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匿名使用者
三人共同承擔民事賠償責任。民事賠償:醫療費、誤工費、護理費、交通費、住宿費、住院伙食補助費、必要的營養費,需根據具體情形確定賠償數額。
若構成傷殘等級還有殘疾賠償金: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人或者農村居民人均純收人*20年*傷殘係數。
另致人輕傷的,三人可能均涉嫌故意傷害罪;依法可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第十七條 受害人遭受人身損害,因就醫**支出的各項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包括醫療費、誤工費、護理費、交通費、住宿費、住院伙食補助費、必要的營養費,賠償義務人應當予以賠償。
受害人因傷致殘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費用以及因喪失勞動能力導致的收入損失,包括殘疾賠償金、殘疾輔助器具費、被扶養人生活費,以及因**護理、繼續**實際發生的必要的**費、護理費、後續**費,賠償義務人也應當予以賠償。
受害人死亡的,賠償義務人除應當根據搶救**情況賠償本條第一款規定的相關費用外,還應當賠償喪葬費、被扶養人生活費、死亡補償費以及受害人親屬辦理喪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費、住宿費和誤工損失等其他合理費用。
第二十五條 殘疾賠償金根據受害人喪失勞動能力程度或者傷殘等級,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標準,自定殘之日起按二十年計算。但六十週歲以上的,年齡每增加一歲減少一年;七十五週歲以上的,按五年計算。
受害人因傷致殘但實際收入沒有減少,或者傷殘等級較輕但造成職業妨害嚴重影響其勞動就業的,可以對殘疾賠償金作相應調整。
《刑法》
第二百三十四條 【故意傷害罪】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2樓:七臺河李陽平
民事責任方面受害方可以主張你全額承擔,你承擔後可以向其它侵權人行使清償權;行政責任、刑事責任是責任人自擔原則。
打架致對方輕微傷該付全責嗎
3樓:法工劉中原
要看對方是否也有過錯,有過錯的話,按各自的過錯來承擔責任。
我的車撞到一個人,對方受點輕傷,我付全責,現在六個月了,對方拖著不結案,我怎麼辦?
4樓:給大家發錢
拖不起,給了他算了,自認倒黴哇。
5樓:匿名使用者
別理他了,他就是欺負你膽子小,他不敢把你怎麼樣
雙方打架,造成對方輕傷,對方要求賠償17萬!怎麼辦
6樓: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十七條
受害人遭受人身損害,因就醫**支出的各項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
包括醫療費、誤工費、護理費、交通費、住宿費、住院伙食補助費、必要的營養費,賠償義務人應當予以賠償。
受害人因傷致殘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費用以及因喪失勞動能力導致的收入損失,包括殘疾賠償金、殘疾輔助器具費、被扶養人生活費,以及因**護理、繼續**實際發生的必要的**費、護理費、後續**費,賠償義務人也應當予以賠償。
受害人死亡的,賠償義務人除應當根據搶救**情況賠償本條第一款規定的相關費用外,還應當賠償喪葬費、被扶養人生活費、死亡補償費以及受害人親屬辦理喪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費、住宿費和誤工損失等其他合理費用。
如果是輕傷
只需要賠償醫療費、誤工費、護理費、交通費、住宿費、住院伙食補助費、必要的營養費
如果雙方那個協商不了,你認為對方索賠數額過高,可以等待對方起訴後,由法院審理後查明具體賠償數額,然後依據具體的判決內容給付賠償款。
7樓:李在珂
如果他鼻子骨折、牙齒斷裂是因為他自己摔的,那麼,你不涉及刑事犯罪,否則,你有被判刑的可能。如果你對鑑定結論不服可申請重新鑑定。對於民事賠償,根據過錯程度,承擔相應的民事賠償責任。
8樓:
不給。法院仲裁也不會判你賠償17萬。又不是把他腦袋扭下來了幹嗎賠那麼多。
而且是他違章在先,又是他動手在先。這傢伙就是個找事的茬,不用搭理那些。不行給他17塊錢了事了。
9樓:郭浩律師
賠償17萬根本不可能。建議協商要主動,至少表面要積極,但是賠17萬要明確的予以回絕。
10樓:小短斧
你別管他,如果他告上法庭,那法庭會給你個公正的答案。如果他不告你,那你就別甩他,不賠還不是不賠?他能怎樣?
11樓:
這個可以通過法律來解決呀!
12樓:匿名使用者
要我 我就把他弄死。
13樓:匿名使用者
別管他,什麼事對方說的算?
兩人打架,我先動的手,我輕傷他是輕微傷,責任我付多少
14樓:戚廣利
雙方打架鬥毆,應當按照造成傷害後果承擔法律責任。法醫鑑定構成輕傷,對方就
版構成故意傷害罪,應當判權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如果打對方造成輕微傷,不構成犯罪,應當進行治安處理,一般行政拘留15天以下。雙方分別給對方看病。
《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條規定: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
《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四十三條規定:毆打他人的,或者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並處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並處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罰款:
(一)結夥毆打、傷害他人的;
(二)毆打、傷害殘疾人、孕婦、不滿十四周歲的人或者六十週歲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毆打、傷害他人或者一次毆打、傷害多人的。
15樓:可以就行
糾紛類的打架一般都是對傷害結果負責,醫藥費之差賠付對方是大前提,過錯責任的認定又是參考因素,主要還是看辦案民警的思路和雙方三寸不爛之舌怎麼把問題說圓了。
16樓:匿名使用者
因為是你先動的手 所以你得付多半的責任
17樓:邵曉東
法醫上輕傷是比輕微傷嚴重的
18樓:諾亞仔
竟然是輕傷的話,應該不用
我和鄰居打架對方三人我一人我受傷了對方也有一人受傷都是皮外傷
有用,至少不關你什麼事!這種東西最後都是調解處理,但是記著一點,不能讓公安機關太為難,我這是為你好!給傷者掏醫藥費的時候你多少都要摸點,有利於你自己開脫!沒用,除非你有足夠的證據或是現場的錄影 你錄影了嘛?你說是別人誤傷就誤傷了?要證據 對方四人打我一人,我和對方一人輕微傷且我受傷嚴重怎麼解決 第十...
三人一起打架,把人家打成輕傷,倆人已經判刑三年,還有人還沒有抓到,那個人要逃多久法律才不追究呢
我可以肯定地告訴你,如果公安機關已經立案,有了明確的行為人,將會終身追究。即使受害人表示不追究,也不在此限。故意傷害罪是公訴案件,只要報案了,就不由受害人了,法律必須給予追究。撤訴的話不會追求該犯的責任,逃20年以上吧。5year 這算是個自訴案件,如果撤訴那麼就不用再去追究刑事責任!逃20年 刑事...
我和同事打架了對方肋骨骨折三根輕傷,另個同事拉架的被
因打架致人輕傷二級的,已經構成故意傷害罪。對於因犯罪行為而產生的賠償,法院現在只支援醫療費 誤工費 護理費 營養費等物質損失,數額較小。如果是雙方協商的,則具體的賠償金額可以由雙方自行確定 說的你好無辜啊,那個人是瘋狗嗎?拉架的都打?如果你兩個打架,有人拉架,人家的三根肋骨怎麼骨折的?我看明明就是你...