所在地街道(鎮)有關部門進行失業登記、辦理申領失業保險金手續。從下一個月起,失業人員憑證到指定地點領取失業保險金。
領取期限
編輯失業保險累計繳費時間滿1年不滿5年的,最長可領取12個月的失業保險金;累計繳費時間滿5年不滿10年的,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為18個月;累計繳費時間滿10年以上的,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為24個月。
發放標準
編輯根據國家規定,失業保險金是有著規範的發放標準的。失業保險金的發放以當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為準則,主要是用來保障失業人員最根本的生活水平。
失業保險金的發放標準中關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和當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問題。根據《失業保險條例》關於統籌層次的規定,失業保險**在直轄市和設區的市實行全市統籌;在其他地區的統籌層次由省、自治區人民**的規定規定。發放標準中的當地最低工資標準和當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即是指統籌地區的最低工資標準和統籌地區的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
如果統籌層次所在地區沒有建立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或者建立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城市與統籌層次所在的地區不一致,以哪個城市的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作為參照,應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來確定。
至於低於最低工資標準和高於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的規定。主要考慮失業保險金,是為了保障失業人員在失業期間的基本生活而發放的一項社會保險待遇,它有兩大基本功能,即保障失業人員在失業期間的基本生活和促進失業人員再就業。從這一原則出發,失業保險金的發放標準應不高於提供了正常勞動的勞動者所得工資的最低標準,即最低工資標準,如果超過這個標準,容易形成養懶漢的制度,不利於失業人員積極尋找工作,實現再就業;同時,也不應低於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如果低於這個標準,不但難以保障失業人員的基本生活,也不利於失業保險制度的實施。
正是基於上述各方面考慮,條例對失業保險金的發放標準作了上述規定。
失業保險金的發放標準與工資和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掛鉤,主要考慮到隨著社會進步,經濟發展,人民的生活水平應逐步提高,與此相適應,失業保險待遇的水平也應逐步提高,使失業人員和其他勞動者一樣,享受社會進步和經濟發展的成果。將失業保險金的發放標準與最低工資和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掛鉤,可使失業保險金隨著最低工資和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的調整而調整,有利於保障失業人員的基本生活。
2樓:藺修美逮茂
失業金領取,必須是在已和單位解除勞動關係後,且非個人意願解除勞動關係才能領取,累計繳費達到一年,你如果自己辭職或者合同到期個人不續簽,是不能領取失業金的。具體如下:
1,能不能領
根據失業保險條例第十四條規定:具備下列條件的失業人員,可以領取失業保險金:(一)按照規定參加失業保險,所在單位和本人已按照規定履行繳費義務滿1年的;(二)非因本人意願中斷就業的;(三)已辦理失業登記,並有求職要求的。
2,領多少:
失業人員失業前所在單位和本人按照規定累計繳費時間滿1年不足5年的,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最長為12個月;累計繳費時間滿5年不足10年的,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最長為18個月;累計繳費時間10年以上的,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最長為24個月。重新就業後,再次失業的,繳費時間重新計算,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可以與前次失業應領取而尚未領取的失業保險金的期限合併計算,但是最長不得超過24個月。領取各地市月標準不同,要諮詢當地社保機構。
3,怎麼領
符合失業金領取條件的,一般60日內需要提供解除勞動關係的材料、身份證、戶口本、**等向參保地市社保機構申請領取失業金,失業人員經過失業登記和培訓之後方能領取到失業金。一般在辦理失業後次月領取,是打卡發放,按月在當地領取。具體程式由於各地辦理流程不一樣,建議你諮詢一下當地社保機構。
3樓:解答師木木
回答你好,發了就可以用社保卡到銀行直接取出來。
沒有的話,失業保險的領取流程是:1、失業人員應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領失業保險待遇;2、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自受理申請的,對申領者的資格進行稽核認定,並將結果及有關事項告知本人;3、經稽核合格者,從其辦理失業登記之日起計發失業保險金並按月發放。
4樓:段幹密
1、參保單位與職工解除或者終止勞動關係的,應當書面告知職工有按規定享受失業保險待遇的權利,為其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關係的證明,並自解除或者終止勞動關係之日起7日內將失業人員名單、繳費記錄、解除或者終止勞動關係證明報當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備案。失業人員應當自解除或者終止勞動關係之日起60日內,持原單位為其出具的解除或者終止勞動關係的證明和身份證明,到當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辦理失業登記和失業保險金申領手續。
2、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應當自收到失業登記申請之日起10日內,對申領者的資格進行稽核,並將結果告知本人;對符合享受失業保險待遇條件的,應當開具領取失業保險金的單證,由失業人員憑單證到指定銀行領取失業保險金。失業保險待遇自辦理失業登記之日起計算。
3、同時具備下列條件的失業人員,可以領取失業保險金:
(一)按規定參加失業保險,所在單位和本人已按照規定履行繳費義務滿1年;
(二)非因本人意願中斷就業;
(三)己辦理失業登記,並有求職要求。
失業人員在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按照規定同時享受其他失業保險待遇。
5樓:易社保
失業保險沒有用?那是你不會用吧~
6樓:律圖網
滿足領取失業金的條件之後,帶上相關資料去社保中心辦理即可。有什麼不太明白的地方可以詢問單位人事部的人員。在辦理領取失業金的時候會填寫《就業失業登記表》《就業失業證申領表》,不懂的地方就詢問工作人員。
7樓:山西太原王律師
必須滿足3個條件;1.非因本人原因離職;2.已經一年以上繳納了失業保險;3.勞動者已經進行了失業登記。除此之外,還可以享受醫療保險。
8樓:一則保
我們去上班,每個月都會交社保,裡面的失業保險,就是讓我們失業時用的,沒收入時可以領幾個月的補貼。失業金的月發標準,一般為當地最低工資的70%-90%
9樓:一則保杜笑笑
怎麼領呢?很簡單,只要滿足這三個條件,就可以去當地的社保局申領。 第一,失業前繳納失業保險滿一年。 第二,不是因為個人意願中斷就業。 第三,辦理了失業登記。
失業保險領取如何計算年限,失業保險領取如何計算年限
失業人員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是根據失業人員失業前累計繳費時間確定,最長不得超過24個月 1 累計繳費時間滿1年不滿2年的,領取3個月失業保險金。2 累計繳費時間2年以上不滿3年的,領取6個月失業保險金。3 累計繳費時間3年以上不滿4年的,領取9個月失業保險金。4 累計繳費時間4年以上不滿5年的,領取...
失業保險如何領取?需要什麼證明,領取失業保險金,需要哪些證明
1.失業保險金的領取是有具體規定的 1999年1月22日釋出的 失業保險條例 說的很清楚了.具備下列條件的失業人員,可以領取失業保險金 一 按照規定參加失業保險,所在單位和本人已按照規定履行繳費義務滿1年的 二 非因本人意願中斷就業的 三 已辦理失業登記,並有求職要求的。失業人員在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
怎樣才能領取失業保險,怎樣才能領取失業保險呢?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四十五條失業人員符合下列條件的,從失業保險 中領取失業保險金 一 失業前用人單位和本人已經繳納失業保險費滿一年的 二 非因本人意願中斷就業的 三 已經進行失業登記,並有求職要求的。第四十六條失業人員失業前用人單位和本人累計繳費滿一年不足五年的,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最長為十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